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类-日化美妆:化妆品、唇膏口红、美容面膜、指甲油、染发剂、化妆笔、香水、眉笔、浴液护发素、牙膏、香料芳香剂等;
其他相关类也可以
21类-化妆用具:粉扑、专用化妆包、牙线,美甲用泡沫材料;
35类-广告宣传:线上线下销售、电商平台展示、连锁经营等。
员工试用期期间考核不通过被辞退合法吗
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属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结清工资即可,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辞退试用期员工,也要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需提前三天通知员工。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辞退孕妇: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或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等。
企业辞退员工一般要遵循以下流程。
一、掌握辞退员工的原因
搞清楚辞退该员工的原因,是辞退工作的第一步,也是非常基础非常重要的一步。真实的辞退原因将会给后面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谨慎做出辞退的决定
辞退员工可能给企业带来有形的(离职补偿甚至劳动仲裁等)和无形的(对在职员工的影响以及对企业市场形象的伤害)的影响。所以企业要谨慎做出辞退员工的决定。在掌握了辞退员工的原因后,企业应该思考,这些原因是不是真实的?是不是一贯的?该员工的行为是不是“罪该万死”,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企业对于能不“枪毙”的员工尽量不“枪毙”,能不辞退的员工尽量不辞退。当然,企业如果经过充分论证后仍然认为必须要辞退该员工,则坚决辞退。
三、收集固化辞退员工的证据
企业最终做出辞退员工的决定后,人力资源部要收集辞退该员工的证据。人力资源部要对证据进行分类整理并予以固化,争取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四、面谈前的准备
企业在和被辞退员工面谈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
五、面谈的实施
离职面谈是企业和员工的面对面接触,稍有不慎,面谈人将引爆员工的不满情绪,做出过激行为,给面谈人带来伤害,给企业造成损失。
六、办理离职手续
根据面谈的结果及约定的离职时间,人力资源部可以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人力资源部在员工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结算工资和离职补偿金并出具离职证明,转移员工的社保和人事档案关系。
不符合法律规定。
1、首先,业绩不好,不等于其不能胜任工作。《劳动法》中的不能胜任工作,是指不能按要求完成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
2、再有,员工即使不能完成劳动合同中所约定的工作,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也应该对其进行调岗或培训,必须给其工作机会,如果经过调岗或培训后,员工还是不能胜任,才能辞退。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具体确定劳动者赔偿额度及比例时,要依据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或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根据过错的大小、损害的程度,参照劳动者的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劳动者应赔偿的数额。
1、产品无商标也是可以销售的,但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除外。
2、注册商标在生产、销售等经营活动中可以使用,但使用人对该商标没有专用权,不得禁止他人使用。
3、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我国《商标法》第6条的规定:“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上销售。”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目前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只有人用药品和烟草制品两类。
不正确的辞退有很多的情形,其中最为严重的就是违法的辞退。违法的辞退主要表现为三大类情形:
1、辞退员工事实依据不充分;
2、辞退员工法律依据不准确;
3、辞退员工操作程序不合法。
上述三种违法的辞退,往往会给公司的经营管理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