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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2人看过2024-01-17
    一、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二、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
    三、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清算组分配破产财产前,首先应拨付清算费用,包括:

    1)破产财产管理、变卖、分配所需的费用;

    2)破产案件诉讼费;

    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

    破产财产在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以下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拖欠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拖欠税款;3)破产债权。

    四、清算终结。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五、注销登记。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 100人看过2024-01-17
    股权转让纠纷的特点有些什么

    1、从涉诉公司性质来看,股权转让主要发生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企业及其它性质的企业法人相对较少发生股权转让纠纷;

    2、从转让主体来看,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及股东与非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各分秋色;
    3、从诉的种类来看,要求确认股权转让合同效力的确认之诉、要求给付转让款的给付之诉及要求撤销股权转让合同的变更之诉均有存在;
    4、从案件涉及的问题来看,主要集中在股权转让违反法定程序、股权转让未经工商变更登记、股权转让人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及股权转让导致一人公司存在等几种情况上;
    5、从审理结果来看,一般确认股权转让合同有效的居多。在个别情况下,比如转让人抽逃出资而未告知受让人,受让人以欺诈为由要求撤销股权转让合同的,也会获得支持。
  • 100人看过2024-01-17

    一、代理人或委托人带上申请材料去省政务厅工商局窗口办理;

    二、如果符合法定形式并且材料齐全,就可以颁发营业执照;

    三、代理人或委托人持收件通知书到窗口领取《准予设立/开业登记通知书》,再凭此证明和身份证领取营业执照;

    四、成功拿到营业执照后,继续办理后置许可等相关事宜;

    五、在拿到营业执照后的30日以内,要去办理备案手续,这时只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即可。

  • 100人看过2024-01-17

    不可以。

    股权转让时,股权协议书明确载明股权转让价格,不仅仅是行政管理部门的规范要求。也是民间股权转让,防范纠纷的重要措施。

    现实经济业务关系中,常发生股权转让撤销、股权价格无效等争议。给股权买卖双方造成的困扰和正常的经济秩序造成严重的破坏,均显得异常巨大。股权转让协议的各项具体条款,明确约定事项是经济关系人的真实意思表达,不会因为双方的意志随意变更。

  • 100人看过2024-01-17
    认缴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住所: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住所:
    XXXX有限公司是根据《公司法》登记设立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XX万元,实收资本XX万元。现甲方决定将所持有的公司XX%的股权(认缴注册资本XX万元,实缴注册资本XX万元)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条件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转让标的、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所持有XXXX有限公司XX%的股权(认缴注册资本XX万元,实缴注册资本XX万元)以XX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乙方,(备注:所转让的股权中如认缴的注册资本尚未全部到资,约定如下:所转让的占XXXX有限公司XX%的股权中尚未到资的注册资本XX万元由乙方按章程规定如期到资。)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和条件购买该股权。
    2、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XX日内,将转让费XX万元人民币以(备注:现金或转账)方式分XX次支付给甲方。
    第二条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XXXX有限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具有完全的处分权。该股权未被人民法院冻结、拍卖,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担保或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受让方利益的瑕疵,并且在上述股权转让交割完成之前,甲方将不以转让、赠与、抵押、质押等任何影响乙方利益的方式处置该股权。公司不存在转让方未向受让方披露的现存或潜在的重大债务、诉讼、索赔和责任。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公司的其他股东已放弃优先购买权。
    3、乙方受让甲方所持有的股权后,即按XXXX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和义务。
    4、乙方承认XXXX有限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盈亏分担
    公司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XXXX有限公司的股东,按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第四条股权转让的费用负担
    股权转让全部费用(包括手续费、税费等),由XX方(备注:可由双方自行约定)承担。
    第五条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在公司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前,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协议,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协议。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协议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协议。
    第六条违约责任
    本协议对签约双方具有平等的法律效力,若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保证,除非依照法律规定可以免责,违约方应向协议他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格XX%的违约金,因一方违约而给协议他方造成经济损失,并且损失额大于违约金数额时,对于大于违约金的部分,违约方应予赔偿。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1、与本协议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法律适用
    本协议及其所依据之相关文件的成立,有效性,履行和权利义务关系,应该适用XX法律进行解释。
    第九条协议签订的时间及地点
    本协议由转让双方于201X年XX月XX日在XX市XX区XX路XX号(XX会议室)订立。
    第十条协议生效的条件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XXXX有限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
    201X年XX月XX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201X年XX月XX日
  • 181人看过2024-01-17

