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一般规定了居间人的以下几点义务:
1、报告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的机会;
2、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与订立合同有关的事项;
3、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
4、为买卖双方提供办理相关过户手续、代交付房屋等服务的义务;
5、保密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