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付该出资的股东
公司成立后,若股东未按时、按约足额缴纳出资或始终出资不到位,必将损害公司财产的完整性和独立性,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也十分不利。因此法律规定当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有权要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对债权人而言,根据公司公司法解释三规定,当公司股东出资不足时,可要求下列人员承担相应的责任:
1、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债权人可要求其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2、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公司的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3、股东在公司增资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未尽忠实和勤勉义务而使出资未缴足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相应责任,赔偿相应的损失。
要是无法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债权人就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瑕疵出资”股东、发起人、董事及高管等人起诉至法院,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原创设计的图形可以登记著作权保护的。
作品著作权登记是对拥有的创意的文字、图案、标识或广告语等的一种重要的权利保护手段,无论一件商标是否申请注册,只要这是一项独创的设计,均可获得著作权保护,他人擅自使用该设计则就侵犯了贵司的著作权。
公司退股需要交税。
1、未分配利润如是税前利润,需要交纳所得税后才能作再投资。
2、股东退股,如果股东是自然人,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建议向市地税局咨询。
3、如果股东是法人。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按照退股金额作投资收益。
企业对员工具有知情权,这里的知情权是是指企业在招聘员工是了解员工与履行劳动相关情况的权利。根据相关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因此,如果当事人履行告知义务有瑕疵,相对方式有权利主张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所以,当员工学历造假,企业可以以此要求解除劳动合同。
当然了,也是有例外的。如果一个员工以虚假学历获得了单位的一个职位,在之后的3——4年的工作期间,表现特别突出,给单位创造了极大的经济利益。单位以各种文件都表明该员工工作能力很强,能够胜任单位的工作的情况下,单位是不能仅仅以此为由辞退员工的。
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可以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来进行处理。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大家都知道申请专利是需要满足许多的条件的,这些条件是否满足直接的决定了你的专利是否能够申请成功。那么申请专利必须满足的条件有哪些?如何满足条件?华律知产小编整理了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专利申请必须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1)、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2)、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3)、实用性:是指该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新颖的想法。
严谨的语言表达能力。专利文件属于法律文件,大家应该都看过法律合同吧,合同上用语十分严谨,为了其法律需要不惜把一句简单的话说的十分复杂。专利文件也是如此,必须用准确、简练、严谨的话语来描述你的创意。写文件之前要查阅一定的书籍,明白专利文件的格式、语言等等。如果觉得麻烦,自己没时间下这功夫,可以找专门的专利代理,现在有许许多多这样的戴笠机构。
选择好申请的途径。现在申请专利有许多途径,费用也不尽相同,要选择好申请途径。主要的 途经有:个人申请和通过代理机构申请。通过代理机构这个途径比较省心,但也比较花钱。在技术交底后,代理机构帮你写好文件后,交上钱你后就高枕无忧了,静等通知。
个人申请比较省钱,但也比较费神。首先需要仔细检查自己写好的文件,然后通过邮寄方式寄到过肩知识产权局(在北京),然后等通知如果文件不合规定还需要改。现在除了邮寄方式还可以进行电子注册。电子注册首先要去当地的知识产权局申请电子用户,然后下载电子证书和客户端,在客户端里写好文件,上传至专利局。
以上就是关于专利申请必须满足的条件有哪些?如何满足条件的介绍内容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专利申请必须满足的条件有哪些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一、务必签订书面的加工承揽合同。为了方便或出于某种特殊关系而不签订书面合同,将使承揽人或加工人处于非常危险的境地,一旦发生了侵权纷争,承揽人或加工人是百口难辩,任人摆布,所以一定要签订书面的合同,这不仅是防范侵权风险的基础,同样也是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利剑。
二、针对经常性的同类业务制定专门的加工承揽合同或委托加工合同。承揽人或加工人可以利用合同委托来排除自己的侵权责任,将风险转嫁给定作人或委托人。不同的加工承揽业务,其侵权形式不同,因此制定有针对性的加工承揽合同或委托加工合同将带来高效和方便。
三、设置基本的审查程序。在加工承揽业务中,承揽人是依定作人的要求去工作的,所以侵权责任和风险一般应当由定作人承担,但承揽人应当有基本的注意义务,即承揽人应当对委托事项进行基本的审查。如果承揽人尽到了基本审查的义务,则委托事项即使发生了侵权,承揽人也是免责的,所以设置了基本审查程序就等于有了保护色,会更安全。
承揽合同规定有:
1、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
2、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3、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若是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可以要求股东来公司帮忙进行清偿或者承担起相应的责任。若是公司股东滥用权利,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那不仅股东自己连带公司也要承担想要的责任。
股东侵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顾名思义就是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或公司独立法人的地位损害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在实务中,常见的是股东恶意掏空/转移公司财产、股东不依法进行清算、股东在清算程序中不配合清算三种情形。此时,对于债权人而言,即可以“揭开公司面纱”,直接要求股东来就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帐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