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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人看过2024-01-14
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名称三年之内不得使用;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被吊销企业的出资人或有限公司的股东应依法履行组织清算的义务,拒不清算的,要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
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应当将营业执照公章、合同专用章等缴回原登记机关,拒不缴回的,属违反登记管理法规的行为,可以提请当地公安机关协助收缴。利用应收缴的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按无照经营论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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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人看过2024-01-14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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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人看过2024-01-14
1、发起人认购公司股份。
2、制作招股说明书。
3、签订承销协议和代收股款协议。
4、申请批准募股。
5、公开募股。
6、召开创立大会。
7、申请公司设立登记。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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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人看过2024-01-14
董事会会议议程包括五个步骤:会议筹备、会议通知、会前检视、审议及决议和开启新的循环。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
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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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人看过2024-01-14
1. 被合并公司终止其存在,丧失其法人资格。
在新设合井的情况下,原公司均主动丧失法人资格; 在吸收合并的情况下,兼并公司继续存在,被兼并公司自动丧失法人资格。由于合并前公司的权利义务关系由合并后公司概括继受,无论是在新设合并还是在吸收合并的情况下,原公司之消灭均无须履行清算程序。
2. 合并前公司的股东变成存续公司或新设公司的股东。股东倘若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决议持异议,有权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所持股权。
3. 权利义务的概括承继。
因合并而消灭的各家公司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包括资产和负债,一概由存续公司或新设公司继受。消灭公司的财产也要依法办理权利移转手续。这种继受不仅在存续公司或新设公司与被合并公司之间生效,而且对第三者也产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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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9人看过2024-01-14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故对有限责任公司而言,董事长与执行董事的职务性质是相同的,如果设立了董事会,则相应的选举出董事长;如果没有设立董事会,那么设立一名执行董事即可,董事长与执行董事并不是同时存在的职务。董事长与执行董事行使的职权内容基本相同,但是董事长行使权力需要有董事会决议,还需要遵循董事会议事规则,执行董事行使职权一般只需作出执行董事决定,这对规模比较小的公司来说更为方便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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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人看过2024-01-14
1、用作出资的股权应当权属清楚、权能完整、依法可以转让。
2、全体股东以股权作价出资金额 和其他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金额之和 不得高于 被投资公司注册资本的 百分之七十。
3、用作出资的股权 应当经依法设立的评估机构评估。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
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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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人看过2024-01-14
1、制订合并方案;
2、签订公司的合并协议;
3、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合并决议的形成;
5、向债权人通知和公告;
6、合并登记。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合并协议是公司合并的法律基础,合并协议的内容一般包括合并各方主体信息、合并的方式、合并的对价、合并各方的资产、债权债务状况、财产交接管理、职工补偿、安置办法、违约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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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人看过2024-01-14
隐名股东能诉讼。如果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的,可以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支持其获得投资权益的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隐名股东与名义出资人显名股东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基于有限责任公司属于人合兼资合的法律属性,隐名股东要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必须经过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的同意,否则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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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人看过2024-01-14
竞业限制实际上是,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对于企业来说,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对象,不能是公司内的任意员工,而是掌握或熟知公司商业秘密的人员,比如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等。
而且,竞业限制的期限比较特殊,劳动者从订立劳动合同开始,就有遵守竞业限制的义务,在终止或解除与当前公司的劳动合同后,还应当继续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