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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28人看过2024-01-15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市场前景也越来越好。今天,华律知产小编通过中国商标注册流程是怎么样的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中国商标注册流程是怎么样的

    2、申请商标资料的准备:

    首先要确认好你的申请主体:

    如果您是以个人名义提出申请,需出示您的身份证个体户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如您是以企业名义来申请注册,需出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提供经发证机关签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有单位公章及个人签字的填写完整的商标注册申请书。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中国商标注册流程是怎么样的这个问题进行的相关的解释,我想各位读者朋友也对这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各位读者朋友要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术语,来开拓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 279人看过2024-01-15

    商标代表一个品牌,是企业的一种身份辨认。商标一旦注册成功就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而商标也是可以转让给别人的,那么商标转让、商标交易需要多长时间?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

    商标转让商标交易需要多长时间

    实际上,商标变更、续展和转让从申请核准一般约需四到六个月。

    (一)商标注册申请时间:商标从申请到发证约需十五个月时间,其中申请受理和形式审查约需一个月时间,实质审查约需四到五个月时间,异议期三个月时间,核准公告到发证约需二个月时间。

    (二)商标有效期为十年,有效期满后可以续展,续展宽展期六个月。

    (三)商标变更、续展和转让从申请核准一般约需四到六个月。

    (四)商标补正期限、修正期限为十五天,异议答辩期限为三十天;商标争议期限为一年。

    (五)商标异议期为三个月,异议期自公告之日起计算,商标异议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异议期最后一天是节假日的,可按规定顺延到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看完以上关于商标转让、商标交易需要多长时间的介绍,大家应该都知道了商标转让所需要的时间。

    以上就是关于商标转让、商标交易需要多长时间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网站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 256人看过2024-01-15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知产小编整理了国内申请专利费用怎么收取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国内申请专利费用怎么收取

    1、申请费:

    发明:申请费950元(含印刷费50元)

    实用新型:申请费500元

    外观设计:申请费500元

    2、审查费

    该项费用仅当申请发明专利时缴纳,申请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时不用缴纳。

    发明申请审查费2500元

    3、专利登记费

    申请人在接到专利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后,就需要缴纳专利登记费和公告印刷费。

    发明:250元+印化税5元

    实用新型:200元+印化税5元

    外观设计:200元+印化税5元

    4、年费

    在专利的有效期内,如果要维持权力则需每年想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年费。

    以上就是关于国内申请专利费用怎么收取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网站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

    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 424人看过2024-01-15

    日本专利申请的途径有哪些?在中国申请日本专利的数量近年来有增加的倾向,为3810件。申请日本专利不仅可以提高企业效益,还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因此申请日本专利已经成为企业做大做强的重要力量,同时也是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但是日本专利怎么申请?怎么申请日本专利?华律小编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日本专利怎么申请

    日本专利申请的类型有哪些?

    1、发明(称作特许)

    日本发明专利是指针对产品技术结构、方法、工艺流程或工艺参数改进所提出的新法的技术方案。发明专利的效期为自申请日起20年,医药品和农药发明专利有效期可申请延长,但不得超过5年。

    2、实用新型

    实用新型专利无实质审查,一般申请日后6个月可授权,有效期为自申请日起10年。如果同为产品技术,则申请人可以选择申请发明专利还是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3、外观设计

    日本外观设计专利是指针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专利自注册日起15年。所接受的申请语言只有日语。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日本专利怎么申请这个问题进行的相关的解释,我想各位读者朋友也对这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各位读者朋友要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术语,来开拓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 227人看过2024-01-15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市场前景也越来越好。今天,华律知产小编通过侵犯专有出版权的认定原则有哪些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侵犯专有出版权的认定原则有哪些

    要正确认定专有出版权的侵害,必须正确认识专有出版权的概念,也就是说法律规定专有出版权的立法精神,那么专有出版权的实质内容是什么呢。为了弄清这个问题,我们从历史的角度进行一番考察,我们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专有出版权的实质在于保护出版社经济利益。版权法的历史是与传播技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最早将图书的印售形成一种产业的首先出现在西欧。特别是中国的造纸技术和印刷技术相继传入欧洲,加以欧洲科学的发达和文艺的复兴促成了教育事业的进步和普及。这两方面的因素为图书出版业的兴起提供了技术和社会的前提。于是书籍成了一个使商人有利可图的新产业。随着出版业的兴起,出版商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开始谋求对某些书籍有独占的复制和发行等权利,首先成立一些协会,

    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出版商对于图书的出版几乎没有付出智力性创造劳动。出版社在出版图书过程中是不能更改图书内容的,否则必须得到著作权人的同意。对于图书的出版不构成新的作品。因为图书完全是由作者进行创作完成的,图书的完整著作权由作者所享有,出版社只是通过合同的形式将作者所享有的专有出版权在一定条件下转让给自己所享有。当然,出版社对于图书的装帧、版式之设计则享有专有使用权,但这与著作权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因此,出版社通过对图书的出版,通过合同的形式仅享有著作权人授予其的图书专有出版权,也即是由于图书专有出版权的行使而带给其的经济利益。这是对出版社在传播图书时进行投入的回报,是图书形成商品产生利益在一定时间、一定地域内,在著作权人和出版商之间的利益分配与平衡。

