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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7人看过2024-01-09

    免责条件是指免除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原因和理由,包括法定免责事由和约定免责事由。

    合同责任的免责事由既包括法定的责任事由,如不可抗力,也包括约定的责任事由,如免责条款。

  • 261人看过2024-01-09

    1、公司被强制执行对其他股东没有影响。对公司进行强制执行的,不会涉及到公司的财产,而且如果公司被列入黑名单的,也不会影响到股东,因为股东仅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2、但是如果股东存在抽逃出资;出资不足的情况的,则会对股东产生影响,因为此时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则可以执行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的财产。

  • 186人看过2024-01-09

    历史股东即退出公司,与公司之间没有关系,不再是公司股东。但若经过工商登记的历史股东,如果在退出公司后,未变更工商登记,公司对外,依然认定历史股东为该公司股东。根据法律规定,股东以工商登记为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 160人看过2024-01-09

    专利申请被撤回或者视为撤回的效力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对本申请的效力,二是对其他申请的效力。

    对本申请而言,本申请不具效力,知识产权局终止对该申请的任何审查程序。但是,即使申请人在发明专利公布前撤回其申请,如果专利局收到撤回发明专利申请的声明时,已经作好公布其申请的印刷准备的,知识产权局仍将申请予以公布。同时,该撤回专利申请的声明将在以后的出版在专利公报上予以公布。

    发明专利申请因为撤回或者被视为撤回而没有公布的,对有关同一主题的其它在后申请而言,它不构成抵触申请,即在后申请不会应为它而丧失新颖性。

    如果发明专利申请是在公布以后撤回或者被视为撤回的,该申请的内容就变成现有技术,任何人都可以使用。对在该发明专利申请日后公布前提出的相同申请而言,该发明专利申请仍然是该在后申请的抵触申请,从而使后者丧失新颖性。专利申请被撤回或者视为撤回的,如果该申请是有关主题的一次申请。申请人可以就同一主题作为优先权的基础向国内外申请专利,要求优先权。

  • 116人看过2024-01-09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中曾明确规定口头(原称口头购销合同)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
  • 246人看过2024-01-09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知产小编整理了如何转让专利申请权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如何转让专利申请权

    首先要签订合同。专利申请权转移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合同名称、发明创造名称、发明创造种类、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技术情报和资料清单、专利申请被驳回的责任、价款及其支付方式、违约金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争议的解决办法等。

    还要记得到专利局办理登记手续,并由专利局公告,合同自登记之日起才正式生效。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若专利申请人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专利申请权的转移必须经全体权利人同意;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移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批准。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如何转让专利申请权这个问题进行的相关的解释,我想各位读者朋友也对这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各位读者朋友要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术语,来开拓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

    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 133人看过2024-01-09

    1.依据过错责任大小确定免责条款的效力

    免责条款与过错责任关系密切,当事人过错越大,免责的可能性就越小。一是在当事人故意或重大过失情况下不得免责,这一点在大部分国家和地区的立法中都有规定。二是在一般过失情况下免责条款的效力。责任是否免除取决于权利人的意思:权利人主张责任的实现,法律坚决支持;权利人同意免除责任,法律也予以尊重,除非该同意是不真实的。

    2.依据风险分配理论确定免责条款的效力

    免责条款产生的基础是合同风险,尤其在现代社会中,社会生产日益集中,科技高度发达,合同风险也随之增大。因此,由合同双方通过免责条款来对合同风险进行分配是必不可少的。这种免责条款只要不违背法律强制性条款的规定,法律都承认其效力。当事人在合同中事先达成免责条款,就风险进行分配,只要双方出于自愿,这些免责条款就是有效的。

    3.依据当事人的身份及地位确定免责条款的效力

    首先,免责条款是随着格式合同的大量出现而暴露出问题的,如果免责条款的提供者是具有雄厚实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那么,相对人接受免责条款的真实意思表示程度就较低,对免责条款的认定就应从严。但不管怎么说,免责条款提供者的地位仍是判断免责条款效力的重要因素。

    4.依据违约程度确定免责条款的效力

    免责与违约紧密相联,只有违约,才有责任的承担问题,免责条款才能发挥作用。当事人可以通过合同约定免除责任,但不能约定排除违约,因为违约是法定的,是否构成违约要依据法律来确定。但同时,违约责任也不是全部都可以免除的。这要看违约的程度,也即违约是否构成了根本性违约。

    5.依据免责条款公平合理性条件确定免责条款的效力

    这里所说的公平合理是指当事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免责条款的情况下,是否公平合理。认定是否公平合理,应从两方面考虑:一方而,意思表示是否真实,这就是说要考虑双方交易地位的强弱、相对人是否有机会与其他人订立不附加此类条款的合同、相对人是否是在受到诱使的情况下同意接受该条款、相对方是否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条款的存在和范围等。另一方面,条款是否对一方显失公平。这就足要考虑条款所排除的责任性质和范围、条款制定人的经济实力以及履约的可能性、相对人承担责任的能力及是否投保等。

    6.依据标的物的性质确定免责条款的效力

    在以标的物的性质作为判断标准时,影响判断结果的主要因素有两个方面:一是意思标的物是否为日常生活必需品或必要服务;二是标的物是否具有可替代性。如果相对人自愿购买该标的物,则其自愿接受免责条款的小实作常明显,对该免责条款有效性的认定也可以从宽进行。

    7.依据是否限制合同相对人的权利来确定免责条款的效力

    根据契约正义的要求,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应当是对等的。如果合同使用人规定了限制相对人权利,尤其是履行抗辩权和要求赔偿权利的条款,则属于滥用自己的优势地位。对于此种条款,应当规范其效力。

  • 120人看过2024-01-09

    可以并存。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202人看过2024-01-09

    查股东出资不实可以通过股东出资的银行汇款单比对公司章程规定的认缴出资额;如果股东是以实物出资的,可以通过查看公司资产清单中是否有已实际过户资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条“当事人之间对是否已履行出资义务发生争议,原告提供对股东履行出资义务产生合理怀疑证据的,被告股东应当就其已履行出资义务承担举证责任。”

    因此,原告应承担举证产生合理怀疑的证据,被告股东应就其已履行出资义务承担举证责任。

  • 125人看过2024-01-09

    (1)专利申请未以书面形式提出,或者未用中文书写的不能受理。例如:用模型、样品、录像带、磁盘或者通过电话提出专利申请是不能受理的,未经翻译的外文申请文件也不能受理。

    (2)申请文件(包括请求书)未打字、印刷,或者字迹不清、有涂改的;附图或外观设计图片未用绘图工具和黑色墨水绘制,或者模糊不清(外观设计照片)、有涂改的不能受理。例如:用铅笔绘制的附图和图片、模糊不清的照片是不能受理的。

    (3)基本申请文件不齐备,如发明申请缺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中任一项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缺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中任一项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缺请求、图片或者照片中任一项的不能受理。受理条件审查,只检查专利申请这几个部分是否齐全,对每个部分内的文件是否完整不作审查。所以申请人提交申请文件时一定要仔细核对。

    (4)请求书中缺申请人姓名或名称以及地址不详的不能受理。

    (5)专利申请类别(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不明确或者无法确定的不能受理。

    (6)与我国既无协议或条约关系、又无专利互惠的国家所属的国民或单位,向我国提出的申请不予受理;或者在我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营业所的外国人或外国单位,以及港、澳、台地区的单位和同胞未按专利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办理申请手续的不能受理。

    (7)港澳台地区的法人和居民直接从港澳台地区向专利局邮寄专利申请的;港澳台地区法人作为申请人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时,未委托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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