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关应加强对股权转让所得计税依据的评估和审核。
对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申报的股权转让所得相关资料应认真审核,判断股权转让行为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是否符合合理性经济行为及实际情况。
对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如平价和低价转让等)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每股净资产或个人股东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
对于受让人,则需要重点考虑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专利转让:
(1)授权未交费和下证书的专利区别
授权未交费专利,就是专利获得了授权,但没有出证书,这个时候进行转让获得专利权,专利证书上的名字是可以更改的,也就是说,出来的证书是转让人的信息;而对于下证书专利,证书是无法改名的,只能在后续申请专利薄副本,表示自己获得了专利权;对于有些场合,下证书专利因为改不了证书名字,是无法使用的。
(2)专利处于没有授权状态进行转让
这种情况,主要是发明专利或者是实用新型处于快授权的时候,受让人希望获得专利权,或者是申请权,然后在专利授权后,授权通知书上是转让人的名字,这时候进行转让,是存在风险的,一个就是专利不授权的风险,尽管补正或者审查意见明确暗示专利会授权,但没有出通知书,这个是不能确保授权的;另一个就是,一旦授权进行了转让,因为新的受让人来不及进行费用减缴请求,往往导致后续的授权登记费(主要是第一年年费)特别高,有些得不偿失。所以,如果不是特别情况,不建议在这个状态进行专利申请权的转让操作。
(3)出于营销目的专利权转让
有些受让人将专利获得后,进行标识,用于自身产品宣传,称之为专利产品。这种宣传,需要考虑专利的相关性,还有就是专利转让的时间,不应该是产品生产出来后进行,这个时机应该是产品研发阶段,还有就是需要关联性较强的技术转让。否则,在网络发达的今天,随着大家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加强,一查询,估计就会露陷,得不偿失。
(4)专利技术层面的转让
有些受让人是为了获得该项技术,因此,可以尽早与转让人联系,以便获得一手技术,然后进行后续开发。这种层面的专利权转让,除了需要考虑对方专利是否可行,特别是是否有样机,而不是为了专利而专利,必要时,需要采用分期方式,进行技术合作,而不是为了专利转让而进行转让;另外,如果发现对方专利是自己技术的基础,或者构成威胁,在取得转让人意愿条件下,建议越早办理越好。
(5)构建专利池、专利布局的专利
这种专利受让人可以考虑实际情况进行转入,一方面考虑专利价格,另一方面根据自身发展水平。如果来得及,或者有实力,是可以自己单独开发的,不建议转入;如果时间上要求较高,同时与自身关联度比较多,这种专利,无论是下证书,还是授权未交费,在条件允许下,也需要尽快办理,并且取得独占权利。
一、继续履行
继续履行,又称实际履行,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可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强制债务人实际履行合同义务。
(一)法律上或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二、补救措施
补救措施,是指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债权人在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强制债务人实际履行合同义务的同时,可根据合同履行情况要求债务人采取的补救措施。
三、损害赔偿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损害赔偿的具体方式包括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和适用定金罚则等多种情况。
“贯标”对于企业来说,就是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那么,长沙知识产权贯标流程是怎么样的?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知产小编整理了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长沙知识产权贯标流程
1.贯标启动:成立企业贯标工作小组,制定企业贯标工作计划,召开企业贯标启动大会,对主要参与部门、人员进行贯标相关培训。
2.调查诊断:调查企业基本信息、组织架构、相关制度,诊断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现状。
3.体系构建:制定企业知识产权方针、目标,策划企业知识产权职能架构,构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4.手册编写:编写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手册,编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控制程序、记录表单。
5.发文宣贯:颁布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手册、制度、程序、表单,开展企业知识产权宣贯培训,指导各个部门、人员正确理解和执行。
6.实施运行:运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填写体系运行记录,定期进行体系运行监测。
7.内部审核:企业对其自身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进行审核,并对审核中的不合格项采取纠正和改进措施。
8.管理评审:企业最高管理者就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现状、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以及方针和目标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评审。
长沙企业知识产权认证流程
1.模拟认证:聘请外部专家,依照第三方审核认证的标准流程对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进行模拟审核认证,并针对企业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2.认证申请:依照第三方审核认证的要求,准备审核认证所需的材料,向第三方认证机构提交认证申请。
3.通过认证:应对第三方审核认证机构对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文件审核和现场审核,直至认证机构作出通过认证的决定。
知识产权在企业需要经历创造、获取、管理、运用、保护等几个阶段,每一个阶段都涉及到知识产权的管理。以上就是对于企业的知识产权贯标及认证的流程解说,一般情况下6个月左右时间完成贯标辅导工作,做足了准备后即可申请认证;认证时间要根据认证公司的安排而定,如两个月到半年不等希望对要贯标的企业有所帮助。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长沙知识产权贯标流程是怎么样的这个问题进行的相关的解释,我想各位读者朋友也对这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各位读者朋友要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术语,来开拓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专利委托书是针对专利申请通过代理方式情况的进行的委托申请,专利人想通过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申请专利的话那么就需要申请委托书,让专利代理机构帮忙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还有版权登记;出于专利人对专利申请的流程中的具体实操不是很专业,因此专利申请委托代理机构非常的有必要,关联文章《代理专利费用》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
专利委托书是什么
专利代理委托书是委托书的一种,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申请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应当同时提交委托书,写明委托权限。代为办理申请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以及在专利权有效期内的全部专利事务
为办理发明专利专利检索报告。表格中委托权限的第一部分内容包括两个方面,第一方面是专利申请的代理,第二方面是获得专利权后在专利权有效期内的全部专利事务的代理。这一部分内容实际上就是概括了获得专利权前后的所有事务,只要是与专利有关的事务都是专利代理的委托内容。
以上就是关于专利委托书是什么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网站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居间人的权利有以下两个方面。
1.居间人的报酬请求权
报酬请求权是居间人的主要权利。双方当事人约定居间人的报酬,居间人的报酬标准,国家有限制规定的,当事人约定的报酬额不能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标准。居间合同报酬的给付义务有两种情况:一是报告居间,因居间人仅为委托人报告订约机会,并不与委托人的相对人发生关系,所以报告居间仅由委托人承担给付义务;二是媒介居间,因为交易双方当事人都因为居间人的媒介而得益,所以,除另有约定外,由双方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
居间人行使报酬请求权采取报酬后付,即以合同因其报告或媒介成立而为限。合同未成立的,不得请求报酬;合同虽成立但无效时,居间人也不能请求报酬。
当居间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方法由相对人收受利益,或违反其对于委托人的义务而为有利于相对人的行为的,不得向委托人行使报酬请求权。
2.居间人的费用偿还请求权
居间人所需费用,通常包括在报酬内,居间活动的费用一般由居间人负担,非经特别约定,居间人不得请求偿还费用。但当事人在居间合同中约定由委托人承担费用的,居间人对其已付的费用有偿还请求权。
居间人违反其对于委托人的义务而作出有利于委托人的相对人的行为,或者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方法而由相对人收受利益时,即使事前约定有费用偿还请求权,也无权行使。
《民法典》中的违约责任与具体合同中的违约责任的关系是抽象与具体的关系。
1、违约行为的主体是合同当事人。合同具有相对性,违反合同的行为只能是合同当事人的行为。如果由于第三人的行为导致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对于合同对方来说只能是违反合同的当事人实施了违约行为,第三人的行为不构成违约。
2、违约行为是一种客观的违反合同的行为。违约行为的认定以当事人的行为是否在客观上与约定的行为或者合同义务相符合为标准,而不管行为人的主观状态如何。
3、违约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合同对方的债权。因违约行为的发生,使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从而侵害了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