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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6人看过2024-01-15

    一、一人有限公司是什么性质

    一人有限公司一般认定是企业法人的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而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同样的一人有限公司的性质和普通有限责任公司的一样。一人有限公司是什么性质

    二、一人有限公司是什么性质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七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十八条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 109人看过2024-01-15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率根据销售产品的类型不同而有所不同,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的,税率为17%。只有专用发票可以抵扣税款,普通发票不能抵扣税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 116人看过2024-01-15

    股东会决议的生效条件是:

    1、一般决议,需经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2、重大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决议的内容和程序合法,符合章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 106人看过2024-01-15

    1、成立清算组。

    2、通知或公告债权人,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3、登记债权。债权人申报期债券,应当说明债券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4、制定清算方案,财产处理应依下列顺序安排:第一顺序,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第二顺序,按第一顺序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公司财产在未按第一顺序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5、确定并实施清算方案。清算组制定的清算方案,应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确认后,清算组即可按清算方案执行。

    6、清算报告。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制作清算报告,其内容大体包括:

    ⑴公司解散原因及日期;

    ⑵清算组的组成;

    ⑶清算的形式;

    ⑷清算的步骤与安排;

    ⑸公司债权债务的确认和处理;

    ⑹清算方案;

    ⑺清算方案的执行情况;

    ⑻清算组成员履行职责情况;

    ⑼其他有必要说明的内容。

    7、注销登记并公告。清算结束,应将经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及确认文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 109人看过2024-01-15

    最高人民法院和一些地方、企业提出,目前有的公司经营严重困难,虽未达到破产界限,但继续维持会使股东利益受到更大损失;而因股东之间分歧严重,股东会、董事会又不能作出公司解散清算的决议,处于僵局状态。公司法应当针对这种情形,规定股东可以申请法院解散公司,进行清算。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依据公司法的规定,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规定的,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予以受理,并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判决:

    (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持续两年或者两年以上无法召开,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多数,持续两年或者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董事或者实际控制人有持续性的压制、欺诈行为,严重侵害股东利益,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纠正;

    (四)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导致公司可能或者正在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害;

    (五)其他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将造成股东整体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股东仅仅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312人看过2024-01-15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市场前景也越来越好。今天,华律知产小编通过注册韩国商标的条件有哪些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注册韩国商标的条件

    1.可以以自然人或法人申请;

    2.自然人注册需提交个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3.法人则需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在韩国办理商标时间官方回执时间:2周注册需时:12-18个月注册保有期:10年,从申请的当天计算。商标的续展:每次续展的有效期为10年。续展的申请可以在期满前12个月内提出,也可在期满后6个月宽展期内提出但须缴纳额外费用。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注册韩国商标的条件有哪些这方面法律知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相信大家从上文已经找到有关的答案了吧。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 105人看过2024-01-15

    一、建筑公司法人的风险都包括哪些情形?

    我国规定了六种情况:

    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

    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变更、终止时不及时早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这些非法行为仍然由法人来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由此而引起的其他责任,法律并不免除,也就是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等处罚,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法人代表的注意事项

    1、职权行使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尽管可以通过公司章程的方式进行规定,但是这种公司章程的规定并不是完全自由的,公司股东只能是在董事长(不设董事会的,则为执行董事)或者经理之间作出选择,而且法定代表人只能是一个确定的自然人担任,公司章程不得规定由董事会或者经理班子集体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2、登记

    法定代表人的登记问题。按照《公司法》第13条的规定,由于登记所具有的公示效力,因而在法定代表人变更时,公司应当及时的办理变更登记,否则,交易相对人依据其登记的法定代表人的情况,即使已经变更,其行为的效力仍然归属于公司,公司不得借此拒绝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表见代表

    需对法定代表人的行为构成表见代表时的情形予以注意,所谓表见代表即是:法定代表人超越职权、或者被撤销职权后,授权文件没有收回,第三人以授权文件的记载与法定代表人从事的交易行为是有效的。因此对公司利益造成的损失由法定代表人承担。

