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经营不善可以强制辞退员工吗
单位营业不善,是可以辞退员工的,这种情况叫做裁员,但是单位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公司集体降薪是否合法,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
(1)如果公司出现严重困难,公司和员工协商一致,员工同意降薪帮助公司度过难关的,公司集体降薪就会法;
(2)如果公司未经员工同意,无故集体降薪的,属于违法行为,员工可以要求公司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出现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用人单位调岗降薪不合法。调岗调薪属于擅自变更劳动合同。而变更劳动合同必须要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如果没有协商一致就变更劳动合同的,变更的劳动合同无效。即使是因为劳动者工作能力不行,需要调岗降薪的,也需要与劳动者协商,而不得单方面调岗降薪。
根据规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1、如果单位未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对岗位进行重大调整,则劳动者有权拒绝;
2、如果单位因此而单方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赔偿金。
根据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若未协商一致,且对加班时限做出过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安排,此做法侵害了劳动者的休息权。在这种情况下,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违法,需要支付员工赔偿金。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如下证据:劳动者工作内容的证据,如电子文本,资料,公司相关的其他资料。劳动者工作的相关标识,如工作信签,员工牌,员工服装等与公司相关的任何证明。公司给劳动者的制度依据,最好是盖章或印刷整套、册的资料,比如员工手册、财务制度,员工名册等等。公司正式员工或领导与劳动者交流的资料,比如工作安排、书面通知、电子邮件的通知等等。
首先工作岗位的变更(含薪资变更)属于劳动合同实质内容的变更,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单方作出的行为无效。
其次,工资收入以劳动者实际获得数额为标准,不完全依照劳动合同。
再次,单位认定不服从调配就是自动离职没有法律依据,是不成立的。
如果单位无合法理由,擅自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可以主张继续履行合同或者主张经济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即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赔偿,工资以最后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
公司效益不好降薪肯定是不合法的;
1、公司若要降薪,需要跟劳动者协商一致;
2、若公司未跟自己商量,私自降低自己工资是对劳动合同的变更,根据《劳动合同法》35条规定,需要与自己协商一致才能变更,如没有与自己协商,是违法的;
3、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给恢复原工资待遇;
4、劳动者可以以用人单位私自降低劳动报酬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基于《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要求劳动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5、经济补偿金的数额为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乘以N(N的确定标准为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经济补偿金,不满6个月算半个月经济补偿金)。
需要看公司单方面降薪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符合则合法,不符合则不合法。
实践中,公司只能在以下情形中对员工降薪。
1、员工违反公司纪律
员工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公司可以按照制度规定进行处罚降薪。
2、员工无法胜任工作
公司新入职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胜任工作岗位,经过培训后还是不胜任工作,那便可通过降低岗位工作内容、减少工作内容等进行降薪
3、依具体调岗降薪
由于工作需要,对员工调整岗位工作,因为岗位价值不同而导致薪酬的自然降低。
4、绩效考核降薪
员工月度绩效考核连续3个月不达标,并且符合公司薪酬管理规定之条件,对其工资待遇进行降级,从而导致其薪酬的降低。
5、公司经济陷入困难
由于公司经营困难,入不敷出,为了降低用工成本渡过危机,而在公司进行全员性的降薪。
因此,按照上面的情况,公司可以在发生经济困难的时候,给员工进行降薪,这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