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1)举办者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基本条件,符合民办职业培训的宏观发展规划。
(2)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申请举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违规办学经历。
(3)有明确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学校章程。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名称应符合下列要求:
(a)只能使用一个名称,外文名称应与中文名称一致。
(b)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应规范、明确。其名称应按所在行政区域确切表示,省属、中央、部队驻揭社会组织举办的学校(院)名称为“广东省某职业培训学校(院),市属单位或个人举请市属学校的名称为“揭阳市某职业培训学校”。
(c)未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世界”、“国际”字样。
(4)符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培训学校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的条件。
(5)有符合规定的专职管理人员和与办学类型、等级、规模相适应的理论和实习指导教师及管理人员。
(6)有明确的办学宗旨、培训目标、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培训教材,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7)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固定教学场所、设备和设施,应达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设置标准。租赁的教学场所必须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契约,租期不得少于3年。
(8)有满足教学需要的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财务应当独立核算,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43类:餐饮、餐馆、茶馆、酒店、住宿等;
第30类:咖啡、茶、面包、糕点、甜食等;
第32类:奶茶(非奶为主);
第35类:饭店商业管理、特许经营的商业管理、广告、为零售目的在通讯媒体上展示商品、市场营销、进出口代理等;
(二)重要类别
第08类:餐具(刀、叉和匙)等;
第29类:腌腊制品、罐头食品、奶茶(以奶为主)、食用油等;
第31类:新鲜水果、蔬菜、活动物等;
第33类:白酒、红酒、葡萄酒、白兰地等含酒精饮品等;
第39类:物流、配送、仓储等;
第40类:食品加工、剥制加工、茶叶加工等;
第44类:营养与饮食指导、保健等;
(三)关联类别
第01类:食物防腐用化学品、增甜剂、食品工业用谷蛋白、葡萄糖等;
第02类:食品着色剂、色素等;
第03类:厨房用去油渍油,清洁制剂、洗洁精等;
第04类:烧烤用炭等;
第05类:补药、人参、枸杞、医用营养品、消毒纸巾等;
第06类:厨房用金属台、金属柜、金属容器等;
第07类:厨房家用器具、食品加工机械等;
第11类:烹调器具、厨房用抽油烟机、微波炉、消毒碗柜、卫生设备等。
劳动者在违反公司制度的情况下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是不能要求用人单位进行经济补偿的,如果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还需要对用人单位进行赔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公司因经营问题辞退员工的,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并根据员工的工龄给付补偿金,立即辞退的应当多支付一月工资作为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1.聘请专业的股权激励服务机构制定股权激励方案,方案包括激励方式/激励对象/用于激励的股权总数量以及每位激励对象的数量/用于激励的股权来源/激励期限等。
2.可能还需要公司的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激励方案。
3.召开签约大会或举行签约仪式,与激励对象签署激励协议。
4.公司和激励对象按照协议的规定实施激励方案。
在制定规章制度过程中,企业应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规章制度的规定要符合法律规定。规章制度作为企业管理员工的重要规则文件,自然涉及员工的劳动权利义务,所以也必然受到劳动立法的调整。企业在制定规章制度的时候,务必注意相关规定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否则不仅不能据此处理员工,员工反而能基于此解除劳动合同,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
2.规章制度的规定要具有公平合理性。《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对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理解,有两重判断,一是员工行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二是规章制度本身应具有合理性。此种合理性应该从每个企业的具体实际、岗位特征、职务因素和员工表现等一系列具体情况来做具体分析。
3.规章制度的规定应符合法定的程序。与劳动合同生效要件不同的是,规章制度之所以能够适用于劳动者,是因为规章制度通过某种形式公示或直接告知了劳动者本人。同时,《劳动合同法》规定,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还应当经过民主程序,所以规章制度在法定程序上需要经历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两个步骤。两个步骤中缺少任何一个,规章制度的效力就可能会受到程序上的制约。
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业绩不好直接解除劳动关系,属于违法解除,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标准为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可以不请当地律师代理,请专业人士提供远程指导服务并写劳动仲裁申请书、证据清单等法律文书。并且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依据我国商标分类目录表的规定,餐饮企业申请注册商标时,申请的类别可以是第43类、第30类、第32类、第35类。
核心类别
第43类:餐饮、餐馆、茶馆、酒店、住宿等;
第30类:咖啡、茶、面包、糕点、甜食等;
第32类:奶茶(非奶为主);
第35类:饭店商业管理、特许经营的商业管理、广告、为零售目的在通讯媒体上展示商品、市场营销、进出口代理等;
重要类别
第08类:餐具(刀、叉和匙)等;
第29类:腌腊制品、罐头食品、奶茶(以奶为主)、食用油等;
第31类:新鲜水果、蔬菜、活动物等;
第33类:白酒、红酒、葡萄酒、白兰地等含酒精饮品等;
第39类:物流、配送、仓储等;
第40类:食品加工、剥制加工、茶叶加工等;
第44类:营养与饮食指导、保健等;
公司可以辞退员工,但不是随意辞退,具体分为以下情形:
1、过失性辞退
企业在劳动者有过错的情况下,无须提前30天通知,而即刻辞退职工的行为。依据我国劳动法规定,过失性辞退主要有以下情形: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预告性辞退是指企业在辞退职工时,按照法律的规定提前30天通知职工或支付代替通知金的方式辞退职工的行为。主要有以下情形:
(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