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 106人看过2024-01-15

    强制执行能否冻结股东账户?

    当被告为公司时,需要以公司帐户资金来履行判决。如果拒绝履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执行企业账户没钱,可以查封扣押机器设备、原料产品等。如果确实没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可以裁定中止执行,待发现可以执行的财产再启动执行。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 105人看过2024-01-15

    股东借款按一年还是年度终了?

    按年度终了。公司可以将资金出借给个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所以对于符合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经过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同意,可以将公司的资金借贷给他人。

    自然人股东向公司借款。如果公司是股份公司,且股东在公司里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股份公司不得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的规定;

    如果公司股东在该股份公司担任以上职务,那么就不能违反该禁止性条款而向公司借款,否则借款合同将会被认定为无效;

    如果股份公司自然人股东不担任以上职务或是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那么股东向公司借款的行为是合法的。

    《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如果公司在有银行贷款或是其它金融机构贷款的情况下继续向其股东提供贷款,这样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信贷管理制度,也就是资金信贷市场秩序,严重的话可能触犯高利转贷罪等刑事罪名,构成单位犯罪或是个人犯罪。

    公司股东向公司借款,有关借款程序、细则需要在公司章程中予以明确,同时也要避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公司和借款股东要在借贷发生前对自身的资金情况和还款能力有充分的认知,这样才能最大程度保护公司、其他股东和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如果已经存在股东特别是大股东或是控股股东利用其地位违反公司章程有关约定,或在没有公司章程约定的情况下长期占用公司借款,这样的行为不光给企业的发展埋雷,也可能侵害了其他股东的利益,所以其他股东可以要求公司立刻收回此类借款,若公司或是借款股东拒不履行的,其他股东可以一方面按程序提起股东代表之诉,或是请求相关司法、行政部门认定借款股东涉嫌抽逃出资,从而要求借款股东尽快返还借款并承担赔偿责任。

  • 109人看过2024-01-15

    只要股东持有该公司的股票,不管多少,当然是正当方式获得的,都可以去参加股东大会。公司在开会之前都会发布通告的,股东可以选择亲自出席股东大会;或者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107人看过2024-01-15

    变更股东的股东会议决议书应载明哪些内容?

    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

    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3、会议主持情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应附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指定副董事长或董事主持的委派书)。

    4、会议决议情况:

    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会议的具体表决结果,持赞同意见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持反对或弃权意见的股东情况。

    5、签署: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 101人看过2024-01-15

    开店需要以下手续流程:

    1、申请名称预先核准,且应当提交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经营者的身份证明等材料;

    2、向工商局申请登记;

    3、工商局审查申请材料;

    4、核准登记,发给营业执照。

    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由申请人或申请人委托的代理人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二)经营者的身份证明;

    (三)经营者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 107人看过2024-01-15

    企业股东变更员工安排调岗是否合理?

    企业股东变更,私自给员工安排调岗是不合理的,股东变更和员工无关,给员工调岗,需要和员工协商。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 105人看过2024-01-15

    股东变更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未就股东转让股权召开股东会的或者股东会决议未能由全体股东签署的,应当提交转让股权的股东就股权转让事项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其他股东的答复意见,其他股东未答复的,须提交拟转让股东的说明。

    5、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7、公司章程修正案;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 109人看过2024-01-15

    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能否签合同?

    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可以签合同,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资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分公司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分公司是由总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完全由总公司决定,分公司一般是以总公司的名义并根据它的委托来进行业务活动的。

    2、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分公司的所有资产全部属于总公司。分公司与总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4、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总公司要对分公司的债务负无限责任。

    5、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名称和章程,而只能使用与总公司同样的名称和章程。

  • 107人看过2024-01-15

    分公司与其他人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分公司与其他人签订的合同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111人看过2024-01-15

    股权转让过程中,转让方需要交纳的各种税费

    一、当转让方是个人

    如果转让方是个人,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按照20%缴纳。

    二、当转让方是公司

    如果转让方是公司,则需要涉及的税费较多,将涉及到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等相关问题:

您的企业遇到问题了吗
免费咨询专业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