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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6人看过2024-01-10

    转让作品的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的,应当订立书面合同。权利转让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作品的名称;

    (二)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

    (三)转让价金;

    (四)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 109人看过2024-01-10

    1、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2、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3、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4、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 774人看过2024-01-10

    1.2024年1月1日之前设立的合资企业不需设立股东会。

    外商投资企业法实施之前,合资企业设立的法律依据是中外合资企业法和中外合资企业法实施条例等。根据其中相关规定综合分析,合资企业不需要设立股东会。除非有特别约定,合资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董事会,董事会成员由中方股东和外方股东分别委派。

    2.2024年1月1日之前设立的合资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1日期间可以增加设立股东会,也可以保持原状。

    2024年1月1日,外商投资企业法及其实施条例生效。根据其中相关规定综合分析,2024年1月1日起,新设立的合资公司应当按照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东会作为公司权力机构。对于2024年1月1日之前设立的合资企业,则给予了5年过渡期,此期间合资企业可以增加设立股东会,也可以不增加设立股东会,即仍然可以以董事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

    3.2025年1月1日前,2024年1月1日之前设立的合资企业应当完成股东会的增加设立根据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综合分析,对于设立于2024年1月1日之前的合资企业,应当在2025年1月1日5年过渡期结束之前增加设立股东会。否则,自2025年1月1日起,对未依法增加设立股东会的合资企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不予办理其申请的其他登记事项。


  • 111人看过2024-01-10

    1、申请人提供原始技术资料和个人(单位)信息;

    2、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签定委托代理协议,撰写一份符合专利法要求的专利申请文件;如果需要,可先行检索

    3、向国家专利局提交该专利申请文件,取得专利申请号,并按规定交纳专利申请费用;

    4、进入初步审查经审查合格后,于申请日起的18个月后,将在专利公报和网站上公开该发明专利申请;根据申请人的要求,也可以在申请日起的15个月内随时要求提前公开;

    5、进入实质审查(实审)阶段:申请人自申请日起的3年内可随时向专利局提起实审,也可以在该专利申请公开后提起实审,提起实审须按规定交纳专利实审费用;

    6、经实质审查,该专利符合发明的实用性、新颖性、创造性,授予专利权,按规定交纳专利申请维持费、当年年费、印刷费、证书工本费,取得发明专利证书;授权的发明专利将予以公告。

    7、如果要求在先发明专利申请的的优先权,则应当提供在先申请的相关情况。


  • 116人看过2024-01-10

    依据我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个人申请商标注册的,注册费用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订。

    受理商标注册费,纸质申请收费标准300元(限定本类10个商品。10个以上商品,每超过1个商品,每个商品加收30元),接受电子发文的网上申请收费标准270元(限定本类10个商品。10个以上商品,每超过1个商品,每个商品加收27元)


  • 112人看过2024-01-10

    人民法院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二)项的规定,认定商标相同或者近似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一)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

    (二)既要进行对商标的整体比对,又要进行对商标主要部分的比对,比对应当在比对对象隔离的状态下分别进行;

    (三)判断商标是否近似,应当考虑请求保护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

  • 122人看过2024-01-10

    1、注册商标,表明了商品的独属性,在全国乃至世界,只有拥有这一商标的企业才可以使用,任何其他的企业不能擅自使用。这就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企业商标不受侵犯,保护了品牌的价值不受盗取。

    2、注册商标,还可以形成一种独特的品牌形象,在任何地方,只要看到这样的商标。就能让消费者联想起这一产品,创造一定的市场认同感。

    3、注册商标,可以以此为契机,进行国际贸易,拥有一定的国际认同,进而形成一定的国际地位。

    4、注册商标之后,如果以后不再使用这一商标,可以转让,可以抵押。

  • 113人看过2024-01-10

    1、有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2、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3、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 111人看过2024-01-10

    (一)商标注册是不能加急的,正常出受理书都得三个月左右,商标注册时间一般都在一年左右。

    (二)形式审查(约20日):商标局对申请商标注册的文件、手续是否合乎法律规定,若符合法律规定,审查机构编定申请号,确定申请日,下发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三)实质审查(约6-8个月):商标局对商标注册申请是否合乎商标法的规定(商标禁用条款、不具有显著性、存在近似商标等)所进行的检查、资料检索、分析对比、调查研究并决定给予初步审定或驳回申请等一系列活动。

    (三)初审公告(3个月):商标初审公告是指商标注册申请经审查后,对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允许其注册的决定,并在商标公告中予以公告。


  • 128人看过2024-01-10

    商标权人的权利主要有注册商标的专有使用权、禁止权、转让权等内容。

    (一)专有使用权

    专有使用权是商标权最重要的内容,是商标权中最基本的核心权利。它的法律特征为,商标权人可在核定的商品上独占性地使用核准的商标,并通过使用获得其他合法权益。

    专有使用权具有相对性,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使用。《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看,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即注册商标只能在注册时所核定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上使用,而不及于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商标权人也不得擅自改变构成注册商标的标志,也不能使用与注册商标似的商标。"

    (二)禁止权

    禁止权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其许可,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项目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似的商标。商标权具有与财产所有权相同的属性,即不受他人干涉的排他性,其具体表现为禁止他人非法使用、印制注册商标及其他侵权行为。由此可见,专有使用权和禁止权是商标权的两个方面。

    使用权和禁止权的区别在于两者之间有着不同的效力范围。使用权涉及的是注册人使用注册商标的问题,禁止权涉及的是对抗他人未经其许可擅自使用注册商标的问题。根据《商标法》的规定,注册人的专有使用权以核准的注册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这就是说,注册人行使使用权时受到两方面限制:

    第一,只限于商标主管机关核定使用的商品,而不能用于其他类似的商品;

    第二,只限于商标主管机关核准注册的文字、图形,而不能超出核准范围使用似的文字、图形。但是,禁止权的效力范围则不同,注册人对他人未经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似的商标,均享有禁止权。

    这就是说,禁止权的效力涉及以下四种情形:

    第一,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相同的商标;

    第二,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似商标;

    第三,在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标;

    第四,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似商标。

    (三)许可权

    许可权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通过签订许可使用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许可使用是商标权人行使其权利的一种方式。许可人是注册商标所有人,被许可人根据合同约定,支付商标使用费后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时间内有权使用该注册商标。实质上,上办事与许可制度对于企业发展横向联合,发挥优势,扩大名牌商品生产,活跃流通,满足消费者需要,提高社会经济效益,具有积极的意义。

    (四)转让权

    转让,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按照一定的条件,依法其商标权转让给他人所有的行为。转让商标权是商标所有人行使其权利的一种方式,商标权转让后,受让人取得注册商标所有权,原来的商标权人丧失商标专用权,即商标权从一主体转移到另一主体。转让注册商标,应由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并应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经商标局核准公告后方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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