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老板对员工性骚扰行为应该承担责任。相关法律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一、
1、有限合伙企业不是法人企业。
2、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是法人,但有限合伙企业是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
二、法人的条件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与自然人也有所不同。根据《民法典》第五十八条规定,法人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缺一不可。
1、依法成立依法成立是指依照法律规定而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法人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要独立进行各种民事活动,独立承担民事活动的后果。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一、营业执照到期了,需要向当地工商局提出变更营业期限申请。提出变更申请就要提交相关文件,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等资料。
二、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商标变更所需材料如下: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商标变更申请书;
3、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4、根据变更的事项,需要的其它材料。
依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变更申请书。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的,还应当提交有关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商标局核准的,发给商标注册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不予核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或者地址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将其全部注册商标一并变更;未一并变更的,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未改正的,视为放弃变更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不可以。有营业执照就不符合低保申请条件,会被拒绝,如果已经有低保,会被取消。不符合保障条件的财产状况主要应包括:存款、有价证券、债券的总值超过保障标准12倍;有2套以上(含)住房,且人均拥有建筑面积超过最低住房保障标准3倍;拥有商业门面、店铺;拥有注册的企业、公司;拥有或使用机动车辆、船舶、工程机械(残疾人代步车除外)以及拥有大型农机具”。
名下有公司、企业、有营业执照,不符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条件,不得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而且,名下有营业执照,按照规定必须向接受申报的单位如实申报,如果没有如实申报,也是不符合申报规定的,一经发现,应当立即终止享受低保,可以追回已经享受的低保,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有限公司不属于个体工商户,有限公司和个体工商户是两类不同的市场主体,在市场准入条件、法律地位、行业监管上都各不相同。
个体工商户是指有经营能力并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的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公民。《个体工商户条例》第2条第1款规定:“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公司法》所称的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是我国企业实行公司制最重要的一种组织样本形式,指根据规定登记注册。其优点是设立程序比较简单,不必发布公告,也不必公布账目,尤其是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一般不予公开,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灵活。其缺点是由于不能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范围和规模一般都比较小,难以适应大规模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因此,有限责任公司这种形式一般适合于中小企业。公司办理了工商注册后,公司名称受法律保护,且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应当使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不能改变、增减其中的任何一个字。
有限公司和个体工商户是两种不同的注册主体,不能直接变更。如需改变注册类型需先注销,再注册。另外个体工商户也可以直接注册一人制有限责任公司。
1.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
2.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
3.被派遣劳动者在申请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时,用工单位应当负责处理职业病诊断、鉴定事宜,并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提供被派遣劳动者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