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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64人看过2024-01-15
    1.股份公司设立后,股东在通常情况下是不可以撤资的。股东可以依法转让股权,或者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由公司回购股权。以减资形式撤资的,需召开股东会,并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
    2.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 131人看过2024-01-15
    需要。
    1.企业公司制改造是指非公司企业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实行公司制改造分为整体改造和部分改造,所谓整体改造就是国有企业依公司法整体改造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企业通过增资扩股或转让部分产权。
    2.实现他人对企业参股,将企业整体改造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整体改造的特点是企业依法将其全部资产投入到改制后设立的公司,原企业终止。
  • 123人看过2024-01-15
    1.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2.请求法院撤销权: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
    3.知情权、查账权(有限责任公司)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
  • 131人看过2024-01-15
    1.形成的法律关系不同。转投资中的两个公司之间是以投资来联结的股东与公司的关系。即投资公司与被投资公司之间是控股或者参股的关系;而公司分立中的两个公司是相互独立的,不具有股东与公司的关系。
    2.对股东地位的影响不同。转投资对于投资公司的股东没有任何影响;而在公司派生分立中,原公司的股东可以从原公司中分立出来,成为新公司的股东,也可以减少对原公司的股权,而相应地获得对新公司的股权。
    3.对资产负债表的影响不同。在转投资中,投资公司的资产总额不变,变化的只是资产的形态,即资产科目内的现金科目减少,而长期投资增加;而在公司派生分立中,原公司不仅资产总额减少,并且所有者权益也相应减少。
  • 128人看过2024-01-15
    1.股东可申请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另外,股东会决议如果存在假冒股东签字、股东会决议超越权限等情形的,股东也可申请股东会决议。
    2.股东可申请撤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
    3.注意六十日的除斥期间。所谓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
  • 172人看过2024-01-15
    公司被吊销执照一般是不能恢复的。
    1.吊销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国家工商行政法规对违法的企业法人做出的一种行政处罚。它属于工商执法中的一项惩罚条款,只有企业或商铺触及到某些不合工商规定时,工商部才会执行吊销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
    2.当该企业或者商铺不符合营业条件时,比如卫生条件不达标,不按时交纳税收等,工商部门有权利取消该商铺的营业执照,即吊销营业执照。没有营业执照是就不能正常营业,如果继续营业,则是违法行为。
  • 386人看过2024-01-15
    股权冻结期间不能转让。
    1.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强信息合作规范执行与协助执行的通知》规定股权、其他投资权益被冻结的,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转让,不得设定质押或者其他权利负担。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权被冻结期间,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办理该股东的变更登记、该股东向公司其他股东转让股权被冻结部分的公司章程备案,以及被冻结部分股权的出质登记。
  • 278人看过2024-01-15
    可以
    1、我国公司法对未成年人的发起人资格未作明确,理论上只要未成年人符合公司法对于发起人的资格要求就可以成为发起人。
    2、工商部门如审查发现发起人中有未成年人,一般会拒绝登记。
    3、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129人看过2024-01-15
    1、召开股东大会,通过变更决议,允许当前显名股东将股权转让给隐名股东;
    2、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3、到当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
    4、交纳税费,办理完税凭证;
    5、股东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股权变更手续。
    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132人看过2024-01-15
    企业设立失败,出资人可以请求返还出资款
    1.企业的设立是指企业设立人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为组建企业并取得法人资格而必须采取和完成的法律行为。企业的设立是设立人创建公司并获取法人资格与营业资格的一系列法律行为,包括制定企业章程、交付企业资金等等。
    2.企业的设立是成立企业的基础行为。公司设立失败是指发起人在筹办公司设立的事务之后,由于主观或客观方面的原因,公司最终没有成立。这主要是公司设立过程中,没有依法运作而导致的必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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