    因此,从版权法的发展过程中可以看出,法律赋予出版社以专有出版权,是对其利益的保护,这与法律对作者的保护并不完全相同。因此,笔者认为,对于专有出版权的保护也应从这一角度去考虑。也就是说,凡是足以影响到出版社的经济利益时,就应视为是对出版社专有出版权的侵害。对于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中的明确规定,也应从这个角度去理解。如以原作品的原版、修订版和缩编本方式出版图书,应作扩大解释。原版式应以侵害到出版社的专有出版经济利益为原则,也即实质侵害原则,而不宜理解为以原版式的形式原封不动进行再版才属侵权,同样修订本和缩编本再版也应作同样理解。因此,抄袭内容的多少并不能作为认定是否侵权的唯一依据,主要应考虑侵权行为是否足以影响出版社再版或重印此图书的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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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279人看过2024-01-15

    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为更好保护著作权,我国制订过多部法律法规,其中适用的一些基本原则包括保障作者利益、协调作者和公众利益,及提倡优秀作品传播等。那么著作权保护适用的原则有哪些?接下来,就让华律知产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吧,希望能让大家对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有个比较清晰的认识。

    著作权保护适用的原则有哪些

    著作权保护适用的原则

    著作权的保护对象是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而这些作品要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方式复制。一般来说,所保护的主要是:文学作品、绘画作品、符号作品、影像作品、工艺美术品等立体作品、表演作品、音像作品等以及激光唱盘、多媒体等新的作品形式。

    著作权保护适用的原则有哪些?

    1、保护作者权益原则。保护作者权益,既指著作财产权,又指著作人身权。

    2、鼓励优秀作品传播的原则。

    3、作者利益与公众利益协调一致的原则。我国《著作权法》重视作者权益与公众利益的协调一致,在尊重和保护作者权益的前提下,又对其规定了一些必要的限制。

    4、与国际著作权法律制度发展趋势保持一致原则。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著作权保护适用的原则有哪些这个问题进行的相关的解释,我想各位读者朋友也对这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各位读者朋友要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术语,来开拓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432人看过2024-01-15

    一个商标的价值,不光是作为产品的一个标志而已,它还具有更多有价值的商业意义。因为商标不仅仅可以拿来抵押融资,还能进行转让,甚至在你公司面临破产的时候,商标还能够让你起死回升。我国首例商标评估为1993年青岛啤酒为辅助企业股票上市进行的商标评估,当时的价值就已经达到惊人的2.07亿元。除了进行融资活动之外,商标权的转让和许可也离不开商标价值的评估。那么未来什么样的商标会越来越值钱呢?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

    未来什么样的商标会越来越值钱呢

    未来什么样的商标会越来越值钱

    一、具有一定的品牌价值

    二、商标名具有一定的意义

    三、商标名影响范围广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未来什么样的商标会越来越值钱呢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 141人看过2024-01-15
    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在召开创立大会决议设立公司并选出董事会成员后,由董事会于创立大会结束后的三十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申请时应当报送下列文件:
    1.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2.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3.公司章程;
    4.筹办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
    5.验资证明;
    6.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姓名及住所;
    7.法定代表人的姓名、住所。
    公司登记机关自接到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对符合公司法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对不符合公司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
    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因为公开募集设立的公司与公众联系较多,又有众多的出资人,应当有较高的公开性,所以公司成立后,应当进行公告。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同时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就所设分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如果在设立本公司之后再行设立分公司的,应当由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进行分公司登记的,应当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市、县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分公司的营业范围可以与本公司相同,或者有所缩减,但是不得超出本公司的经营范围。
  • 289人看过2024-01-15

    在初创企业寻找融资的时候,申请专利可以为企业提供便利的融资机会,因为申请的专利可以通过质押获取融资,但是并非所有的专利都可以成功申请的。下面华律网小编就给大家介绍申请专利必备及禁止条件。

    申请专利必备及禁止条件

    1、专利申请的必备条件:也就是我们申请的专利,必须要具备的条件,否则将不予受理申请。我国法律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1)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

    2)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3)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的效果。

    在我国申请专利除了要具备必备条件以外,我们的专利申请还需要关注一下禁止条件,在专利申请的过程中,不要触犯此条件,否则会导致专利申请失败。

    2、专利申请的禁止条件: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有授予专利权。此外,以下七项即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食品饮料和调味品,药品和用化学方法获得的物质,动物和植物品种,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不授予专利。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 363人看过2024-01-15
    1、大股东损害公司的利益,其他股东应当进行前置程序,而不是直接起诉。首先应当请求监事会提起诉讼,监事会不提起的,应当请求董事会提起诉讼。只有当二者都不行使权利时,才能诉讼。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相关法律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相关法律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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