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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17

    委托方:(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委托内容

    1.1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民币万元出资(该等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的%,下简称“代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第二条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持股权作为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在工商机关予以登记、以股东身份参与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出资者,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以自身名义代甲方持有该代持股份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划转等处置行为)。

    3.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

    3.3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3.4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持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持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4.2作为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7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3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持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3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4.4在甲方拟向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持股份时,乙方必须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第五条委托持股费用

    乙方受甲方之委托代持股份期间,收取代持报酬元。

    第六条委托持股期间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份的期间自本协议生效开始,至乙方根据甲方指示将代持股份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时终止。

    第七条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其他事项

    9.1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其他股东对以上股权代持事宜均已知晓,并无异议。

    股东(签名):

  • 100人看过2024-01-17

      股权转让一方没有履约支付转让费,协议仍然有效,但是视作对方违约:

      1、股权转让协议在签订的时刻就视为合同生效;

      2、受让方没有按期支付转让费的行为是违约的行为;

      3、对于违约行为的处理一般是按照合约规定的方法处理;如果双方不能就解决方法达成一致,可以进行仲裁或者要求诉讼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的效力】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 100人看过2024-01-17

      当企业以未分配利润向个人股东转增资本时,个人股东需要缴纳税。

      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和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高新技术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给予该企业相关技术人员的股权奖励,个人股东和技术人员可在5年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以财税〔2024〕116号印发的《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

      1、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时,个人股东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股东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并将有关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2、个人股东获得转增的股本,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适用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3、股东转让股权并取得现金收入的,该现金收入应优先用于缴纳尚未缴清的税款。

  • 140人看过2024-01-17
    股份变更需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去当地的工商局进行申请,部门经过审核之后才可以办理,以下是方法: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 100人看过2024-01-17

      股东(纳税人)办理股权转让前,应到其到主管税务部门(被投资企业的主管地税机关,一般按“区”对应)办理税源监控登记手续,地税局税源监控登记流程如下:

      1、股权转让人以及受让人应当按照规定分别缴纳印花税,并将印花税票粘贴在合同上进行划销。

      2、不论是溢价转让还是平价、低价转让,股权转让人均应当按照税法规定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凭个人有效证件办理自然人登记后即可办理申报业务)。

      办理股权转让的股东或经授权的代办人应报送(填制)以下资料报送到市南地税纳税大厅业务窗口:

      1、《股东股权变更税源监控登记表》(一式三份);

      2、《承诺书》(一式两份);

      3、所投资企业股权变更前一期以及上年末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4、股权转让协议(贴有印花税票的复印件);

      5、转受让双方的印花税完税凭证复印件;

      6、股东会决议(复印件);

      7、章程修正案(复印件);

      8、转让方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应当提供税务登记副本的复印件);

      9、非股东本人到场的须提交委托协议书;

  • 100人看过2024-01-17

      股东(纳税人)办理股权转让前,应到其到主管税务部门(被投资企业的主管地税机关,一般按“区”对应)办理税源监控登记手续,地税局税源监控登记流程如下:

      1、股权转让人以及受让人应当按照规定分别缴纳印花税,并将印花税票粘贴在合同上进行划销。

      2、不论是溢价转让还是平价、低价转让,股权转让人均应当按照税法规定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凭个人有效证件办理自然人登记后即可办理申报业务)。

      办理股权转让的股东或经授权的代办人应报送(填制)以下资料报送到市南地税纳税大厅业务窗口:

      1、《股东股权变更税源监控登记表》(一式三份);

      2、《承诺书》(一式两份);

      3、所投资企业股权变更前一期以及上年末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4、股权转让协议(贴有印花税票的复印件);

      5、转受让双方的印花税完税凭证复印件;

      6、股东会决议(复印件);

      7、章程修正案(复印件);

      8、转让方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应当提供税务登记副本的复印件);

      9、非股东本人到场的须提交委托协议书;

  • 100人看过2024-01-17

    委托书

    委托人:,身份证号:,地址:,委托人股权比例及出资资金:。

    受托人:,身份证:,地址:。

    委托人是有限公司的股东,出资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依法持有目标公司%的股权。现根据委托人签订的相关股权转让协议,委托人授权受托人在年月日前将委托人持有的全部股权转让给有限公司名下,并由受托人代表委托人全权办理上述股权变更的全部手续。

    受托人的权限如下:

    一、代为查阅、复印待转让股权的全部工商档案资料;

    二、签订相关的股权转让合同;

    三、代为签署股权转让过程中的所有需要委托人签字的文件资料;

    四、协助受让方办理股权变更的全部手续;

    五、代为办理股权转让过程中的税费申报,并缴纳相应的税费;

    六、代为领取股权变更后的相关资料证书;

    七、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需本人办理的其他事项。

    委托人自愿授权受托人办理相关股权变更事项,受托人自愿接受委托,受托人不得转委托。

    受托人在执行和处理上述委托事项的过程中,在权限范围内依法签署的有关文件、合同,委托方均予以认可和接受。委托人确认上述委托的效力,并当然地承担此委托引起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且经公证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办结之日止。

    委托人签字及手印:

    受托人签字及手印:

    年月日

  • 100人看过2024-01-17
    1、如果转让方是个人,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按照20%缴纳。
    2、如果转让方是公司,则需要涉及的税费较多,具体如下: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契税、印花税等。
  • 372人看过2024-01-17

    众所周知,注册商标具有独占性、唯一性和排他性,其他企业和个人未经许可或授权均不可私自使用。因此在我国商标的申请量逐年上升的大背景下,申请商标的难度系数越来越大,这时对商标有迫切需求的人就开始瞄准那些“三年不使用”的商标,也就有越来越多的商标被“撤销”。那么商标成功注册后还能被撤销吗?和华律知产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商标成功注册后还能被撤销吗

    根据我国现行《商标法》的规定,已注册商标被撤销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商标无效宣告程序。违反商标法相关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可以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或者由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如果商标被宣告无效,商标权利人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商标无效宣告复审或答辩,如果结果还是宣告无效。最后的机会就是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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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程序,何为“撤三”?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如果企业被他人提出“撤三”申请,则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向商标局提交有效的商标“使用”证据,或者向商标局说明商标不使用的“正当理由”,如不可抗力、政府政策性限制、破产清算等,否则将有很大可能被“撤三”成功,导致商标被撤销。

    三、商标局主动依职权撤销的情形: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一些企业认为,改变了商标注册地址、注册人信息也没什么关系,岂不知注册商标被提“撤三”“异议”或面临其他变动时,商标局会按照商标注册证上登记的注册地址下发书面信息通知商标注册人,注册地址的变更令企业无法及时收到相关信息,从而错过挽救时机,最终可能导致企业商标被“死亡”。

    商标注册成功并不代表永久拥有商标权,在之后可能面临的纠纷中,至关重要的一点就是商标的使用证据,我们要学会有效的保留使用证据。一般来说,最常见的证据包括广告,宣传册,发票,合同,各类活动等。要善于在相关证据中显示商标信息,显示使用时间。或者预留其他辅助证明证据。比如有关发票,可以在备注栏填写商标信息等。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 100人看过2024-01-17

      1、《股东股权变更税源监控登记表》(一式三份);

      2、《承诺书》(一式两份);

      3、所投资企业股权变更前一期以及上年末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4、股权转让协议(贴有印花税票的复印件);

      5、转受让双方的印花税完税凭证复印件;

      6、股东会决议(复印件);

      7、章程修正案(复印件);

      8、转让方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应当提供税务登记副本的复印件);

      9、非股东本人到场的须提交委托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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