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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15

    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调整怀孕女职工的工作岗位,即使基于保护女职工的原则将怀孕女职工调到相对轻松适宜的工作岗位,也不能降低女职工的工资性收入。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用人单位可以调整怀孕女职工的工作岗位,但必须是基于保护女职工的原则,即如果怀孕女职工不能胜任、不能适应原工作岗位,用人单位应当在减轻劳动量、改善相应的工作条件的基础上为其调整岗位,安排其他劳动。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

  • 124人看过2024-01-15

    公司进行股权质押的,如果为其他公司或者其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要依照公司章程,经董事会或者股东会的决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股权质押的具体条件有哪些

    (一)股权应当具有可转让性。

    股权是股东因出资而取得的,依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规则和程序参与公司事务并在公司中享有财产利益的,具有转让性的权利。正是由于兼备财产性和可转让性,股权才可以作为一种适格的质押物。因此,判断某公司的股权时候可以质押时,必须首先确定该股权是否可以依法转让。

    (二)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股权转让的内部决策程序,如果公司章程没有特别约定,即“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三)以股权出质的,应当签订书面股权质押合同。

    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书面股权质押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质押担保的范围;质权移交的时间;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四)以股权出质的,还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办理出质登记。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所以公司质押股权是为其他公司或者债务人提供的,要股东决议通过。

  • 135人看过2024-01-15
    商标通常的类型有:
    1、根据商标权是否注册,可分为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
    2、根据商标地域性,可分为国内商标和国际商标;
    3、根据商标主体不同,可分为自然人享有的商标和法人、其他组织享有的商标;
    2、商标通常的其他类型。
  • 100人看过2024-01-15
    如果工伤认定失败,并且对工伤鉴定结论不服,可以申请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再次鉴定。
  • 140人看过2024-01-15

    股东和合伙人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承担的责任不同,合伙制企业中,每一个合伙人都对合伙企业的全部外债承担连带、无限责任;

    而股东(入股人)只需要承担有限责任。

    第二、法律适用的不同,合伙适用“合伙企业法”,而股东适用“公司法”。

    第三、承担的资金不同,合伙按照协议的约定承担资金,入股按照出资比例承担资金。

    第四、加入与退出的规定不同,合伙制企业是根据合伙人之间的协议建立的,合伙人退出或新合伙人加入时,必须取得全体合伙人的同意,并重新签定协议。

    而股份制企业的股东不能退股,但可以将自己的股份转让给其他人。

    第五、利润分配方式不同,合伙制企业中,合伙人按契约进行分配,契约由合伙人在成立合伙组织前协商订立,可以平均分配利润,也可以不平均分配利润;

    而股份制企业的利润分配严格按照股权进行,股权越多,分配利润越多。


  • 112人看过2024-01-15

    依据破产法的规定,公司出现破产的情形时,公司破产与否是不需要公司股东同意的,而是由法院进行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


  • 159人看过2024-01-15
    股权质押是一种担保方式,就是给债务的履行提供担保,债务人(公司)或则是第三人据法合法将其股权出质给债权人(银行等),假如出现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发生了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这样的情形时,债务人有权享受该股票的优先受偿。在这里所显示的“股权”不仅是包括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出资,也是包括了股份有限公司的上市或者是非上市的股票。
  • 331人看过2024-01-15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专利答辩材料要联系审查员吗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专利答辩材料要联系审查员吗

    “答辩”在专利的审查过程中,一般是指在发明专利的实质审查过程中,答复审查员提出的审查意见的过程。

    该过程,是以书面形式,逐一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提出的所有问题(注意,要依据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内容来回答,不能无法律依据的辩解),必要的情况下,要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修改的范围一定要符合专利法的三十三条的规定。

    如果审查员接受您所做的答复,该专利就有授权的机会,如果不接受,有可能再次给您发出下一次审查意见,或者直接发出“驳回通知”,这种情况下,如果您仍想继续努力争取授权,只能通过提出“复审请求”来争取授权,这个过程是用的不多。

    答辩的过程,是个法律程序,就像在法庭上审判过程中,法官和律师进行辩解的过程,审查员相当于法官、进行答辩的人(专利代理人)相当于律师。由于要根据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进行答复,所以,最好找专利代理人来帮助您,这样获胜的几率会大一些。

    专利答辩注意事项

    1、要划清背景技术和申请专利的技术界线.并指出背景技术无法解决申请专利的技术问题.特别是背景技术怎么无法解决申请专利的技术问题.这个问题要写清.要划清对比文件和申请文件的技术界线,指出对比文件的有益效果无法等同和代替申请文件的有益效果,要深刻领会申请被驳回的核心内容,如公开不充分,无新颖性等,这样才能有针对性答复,

    2、要写清你的发明创造思路,或者从背景技术反向引入创作思路,由此说明申请是如何形成的,

    3、答辩中不要引经据典大谈专利法,因为审查员最了解专利法,你不要班门弄斧,答辩中不要有情绪化,发泄不公,不要表述你发明的艰苦过程,这只能得到廉价同情,其它于事无补,答辩写好后,不要急于发出,确定好修改思路,多修改几次。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专利答辩材料要联系审查员吗这方面法律知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相信大家从上文已经找到有关的答案了吧。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

    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 100人看过2024-01-15

    员工违反公司制度与规定的,可以开除。

    根据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276人看过2024-01-15

    贯标”到底是干什么的?有什么用呢?企业为什么要做贯标?那么,知识产权贯标的流程是什么?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

    知识产权贯标的流程是什么

    知识产权贯标的流程

    知识产权贯标的流程:

    贯标流程大致可分为八个阶段:贯标启动、调查诊断、体系构建、手册编写、发文宣贯、实施运行、内部审核、管理评审。

    1、贯标启动:成立企业贯标工作小组,制定企业贯标工作计划,召开企业贯标启动大会,对主要参与部门、人员进行贯标相关培训。

    2、调查诊断:调查企业基本信息、组织架构、相关制度,诊断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现状。

    3、体系构建:制定企业知识产权方针、目标,策划企业知识产权职能架构,构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4、手册编写:编写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手册,编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控制程序、记录表单。

    5、发文宣贯:颁布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手册、制度、程序、表单,开展企业知识产权宣贯培训,指导各个部门、人员正确理解和执行。

    6、实施运行:运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填写体系运行记录,定期进行体系运行监测。

    7、内部审核:企业对其自身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进行审核,并对审核中的不合格项采取纠正和改进措施。

    8、管理评审:企业最高管理者就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现状、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以及方针和目标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评审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知识产权贯标的流程是什么这个问题进行的相关的解释,我想各位读者朋友也对这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各位读者朋友要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术语,来开拓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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