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股东出资不实可以通过股东出资的银行汇款单比对公司章程规定的认缴出资额;如果股东是以实物出资的,可以通过查看公司资产清单中是否有已实际过户资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条“当事人之间对是否已履行出资义务发生争议,原告提供对股东履行出资义务产生合理怀疑证据的,被告股东应当就其已履行出资义务承担举证责任。”
因此,原告应承担举证产生合理怀疑的证据,被告股东应就其已履行出资义务承担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