    关于公司法人的风险主要包括的情形有,建筑公司在经营的时候,经营的范围是超出了在工商局登记的范围,偷税漏税,在宣告破产以后,对公司的财产甚至处理等这些,公司法人都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不过现在基本上正规的公司都是有法律顾问的,这些风险都能够及时的避免。

  • 104人看过2024-01-15

    董事长的工作职责具有组织、协调、代表的性质。1、董事长也是董事之一,由董事会选出,其代表董事会领导公司的方向与策略。2、董事长是公司或机构的最高管理者,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为公司利益的最高代表,领导董事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九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 123人看过2024-01-15

    (一)企业并购从行业角度划分,可将其分为以下三类:

    1、横向并购。横向并购是指同属于一个产业或行业,或产品处于同一市场的企业之间发生的并购行为。横向并购可以扩大同类产品的生产规模,降低生产成本,消除竞争,提高市场占有率。

    2、纵向并购。纵向并购是指生产过程或经营环节紧密相关的企业之间的并购行为。纵向并购可以加速生产流程,节约运输、仓储等费用。

    3、混合并购。混合并购是指生产和经营彼此没有关联的产品或服务的企业之间的并购行为。混合并购的主要目的是分散经营风险,提高企业的市场适应能力。

    (二)按企业并购的付款方式划分,并购可分为以下多种方式:

    1、用现金购买资产。是指并购公司使用现款购买目标公司绝大部分资产或全部资产,以实现对目标公司的控制。

    2、用现金购买股票。是指并购公司以现金购买目标公司的大部分或全部股票,以实现对目标公司的控制。

    3、以股票购买资产。是指并购公司向目标公司发行并购公司自己的股票以交换目标公司的大部分或全部资产。

    4、用股票交换股票。此种并购方式又称“换股”.一般是并购公司直接向目标公司的股东发行股票以交换目标公司的大部分或全部股票,通常要达到控股的股数。通过这种形式并购,目标公司往往会成为并购公司的子公司。

    5、债权转股权方式。债权转股权式企业并购,是指最大债权人在企业无力归还债务时,将债权转为投资,从而取得企业的控制权。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控制的企业大部分为债转股而来,资产管理公司进行阶段性持股,并最终将持有的股权转让变现。

    6、间接控股。主要是战略投资者通过直接并购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来间接地获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7、承债式并购。是指并购企业以全部承担目标企业债权债务的方式获得目标企业控制权。此类目标企业多为资不抵债,并购企业收购后,注入流动资产或优质资产,使企业扭亏为盈。

    8、无偿划拨。是指地方政府或主管部门作为国有股的持股单位直接将国有股在国有投资主体之间进行划拨的行为。有助于减少国有企业内部竞争,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集团。带有极强的政府色彩。如一汽并购金杯的国家股。

    (三)从并购企业的行为来划分,可以分为善意并购和敌意并购。

    善意并购主要通过双方友好协商,互相配合,制定并购协议。敌意并购是指并购企业秘密收购目标企业股票等,最后使目标企业不得不接受出售条件,从而实现控制权的转移。

  • 109人看过2024-01-15

    1、公司丧失了生产经营权。

    我国各类企业准入市场和多数国家一样,实行确认许可制度,未经确认许可的组织严禁进入市场,违者以非法论处。轻者没收财产和罚款并依法取缔,重者除没收财产和罚款及依法取缔并处外,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2、丧失了法律保护的请求权。

    法律只保护和调整适格主体的合法行为和与合法行为有关的其他行为,而不保护非法行为,公司一旦被吊销营业执照,其一切经营行为均为非法行为。更不能要求自己或他人作为或不作为。

    3、丧失了最后救济权。

    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不等于法人资格立即消灭,仅是除清算范围外的一切活动停止。依据《民法典》第20条规定,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由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由企业自行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程序结束至工商部门注销前,仍可以自己名义或清算组名义(已成立清算组)从事清算范围内的活动,包括起诉、应诉等,它具有民事诉讼的主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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