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申报:
(1)增值税
一般个体工商户都是以销售商品为主,缴纳税款要按销售收入3%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注意:不需要交增值税的并不等于不需要申报。
(2)附加税
按照已缴纳的增值税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城建税根据个体户所在地有所差别,城镇的一般税率为增值税的7%,县、镇的一般税率为5%,在农村的,税率一般为1%。教育费的缴纳税率一般为3%。
小规模纳税人,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可以享受最高减征50%最新的优惠政策。
(3)个人所得税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第四条规定:“个体工商户以业主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因此,个体工商户不缴纳企业所得税,但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大概在2%左右。
(4)其他税费
不会变化。
主要因为:
1.银行不需要变更。
2.公司地址虽然改变了,但是公司的性质,名称等都没有改变,发生的交易也和原来的一样,并没有变更交易的账户。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营业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而且,公司章程修改未涉及登记事项的,公司应当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1、初步确定兼并方和被兼并方企业。
兼并方和被兼并方企业一般通过产权市场或者直接洽谈的方式予以初步确定。
2、清产核资和财务审计。
企业兼并,必须由直接持有该国有产权的单位决定聘请具备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审计。如果经过兼并,企业改制为非国有制企业,还要对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进行离任审计。被兼并企业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向会计师事务所或者政府审计部门提供有关财务会计资料和文件。
3、资产评估。
企业采取兼并形式进行改制的,必须按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资产实施评估。资产评估的范围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包括知识产权和商誉,但是不包括以无形资产对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其他资产。对于非国有投资者兼并企业的,由直接持有该国有产权的单位决定聘请具备资格的资产评估事务所对资产进行评估。
4、确定产权底价。
被兼并企业应当以有关主管部门确认的评估值为依据,合理确定出售底价。并可以通过招标、投标的方式确定成交价。成交价不得低于底价(但是允许成交价在底价的基础上有一定幅度的浮动,如果浮动价低于评估价的90%,要经过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
5、签署兼并协议和转让价款管理。
成交价确定后,兼并双方的所有者应当签订兼并协议。
1、如果分公司跟省公司之间是非独立核算,那么,分公司的所有税种的申报,都必须由总公司汇总,由省公司申报。
2、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仅仅只是省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相当于一个部门。省分公司财政独立,个子独立核算。独立核算下的分公司,需要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时间:1-3个工作日。
操作: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
结果:核名通过,失败则需重新核名。
2、 提交资料
时间:5-15个工作日。
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
结果:收到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3、领取执照
时间:预约当天。
操作: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结果:领取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