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公司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开除员工时要遵守以下程序:
1、弄清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事实,比如员工违反劳动纪律,上班期间开小差等,并要为此收集证据。
2、公司主管人员要根据事实,提出开除处理意见。
3、公司方面要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者经大会讨论,确定是否开除员工。
4、做出开除决定后,到劳动部门备案开除处分决定。
7、做出《开除通知书》后,需要直接发给员工。
8、转移员工档案。
另外,公司既然要以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而规章制度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规章必须合法合理;
2、公司规章必须经过民主程序制定;
3、公司规章必须经公示或告知劳动者。
因此,如果只有公司自己知道的规章制度,那么便不能以员工违反规章制度为由开除,并且公司要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1、采取以下几种措施应对
(1)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在完成工作交接之时支付。
(2)如单位的规章制度中就员工离职、辞职时办理工作交接作出规定的,可以要求员工履行义务。
(3)单位规章制度中规定,若不办理工作交接,给单位造成了损失的,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正常情况下,不管是劳动者自己主动申请离职还是提出辞职,或者是被用人单位依法开除了,其实都是需要办理相应的工作交接。而要是没有交接自己的工作,因此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的话,那么单位其实是有权要求劳动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股权质押后并不影响股东的表决权,股权质押只是限制股东处置股权的权利,但表决权是不受限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零三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融资方风险
1、法律风险在海外融资上市的过程中,国内企业最大的风险既是国家对并购及外汇严格监管的风险,如何成功架构和重组,将是中国企业走出国门的关键所在。
2、控制权稀释风险这是企业进行股权融资时面临的最大风险。投资方获得企业的一部分股份,必然导致企业原有股东的控制权被稀释,甚至有可能丧失实际控制权。
3、机会风险由于企业选择了股权融资,从而可能会失去其他融资方式可能带来的机会。
4、经营风险创始股东在公司战略、经营管理方式等方面与投资方股东产生重大分歧,导致企业经营决策困难。
5、市场风险由于缺乏对海外资本市场游戏规则和对国际法律规则的运作的了解,国内企业家将会在很多方面错失良机,或者决策不当。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这也意味着,在劳动合同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调整岗位作为合同变更的重要内容,须满足两个基本前提:
一、双方协商一致;
二、采取书面形式。
二者缺一不可,用人单位若没有经过协商一致而单方调岗,员工有权拒绝。劳动合同应当按原约定继续履行。
只有在《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一般侵权行为有11种: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行为。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行为。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行为。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行为。
(5)剽窃他人作品的。
(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报酬的行为。
(8)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9)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10)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行为。
(11)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换言之,股权出质后,质权人只能行使其中的受益权等财产权利,公司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非财产权利则仍由出质股东行使。而且验资主要关注的是“净资产”,至于股权是否质押并不影响整体变更的验资。公司股改,也不会损害质权人的利益。股改过程中,只要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一致,取得质权人的书面同意,并签署补充股权质押协议即可。
要看劳动合同中对于工作岗位的约定,若岗位约定明确,公司无权单方面调员工的岗位,公司调动员工的岗位,应有合法理由,要跟员工协商达到一致,否则员工可以不去新岗位,员工可以以公司不提供工作条件为由提出离职,若离职,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
同时,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视为用人单位合法行使用工自主权,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擅自调整其工作岗位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
(一)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是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的需要;
(二)调整工作岗位后劳动者的工资水平与原岗位基本相当;
(三)不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
(四)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