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投资者为外国个人,而中方这边也是个人的话,那么只能以中外合作的形式,可以注册为法人企业(有限责任公司),也可以是合伙企业。
外资公司(中外合资,中外合伙,外资独资)
1、需要确认你们公司的股东数量,分别都是什么性质的股东(自然人还是非自然人)
2、其次中方自然人不可以和外籍自然人成立公司。
3、外资股东成立的条件,独资外籍自然人或者非自然人,中方企业和外籍自然人,或者企业,不可以都是自然人。
4、成立的流程和内资流程基本一致,就是多了一个商委的一个外资批复证明,其次注册资金多元化。
5、外籍人需要提供在中方的实际居住地址,提供公证处的公证书。
已成立但未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对当事人仍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协议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来履行协助义务。因此受让方或者出让方可以要求对方协助办理股权转让协议审批手续。如果审批机关予以批准,则该协议有效;否则无效。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1、带齐资料到公司注册地所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执照变更,受理后5-1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法人代表的执照
2、带齐资料到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受理后2-3个工作日后领取
3、到税务部门变更登记证,这里涉及到一个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的问题,需要向地税部门申报和缴纳所得到股权的股东的个人所得税,还有必须出具新股东和法人的新验资报告。
4、最后变更公司基本户,变更公司法人的预留在银行的印鉴和公司资料。
如果是公司与别人的纠纷需要股东承担责任,那名义上的持股人可能需要承担责任。如果是代持股双方之间的问题你们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你们之间的代持协议诉讼或者仲裁处理。
合法的代持股协议应该具备的内容有:
1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基本个人信息情况;
2代持股权的情况,包括股权所占比例、股权归属等;
3本次代持股的协议;
4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要明确;
5发生纠纷时的解救方法以及法律责任的承担。最重要的是,该持股协议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也不得损害国家、集体、他人的利益。如果投资者为外国个人,而中方这边也是个人的话,那么只能以中外合作的形式,可以注册为法人企业(有限责任公司),也可以是合伙企业。
外资公司(中外合资,中外合伙,外资独资)
1、需要确认你们公司的股东数量,分别都是什么性质的股东(自然人还是非自然人)
2、其次中方自然人不可以和外籍自然人成立公司。
3、外资股东成立的条件,独资外籍自然人或者非自然人,中方企业和外籍自然人,或者企业,不可以都是自然人。
4、成立的流程和内资流程基本一致,就是多了一个商委的一个外资批复证明,其次注册资金多元化。
5、外籍人需要提供在中方的实际居住地址,提供公证处的公证书。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5、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6、股权转让协议原件(注明股权由谁转让给谁,股权、债权债务一并转让,转让人与被转让人签字
公司股东变更流程: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其他股东可以合法行使自己的知情权。
中小股东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应当对公司的情况有充分的了解。根据《公司法》第33条的规定,公司股东享有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这也是股东全面了解公司情况的首选方法。股东的这些权利是法定的,公司不能拒绝。
经济纠纷,又称经济争议,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经济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经济案件的处理主要有仲裁和诉讼两种方式。
仲裁是指双方当事人在纠纷发生之前或者发生之后达成书面的仲裁协议,自愿将他们之间的纠纷提交给双方同意的仲裁机构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以解决纠纷的方法。
另一个处理方式是诉讼,也就是打官司。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在经济诉讼中,它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审判权并履行相应的职责。作为案件的审判者,人民法院在经济诉讼中既是诉讼的参加者,也是诉讼的组织者和指挥者,法律赋予人民法院审判权,使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活动,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
(1)受让方股款一次到位的公司会计处理.一种情况是受让方通过公司再支付给出让方股权款.股权转让交割,受让方汇入公司股款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应付款--出让方";同时,借记"实收资本(或股本)--出让方",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受让方".公司汇给出让方股款时,借记"其他应付款--出让方";贷记"银行存款".如果出让方为自然人,且转让股款大于出让方原实际出资额时,应注意转让方应承担的个人所得税公司应予代扣代交,借记"其他应付款--出让方",贷记"银行存款"(转让股款--应交个人所得税)、"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转让股款-出让方原出资额)×20%税率].
(2)受让方股款分期到位的公司会计处理.一种情况是受让方通过公司再支付给出让方股权,当支付款小于50%股份转让协议价格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应付款--出让方";当支付款大于等于50%股份转让协议价值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应付款--出让方",同时借记"实收资本(或股本)--出让方",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受让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