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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2人看过2024-01-16

    定金合同不成立与主合同履行的抗辩;

    如果买方不提供定金担保,卖方的履行风险大为增加,原有买卖合同的缔约基础遭到破坏,此时若仍一味坚持要求卖方于原定时间(即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交付货物,买方无须先为任何履行,无疑会导致卖方承担过大的履行风险,合同有失公平。因此,应允许卖方以买方未支付定金作为主合同履行的抗辩。

    这种履行抗辩的法律依据为何,值得探讨。无论是先履行抗辩、不安抗辩还是预期违约制度,适用的前提都是双方当事人必须互负债务,而且通常认为这种债务产生于同一双务合同。严格说不存在合同债务;即便交付定金和交货都是成立的债务,该两种债务也并非产生于同一双务合同。适用预期违约必须是当事人一方必须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不交付定金显然不属于“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那么是否属于“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这恐怕也很难认定。

  • 396人看过2024-01-16
    不让上班不等于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出具证明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 122人看过2024-01-16

    1、将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转让手续。

    2、因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而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移转手续。

    3、依法院判决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也应当办理移转手续。

    4、转让商标时需一并转让手头上的近似商标.办理商标转让或移转应当填写《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自2002年9月15日起,已经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也可以申请转让或移转。

  • 134人看过2024-01-16

    可以。

    一、委托合同的预付金是可以退回的,因为委托合同是随时都可以解除的,因此其预付金并不是作为定金性质对债权进行担保,而是属于履行合同义务的一部分,当合同解除后就应当退回其预付金。

    二、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三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 126人看过2024-01-16

    1、需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供方承担退货部分货款的违约金。

    2、 需方未按约定时间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交货时间得以顺延,还应向供方承担违约金。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需方自提产品未按约定时间或通知的时间提货的,应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保管费用。

    4、需方逾期付款的,应承担违约金。

    5、需方违反合同拒绝接货的,按退货处理,并承担由此造成供方的损失。

  • 129人看过2024-01-16

    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的法律后果可分为:

    (1)债权人应当接受第三人的履行,由于债务人已经与债权人约定由第三人履行债务,如果债权人不接受第三人的履行视为债务人已经履行了债务而债权人违约。

    (2)第三人违约时,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因此,第三人代为履行中的第三人只是替代债务人履行债务,并不是合同的当事人。

  • 125人看过2024-01-16
    第三人代为履行债务时,通常是先有当事人对第三人代为履行进行约定,是需要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同意的。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 140人看过2024-01-16

    1、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网店商标侵权的,侵权行为的实施地有两种认定方式,一个是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另一个是被侵权人住所地。

    2、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

  • 284人看过2024-01-16

    需要。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

  • 129人看过2024-01-16
    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在执行过程中,我们研究第三人代为履行,狭义上指由法院与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一方或双方与第三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第三人代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和解协议的情形。通过执行实践,第三人代为履行可有效化解被执行人暂时无能力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问题。保证申请执行人的权利得到尽快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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