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约定成立合伙企业,合伙经营途中一人退伙了的,那么将直接影响合伙企业的继续,并且合伙企业将面临被解散的风险。按法律的规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现在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的应当被解散,按规定合伙人的法定人数为两人以上。所以两人合伙中有人出现退伙的,其实已经不具备法定人数两人以上,所以现在合伙企业要被依法解散。
合伙企业解散就容易产生债权债务问题,一旦解决不当就容易陷进纠纷。所以,建议可以在必要时积极找个专业律师寻求帮助。
确定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以其办理的工商登记为准。法定代表人一般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根据《公司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女职工三期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针对三期女职工没有特殊规定。在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获得经济补偿金,即入职年限N*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针对三期女员工是否能获得上述法定补偿金之外的额外补偿,未能有国家法律、法规层面上的规定。
三期主要是指女职工的是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公司解散属于法定终止合同事由。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需要通知,股权的转让需要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要符合一定的程序要求。即要转让股权的股东应将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应在三十日内答复,未答复视为同意转让;如果过半数不同转让的,则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购买该转让股权;不购买则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转让,此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只有在其他股东都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要转让股权的股东才能将该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
1、房产税每年都是必须要缴纳都是众所周知的事情,每一个人在缴纳房产税时,唯一不一样的就是缴纳金额不相同,这就牵涉到房产税的征收标准了。房产税是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的,如果是按照房产计税价值征税的,税率为1.2%,对按房屋租金收入征税的,税率为12%。
2、那么对于用来出租居住的房产税进行计算,就是租金额的收入*4%=出租房屋的房产税,而个人的所得税=租金收入*1%,印花税=租金收入*0.1%,土地使用税=面积*税额。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因此房产税按年计算缴纳,即房屋产权所有人每年都应当缴纳房产税。
一、被上市公司收购的好处有哪些
1、对被并购的企业来讲是注入优质资产,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2、对并购方来讲是扩大企业规模,缩短投资回报周期。
3、对中小投资者来讲等于弃暗投明。
4、对整个行业来讲,优化资源配置。
5、对普通员工来讲,工作环境以及待遇都是很大的改善啊。
二、从被收购方来看,被上市公司收购的好处,如下:
1、并入上市公司最大的好处体现在资金支持。上市公司是一个良好的融资平台,由于流动性溢价的存在,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可以较低的融资成本获得权益资本。
2、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和信用等级通常要高一些,更容易获得债务融资。对于发展遇到严重资金瓶颈的企业来说,并入上市公司可以推动企业进一步发展。
3、除了资金支持外,并入上市公司能够从各类“溢出效应”中受益。例如,上市公司的管理和内控相对规范,纳人上市公司体系可以提升被收购方的管理和内控水平。
4、上市公司在市场上通常有一定的知名度,利用上市公司的品牌可以帮助被收购方开拓市场。另外,上市公司的技术、流程、经验可以扩展到被收购方,改进生产工艺,提高生产效率。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合伙企业是可以再投资设立另一合伙企业的,只要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二条的规定:“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由此可知,合伙企业作为“其他组织”的一种,当然可以再投资与他人新设另一合伙企业。
公司的钱转到个人账户是属于违法的,因为公司账户里的钱属于公司的资产,如果转款没有合理理由,可能被认为是转移公司资产,当对外需要承担责任时,可能会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国家规定,企业账户是不能随便向个人账户转账的,除非是差旅费,劳务费等,但通常要提供相关的合同等,而且转账的金额也一般要以不超过五万元为准。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