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注册准备
选择注册方式
第一种注册方式:自己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注册(可以线上注册);
第二种注册方式:委托商标代理组织代理服务。
2、准备资料
准备商标图样共计5张。如果是指定颜色的彩色商标,需提供着色图样5张,黑白稿1张(建议申请黑白稿,这样后期的颜色可以随意调配);如果是个人提出申请,需提供身份证并递交复印件另外加个体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是企业申请,则应出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并递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盖有单位公章的商标注册申请书。
3、开始申请
递交准备材料。
4、按商品与服务分类提出申请
商品和服务项目共分为45大类。包括商品34类,服务项目11类。在商标的申请注册时,应严格按照商品与服务分类表的分类来确定使用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类别;若同一申请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使用同一商标,则应按不同类别提出注册申请。
5、申请日的确定
由于中国商标注册采用申请在先原则,若您和其他企业发生商标权纠纷,则申请日在先的企业将受法律的优先保护。所以,确立商标申请日十分重要。目前申请日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的日期为准。
确定申请之后会经历商标审查、初审公告、注册公告三个程序。
在经过商标局初审通过的商标,需要在刊登公告三个月后,无人提出异议才可以注册完成,即日起该商标即受法律保护。注册商标的有效使用期限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可以申请商标续展注册。
6、领取商标注册证
在商标完成注册后,由商标局向注册人颁发证书。
通过代理组织注册的,由代理人向注册人发送《商标注册证》;个人直接办理注册的,注册人应当在接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后的三个月内到商标局领取证书,同时应携带以下材料:
(一)领取商标注册证的介绍信
(二)领证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三)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四)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
(五)领证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股东所持股权可向公司其他股东转让,也可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但股权与固定资产不是同一概念,一般不会随之转让。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
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
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
建筑材料是属于第19类商标。
建筑材料是在建筑工程中所应用的各种材料。建筑材料种类繁多,大致分为三大类:
一类为无机材料,它包括金属材料和非金属材料,如天然石材、烧土制品、水泥、混凝土及硅酸盐制品等。
第二类为有机材料,有植物质材料、合成高分子材料(如塑料、涂料、粘胶剂等)和沥青材料。
第三类是复合材料,它包含沥青混凝土,聚合物混凝土等,一般由无机非金属材料与有机材料复合而成。
1、陶瓷
外墙砖瓷片、内墙地砖、广场马赛克、琉璃瓦、陶瓷模具、陶瓷原料、陶瓷机械。
2、涂料
乳胶漆、水性漆、纳米漆、木器涂料通用涂料、汽车涂料、建筑涂料、船舶涂料、轻工涂料、防腐涂料、油漆、聚酯漆、木器漆、硝基漆、聚氨酯漆、防锈漆、防水油漆、防火漆、桥梁漆。
3、石材
荒料地板、环境装饰、石雕、石材家具、异形工艺、墓碑石、石材机械。
4、窗帘
窗饰电动窗帘、布艺窗帘、办公窗帘、窗帘配件布艺、窗帘布艺、家居布艺、沙发布艺、其它布艺。
5、门窗
实木门、玻璃钢门、防盗门、塑钢门、不锈钢门。
商标注册程序(一)——注册准备
一、申请商标注册的途径
申请人可以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可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理,也可以到国家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直接办理。
二、商标再先注册权利的查询工作
商标查询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在提出注册申请前,对其申请的商标是否与再先权利商标有无相同或近似的查询工作。
商标注册程序(二)——申请注册
申请必须具备的条件
1、只有具有以下条件的个人或团体才可在我国提出商标申请:
2、按商品与服务分类提出申请:
3、商标申请日的确定:
商标注册程序(三)——商标审查
商标审查的概念和所需文件商标审查是商标注册主管机关对商标注册申请是否合乎商标法的规定所进行的检查。资料检索。分析对比。调查研究并决定给予初步审定或驳回申请等一系列活动。
商标注册程序(四)——初审公告
商标的审定是指商标注册申请经审查后,对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允许其注册的决定。并在《商标公告》中予以公告。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刊登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三个月没有人提出异议的,该商标予以注册,同时刊登注册公告。
商标注册程序(五)——注册公告
商标注册是一种商标法律程序。由商标注册申请人提出申请,经商标局审查后予以初步审定公告,三个月内没有人提出异议或提出异议经裁定不成立的,该商标即注册生效,受法律保护,商标注册人享有该商标的专用权。
商标注册程序(六)——领取商标注册证
企业股权结构的三种模型:第一种,绝对控股型这种模型的典型分配方式是创始人占三分之二以上,即67%的股权,合伙人占18%的股权,预留团队股权15%;该模式适用于创始人投钱最多,能力最强的情况。在股东内部,绝对控股型虽说形式民主,但最后还是老板拍板,拥有一票决定/否决权。
第二种,相对控股型这种模型的典型分配方式是创始人占51%的股权,合伙人加在一起占34%的股权,员工预留15%的股权。这种模型下,除了少数事情需要集体决策,其他绝大部分事情还是老板一个人就能拍板。
第三种,不控股型这种模型的典型分配方式是创始人占34%的股权,合伙人团队占51%的股权,激励股权占15%。这种模型主要适用于合伙人团队能力互补,每个人能力都很强,老大只是有战略相对优势的情况,所以基本合伙人的股权就相对平均一些。
股份转让与股权转让有什么区别股份转让是转让人转让其股份的行为,通常是一股票转让的方式表现出来。而股权转让是股东向他人转让其股权的行为。二者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转让行为都有区别。
股份转让是指公司的股份所有人,依法自愿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其他人,而受让人依法取得该股权所有权的法律行为。因为股份的外在表现形式是股票,因此,股份转让通常是以股票转让的方式表现出来的。
股权转让是指股东向其他股东或股东以外的其他投资人转让其股权的行为。
一、双方转让标的的称谓不同,因此主体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有区别。
1、有限责任公司转让股权实行严格的限制转让制度。对内主让与对外转让做了明显的区别:内部转让股权比较自由;对外转让股权实行严格限制,必须经全其他股东的过半数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该股权,在同等情况下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实行转让登记制度。
2、股份有限公司转让股权现对简单,实行自由转让。无论转让给内部股东还是外部投资者,都采取自由转让。但是《公司法》也对股份转让作了一定的限制:
(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有《公司法》规定的除外。
(4)交易场所,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二、两者实质不同,因此两者转让的行为不同。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是不完全独立的自由转让,原因是除了具有资合性,还具有较强的人合性。也是由于较强的人和性,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具有一定的封闭性,即对内开放,对外限制。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是独立的转让,其本质是股份有限公司是完全的资合性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