    一、追究开办单位的偿债责任

    企业无力偿还债务或者已经撤销、歇业无力偿还债务,开办单位(可在工商注册档案中查到)在两种情况下承担偿债责任,一是该企业不具备法人条件的,开办单位应承担全部责任;二是该企业注册资金不实的,开办单位在注册资金差额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

    二、追究出资方的责任

    企业开办时出资方一般有开办单位、股东、合伙人等。如果出资者已足额投入,则以企业资产承担债务,不另外追究投资者责任(合伙人除外)。如果出资者没有出资、出资不足或抽逃资金的,应在出资差额范围内追究其偿债责任。

    三、追究担保人的责任

    企业债务如果有担保人的,应追究担保人的责任,列为共同被告。企业注册资金不实的,还应追究注册资金担保人的责任。

    四、追究承包人的责任

    五、追究验资部门的责任

    企业注册登记时,其注册资金都要经过检验审核,如果验资部门出于故意或者过失,出具错误的验资报告,给债权人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要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 161人看过2024-01-17

    私营企业必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

    企业应当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公司职工的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素质。

  • 100人看过2024-01-17
    首先,转让的客体不同,前者为资产,后者为股份。资产来源于三个方面,即股东(出资人)对于公司投入的资本金、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积累的和通过举债所获得的资金来源。股权则不同,它只存在于公司中,不是公司制企业就不存在股份。

    其次,交易的主体不同。资产的所有者是公司,股权的所有者是股东。公司有权转让属于自己的资产,而不能转让属于公司股东的股权,否则就是侵犯股东权利的行为。相应地,公司股东只能转让自己拥有的对公司的股份,不能转让公司的资产,否则就是股东对公司权利的侵犯。因为股东在投资设立公司时就已经把财产所有权交付给公司,以丧失对该财产的所有权获得股权。公司一旦注册成功,就成为一个与公司股东完全不同的独立的民事主体,具有独立的人格,它与公司的股东是平等关系。

  • 100人看过2024-01-17

    股权代持协议

    委托人(甲方):

    注册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平等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代持股基本情况

    1、甲方在中占公司总股本的股份,对应出资人民币万元,该股份由乙方代为持股;

    2、乙方在此声明并确认,代持股份的投资款系完全由甲方提供,只是由乙方以其自己的名义代为投入,故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应为甲方;乙方系根据本协议代甲方持有代持股份;

    3、乙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份产生的或与代持股份有关之收益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拥有者,以代持股份为限,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享受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重大决策、表决权、查账权等公司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

    2、在代持期间,获得因代持股份而产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利润、现金分红等,由甲方按出资比例享有;

    3、如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

    4、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代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2、在代持股期间,乙方作为代持股份形式上的拥有者,以乙方的名义在工商股东登记中具名登记;

    3、在代持股期间,乙方代甲方收取代持股份产生的收益,应当在收到该收益后5个工作日内,将其转交给甲方或打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4、在代持股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份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代持股份,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等股权上设定质押等;

    5、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代持股权被查封,乙方应提供其他任何财产向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

    6、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四、代持股份的费用

    1、乙方为无偿代理,不得向甲方收取代持股份的代理费用;

    2、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五、代持股份的转让

    1、在代持股期间,甲方可转让代持股份。甲方转让股份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通知中应写明转让的时间、转让的价格、转让的股份数。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之后,应当依照通知的内容办理相关手续;

    2、若乙方为甲方代收股权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后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款转交给甲方。但乙方不对受让股东的履行能力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带来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3、因代持股份转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保密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何一方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

    的相应损失。

    七、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甲方通知乙方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并完成相关办理手续时终止。

    八、违约责任

    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

    九、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可向代持股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签署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以附件或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 100人看过2024-01-17

    1、需要返还财产根据《民法典》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办理手续就返还财产而言,无论是转让方,还是受让方,都应将其从对方取得的财产予以返还,从而将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恢复到无效合同缔结前的原状。就受让方而言,其有义务将其依据无效或被撤销的股权转让合同所取得的股份返还给转让方。公司有义务协助转让方办理股权回转的相关手续。

    3、分红返还受让方跟据无效或被撤销的股权转让合同所取得的权利亦应完璧归赵;否则,构成不当得利。

    4、赔偿损失就赔偿损失而言,无论是转让方,还是受让方,对由于自己的过错而给对方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包括直接财产损失与间接财产损失,都应承担赔偿责任。当然,赔偿的损失仅限于返还财产之后仍无法消弭的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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