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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8人看过2024-01-13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中请书;
    2、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
    6、发起人的主体赍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7、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8、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公司住所证明;
    1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 178人看过2024-01-13
    (1)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组织实施,包括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2)决定或者参与决定公司内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规章制度的制定,包括拟订公司内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3)列席董事会会议。
    (4)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董事会可以根据需要授予经理公司经营管理方面的其他职权。
    (5)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应以董事会为中心。
  • 119人看过2024-01-13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2、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3、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 118人看过2024-01-13
    1、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5、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7、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 133人看过2024-01-13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 143人看过2024-01-13
    1、公司创立大会由认股人组成,这是由于公司尚未正式成立,因而认股人还不应当称作股东,但实际上这是由已经出资的将要作为股东的人参加的会议。
    2、发起人应当在公司创立大会召开十五日前将会议日期通知各认股人,或者予以公告,这是从方便认股人行使权利和使认股人有准备的时间来确定的。
    3、创立大会召开的重要条件是应当有代表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的认股人出席,不具备这个条件不能举行。
  • 150人看过2024-01-13
    1 、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
    2 、每股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3 、无记名股票的发行总数;
    4 、募集资金的用途;
    5 、认股人的权利、义务;
    6 、本次募股的起止期限及逾期未募足时认股人可以撤回所认股份的说明。由认股人填写认购股数、金额、住所,并签名、盖章。
  • 142人看过2024-01-13
    1、董事会决议通过;
    2、投资方(股东)批准;
    3、商务部门批准;
    4、成立清算组,清算资产,公告,出具《清算报告》;
    5、税务(国税、地税)登记证注销;
    6、海关、财政、统计部门注销核准;
    7、外汇登记证注销(外币、人民币购汇后汇出,外币、人民币账户销户);
    8、工商(营业执照)注销;
    9、组织机构代码证注销;
    10、劳动登记证注销。
  • 210人看过2024-01-13
    公司创立大会的职权有:
    1、审议发起人关于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
    2、选举董事会、监事会成员;
    3、通过公司章程;
    4、审核出资;
    5、有权作出不设立公司的决议;
    6、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发起人应当在创立大会召开十五日前将会议日期通知各认股人或者予以公告。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
  • 194人看过2024-01-13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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