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有营业执照就不符合低保申请条件,会被拒绝,如果已经有低保,会被取消。不符合保障条件的财产状况主要应包括:存款、有价证券、债券的总值超过保障标准12倍;有2套以上(含)住房,且人均拥有建筑面积超过最低住房保障标准3倍;拥有商业门面、店铺;拥有注册的企业、公司;拥有或使用机动车辆、船舶、工程机械(残疾人代步车除外)以及拥有大型农机具”。
名下有公司、企业、有营业执照,不符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条件,不得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而且,名下有营业执照,按照规定必须向接受申报的单位如实申报,如果没有如实申报,也是不符合申报规定的,一经发现,应当立即终止享受低保,可以追回已经享受的低保,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