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同的违法行为吊销营业执照的罚款数额是不同的。比如擅自从事未经批准的营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逾期未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的决定的依据为以下主要方面:
(一)虚假注册。
(二)无故不开业或者停业。
(三)没有按期参加企业工商年检,并且拒不接受罚款处罚。
几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况如下:
1、虚假注册。虚假注册包括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等形式来骗取注册。这几乎是所有的吊销营业执照类型所共同采用的理由。
2、超范围经营。规定“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而未取得批准,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3、无故不开业或者停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股权转让可以分为直接转让和间接转让。
直接转让是指出让人将属于自己的股权直接转让给受让人;间接转让是指出让人与股权并非通过双方意思一致的方式转让,包括继承、公司合并等情况。
享有
代持股股权在一般情况下是属于实际出资人的。代持股协议是指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的,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的协议。因实际出资人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所以实际出资人享有股东权利。
(一)、专利费用减缓的范围
1、申请费(其中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不予减缓);
2、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
3、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三年内的年费);
4、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
5、复审费。
(二)、专利费用减缓的理由是经济困难。
(三)、不予减缓的专利费用
1、未使用专利局制定的费用减缓请求书的;
2、全体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未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签字或者盖章的;
3、提出费用减缓请求的单位或者个人未提供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证明的;
4、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个人年收入超过二万五千元人民币的;
5、费用减缓请求书中未注明全体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个人年收入的;
6、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两个以上单位的;
7、费用减缓请求书中的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名称或者发明创造名称与专利请求书中的相应内容不一致的。
SP许可证年检是对于经营企业经营状况以及企业运营的审核,我国规定一年时间以上取得工信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和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须参加SP年检。
SP许可证年检时间:
SP许可证分为全网SP证和地网SP证,全网SP证的年检时间是3月份,地网SP证的年检时间是1-3月份。全网SP证和地网SP证的年检地点也不相同,全网SP证在国家工信部年检,地网SP证在各省市通信管理局年检。
SP经营许可证年检所需材料:
1、总体情况表
2、业务情况表
3、年检承诺书
4、网络安全年检信息表
5、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
6、法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7、SP证彩色扫描件
8、公司上年度财务报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
除非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公司不得回购股东股权。
对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在三种情况下股东不满股东会决议可以请求公司回购股东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在四种情况下可以回购股东股权: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二、股东可以退股吗?
股东可以通过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法实现退股。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