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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8人看过2024-01-13

    股东退股清算流程如下:

    1、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不可以进行直接的撤资,如果股东想要退股的话,需要通过股权转让、公司的减资或者公司的清算的方式来进行。

    2、制订清算的方案。

    3、公司的清算方案需要经过股东会议的确认或者相关部门的批准,股份制的公司需要向股东大会提交清算的方案,股东大会通过;有限责任公司应该交给股东会通过。

    4、清算组在制作清算的财务报表时如果发现存在尚未偿还的债务,并且公司没有能力来偿还这笔债务,清算组应该立刻向当地管辖的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 112人看过2024-01-13

    一、保险公司破产清偿顺序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所欠职工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

    (三)保险公司欠缴的除第(一)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

    (四)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保险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公司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保险公司破产的程序

    关于破产开始程序。破产程序一般由有关当事人申请开始。保险公司债权人和债务人,以及保险公司的接管组等都有权向法院申请保险公司破产。国外有些国家保险立法规定,法院可以直接宣布保险公司破产,但是我国《保险法》对此有不同规定。我国保险公司申请破产必须事先经保险监督管理部门同意,然后人民法院才能宣告保险公司破产。破产申请人提出破产申请时,必须提交有关材料,说明债务人已经具备破产条件。破产案件一般由保险公司所在地法院审理。

    三、保险公司破产还债程序

    (1)债权人或债务人向人民法院书面提出破产还债申请;

    (2)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是否立案,进入破产还债程序;

    (3)人民法院在10日内通知债务人和已知的债权人,并发出公告;

    (4)债权人在收到通知后3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在第一次公告后90日内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5)在债权申报期限届满后的15日内由人民法院召集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6)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至作出破产宣告之前,由债务人申请和解并提出和解协议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经人民法院认可后,由法院发出公告,中止破产程序(此程序并非必经程序);

    (7)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并在宣告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

    (8)破产清算、终结破产程序、注销登记。

  • 115人看过2024-01-13

      一般,法人变更为1000元人民币;股东、股权变更为800元人民币,所需材料: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代码证正、副本及卡原件税务证正、副本原件公章、法人章新、老法人及股东、本人带好身份证原件(到工商所核对身份)签字材料。同时,当事人还应按照法律规定纳税:1、营业税以前,以不动产入股的,转让过程中需要缴纳营业税的。而根据国家税务部门在2002年发布的最新规定,股权转让不再征收营业税。2、企业所得税按照国家规定,股权转让属于企业间进行的,出让与转让双方都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3、个人所得税在公司股权转让过程中,获得收益的是个人的话,要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4、印花税企业经营过程中,涉及到股份转让的,需要按照规定交易印花税。各地工商行政部门收取的费用存在差异,建议各位在实际办理前,致电相关部门核实具体费用。

  • 108人看过2024-01-13

    公司法规定,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半数以上董事通过),董事会决定聘请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 105人看过2024-01-13

      在我国公司法人名下的房子通过法定的程序是可以过到股东的。但若该股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其关联关系,违反法律规定或章程规定转让房产,损害公司利益的,该房产转让无效。

      公司作为房屋的所有人,有权买卖公司名的房屋,买卖房屋要签订书面买卖合同,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 353人看过2024-01-13

    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这些都是可以申请专利的,并且申请专利能够更好的保护好其合法权益。那么外观设计获得专利权的实质条件是什么?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

    外观设计获得专利权的实质条件

    外观设计获得专利权的实质条件

    外观设计必须富有美感,并且能在工业上应用。因此,获得外观设计专利的应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1)必须具有新颖性

    新颖性是外观设计获得专利权的基本条件,就是说,获得专利的外观设计必须是前所未有的。我国专利法规定,对新颖性的判断:其时间标准以专利申请日为准;其地域标准,出版物上的公开采用世界标准,使用公开采用国内标准。

    (2)应具有独创性

    许多国家把外观设计是否具有独创性作为是否授予专利权的一个条件。独创性主要是指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的外观设计相比应具有明显的特点,或者说"不相近似"。判断两个外观设计是否近似,应比较使用外观设计的同类的两个产品,看他们从整体上是否相似,对于近似的外观设计不能授予专利权。

    (3)应富有美感

    世界各国对是否具有美感作为授予外观设计专利的规定是不同的。美国、英国等并不把是否具有美感作为是否授予外观设计专利的一个条件。而德国、日本等国则将其人作为是否授予外观设计专利的一个条件。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外观设计应当富有美感。

    (4)应适于工业应用

    由于外观设计专利的目的是促进商品的交流和经济的发展,因此,授予专利的外观设计必须适于在工业上应用,即能够用工业生产的方式将外观设计置于产品之上。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外观设计获得专利权的实质条件这个问题进行的相关的解释,我想各位读者朋友也对这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各位读者朋友要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术语,来开拓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 113人看过2024-01-13

    公司清算组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依法清算结束并办理注销登记前,有关公司的民事诉讼,应当以公司的名义进行。公司成立清算组的,由清算组负责人代表公司参加诉讼;尚未成立清算组的,由原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参加诉讼。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司法解释(二)第十条公司依法清算结束并办理注销登记前,有关公司的民事诉讼,应当以公司的名义进行。公司成立清算组的,由清算组负责人代表公司参加诉讼;尚未成立清算组的,由原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参加诉讼。

  • 110人看过2024-01-13

    1、经另公司股东同意(如果注册的是有限责任公司,那么就要召开股东会,形成股东会决议),将自己持有的50%股份进行转让给第二人,如果不同意,那另外的股东就要购买的股份。

    2、确定基准日,对公司资产进行审计(委托会计事务所完成),审计内容包括:资产、应收、负债等情况,最终会得到自己50%的分红(正数为分红、负数为负债),若为分红,而又拿不到儿的话,此数额即是转让的股份价格。

    3、股份转让后,即可到工商部门办理股东变更登记。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 120人看过2024-01-13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分公司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同时设立分公司。有些有限责任公司,需要在主要经营场所之外的其他地方,设立其他的经营场所或者经营机构,这就可以在设立分公司。分公司是总公司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财产,资产属于总公司,管理人员都由总公司聘任,不独立享有权利、承担责任,在从事经营活动时,应当以总公司的名义进行活动。但是,分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一个重要经营机构,为了便于对分公司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作为一个重要事项,在公司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并应当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设立登记的程序有两种:一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同时设立分公司的,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就所设分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提出设立申请,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二是,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设立分公司,应当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设立分公司涉及到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经过批准的事项的,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 112人看过2024-01-13

    公司的股东在变更股权时,不能隐瞒其具有的责任与义务,在变更股东后,原股东与公司再无关系,原股东的权利义务具由现股东承担,但是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但是如果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则公司股东为有限责任,不承担公司的债务,但是如果股东在出资时存在出资不实或者虚假出资的情况,而公司又不能偿还债务,则应在出资不实或者出资不足的范围内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如是公司为个人独资企业,则公司不能偿还债务时,投资人应当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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