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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2人看过2024-01-14
    公司法明文规定,对已知的债权人应进行个别通知,无论债权大小、路途远近。而且,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过债权人同意。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所以,对债权人的个别通知是合并公司作为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对于已知的债权人,合并公司必须个别进行通知。
  • 124人看过2024-01-14
    1、委托贷款
    委托贷款是指由委托人(包括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及个人等)提供资金,并确定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由金融机构代办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金融机构只收取手续费,风险由委托人完全承担的贷款。
    2、债权转让
    债权转让,是指合同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3、信托贷款
    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根据《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企业可以作为委托人以信托贷款的方式实现借贷给另一企业的目的。信托贷款的贷款对象是由受托人确定的,委托人在乎的是收益,而不是借款的对象。
  • 233人看过2024-01-14
    应纳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25%或20%、15%);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15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 132人看过2024-01-14

    一、对公司债权债务进行全面的登记造册。
    经常发现有的公司的债权债务无人管理,混杂不堪。该什么时候履行义务,该什么时候行使权利,无人问津。往往要等到对方债权人催告履行债务时,才发现对外债务应该履行了。没有事先的充分准备,债务到期时,因难以调度经营资金和其他资源,往往造成不能立即履行债务而违约,产生额外的违约责任或经济纠纷。
    而更为严重的是,债权的行使因受诉讼时效限制,很多的公司都时有发生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对于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既便是聘请律师诉讼解决,往往也得不丧失。
    要做好债权债务的管理工作,首先应对公司的债权债务进行登记造册,无论大小,概莫能外。
    二、做好履行债务的准备工作。
    债务到期前,应根据债务标的大小、标的物的具体情况,做好履行前的准备工作。信守承诺,认真履行合同。杜绝无端产生违约责任的情况,而加大履行债务的负担,同时可以避免法律纠纷的产生。
    三、对到期后即将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应及时催告。
    债权到期后,往往基于往来业务单位的长期合作关系,或者考虑不想因过分追债而失去客户资源,只能电话或者上门找债务人友好协商催促对方履行债务。但对方以种种理由就是不付款,眼看将要过三年诉讼时效,此时,应书面(特快专递或传真等)去函明确催告对方履行债务,当然可以同时通过电话给对方解释系“例行公事”而已。这样一来,债权的诉讼时效就会因催告而中断,重新开始计算三年诉讼时效,因此,可以切实保障债权在法律上胜诉的权利。
    四、到期债权应及时诉讼解决。
    对于已不打算继续合作或者已没有继续合同基础的业务往来单位,如发生到期债权久催而对方总是不履行义务的情况,应及时聘请律师,通过诉讼解决。否则,一旦债务人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或者已做好了充分的逃避债务履行的准备后,届时,合同将变成了一纸空文。

  • 123人看过2024-01-14
    搞好证据收集。诉讼证据在民事诉讼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债权人只有凭借证据才能证明白己诉讼请求的正确性和合法性。为此,在经济活动中,债权人必须重视平时文书、文件、各类合同文本、各类单据、票据、函件电报等书证的保存,也要重视物证以及电话录音、传真资料等视听资料的收集。在证据可能失灭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为此,债权人如遇到证人因病危有死亡的危险。物证有因天时或因对方行为有变更、消灭的可能;证人要远离住所,去向不定的情况,应在诉讼的同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如果在提起诉讼前。某项证据需要保全,债权人可向公证机关申请,采取公证形式保全证据。
  • 134人看过2024-01-14
    申请执行的期限重要。根据生效的法律文书,享有权利的债权人,在债务人拒绝履行义务时,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但申诮执行的权利必须在申请的期限内行使。《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为6个月”,无正当理由超过申请执行期限的,人民法院不再执行。对此。债权人不能认为官司胜诉后,就万事大吉,申请法院执行一定要在申请期限内,否则法院不予执行,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债权人只好吃哑巴亏。
  • 131人看过2024-01-14
    在我们对部分企业进行审计的时候,发现应收帐款的管理十分混乱,内部控制相当薄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并没有树立正确的应收帐款管理目标,片面追求利润最大化,而忽视了企业的现金流量,这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对企业领导人的考核时过于强调利润指标,而并没有设置“应收帐款回收率”这样的指标。
    2、没有应收账款管理的责任部门。不少企业有大量的应收账款对不上,收不回,一个主要原因是没有明确由哪个部门来管理应收账款,没有建立起相应的管理办法,缺少必要的内部控制,导致对损失的应收帐款无法追究责任。
    3、对应收帐款的会计监督相当薄弱。没有建立应收账款台账管理制度,没有对应收账款进行辅助管理或者仅按账龄进行辅助管理。
  • 125人看过2024-01-14
    留置财产不可以随意变卖。债权人与债务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在合同中未约定的,债权人留置债务人财产后,应当确定两个月以上的期限,通知债务人在该期限内履行债务。债务人逾期仍不履行,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留置物。
  • 134人看过2024-01-14
    连带责任的主体是指连带民事责任人承担义务的对象。该客体与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相比,其外延显得单一。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一般是指物、行为、智力成果和其他一些权益。作为民事法律关系最普遍的客体物又分为种类物和特定物。而连带责任的客体则只能是其中的种类物,这是由连带责任的性质所决定的。其一是,连带责任是一种财产责任,所以其客体必须是物。其二,由于所履行债务的责任是连带责任,因而这种客体在客观上是可分别承担的,而不应是特定的。特定物不能作为连带责任的客体,因其具有不可替代之特征,其他连带责任人无法承担连带责任。
  • 131人看过2024-01-14
    公司欠钱不还有以下几种解决途径:
    一、协商
    遇到公司欠钱不还的情况,首选的方式是协商,这种方法是最省时省力的。
    二、请求支付令
    支付令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为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
    法院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是有一定条件的:
    1、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
    2、请求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证据;
    3、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
    4、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三、起诉
    如果支付令发出后,对方有异议,那就只能选择起诉了。公司欠钱不还的诉讼适用我国民事第一审普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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