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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17

      破产需要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只要符合破产条件的,法院就会裁定受理。具体情况如下: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 100人看过2024-01-17

    当公司倒闭了会启动破产清算程序,依照破产清偿顺序清偿债务。

    1、破产费用、公益债务;

    2、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3、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4、普通破产债权。

    所以当得知企业倒闭了,应当立即采取行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比如及时向法院起诉并申请对公司资产进行财产保全。

  • 100人看过2024-01-17

    公司接受无偿转让股权需要交税。首先是股权转让方和受让方都要按照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属于产权转移书据。

    其次,对于股权转让方,如果是自然人股东,需要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属于平价和低价转让的,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需要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如果股权转让方是法人企业的,需要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其中居民企业在转让时按规定预交企业所得税;对于未在境内设立机构的非居民企业,需要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0%。

  • 100人看过2024-01-17
    办理股权转让几天能完成,对此法律没有具体规定,根据办理双方准备资料的进度决定,前期准备资料的时间是不确定的。以资料齐全为前提条件,一般股权转让的办理完成时间在一个月以内。如果双方协商妥当,只是去工商局办理变更手续,在3个工作日内即可完成。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 100人看过2024-01-17
    破产重整债务在一般情况下是由公司自身偿还,但是,如果有以下几种情况,可能由股东承担债务偿还责任。
    1、股东出资不实。未实际出资,或是出资未达到股东依据公司章程约定的比例,可能会要求股东承担公司的债务。
    2、股东抽逃资金。如果公司在诉讼中被要求承担相应债务责任,但公司无力履行,公司股东可能会遇到要求在抽逃资本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可能。
    3、其他情况。如股东在公司未正式注册成立便以公司名义营业由此造成了债务或股东挪用了公司财产支付个人费用或是有些股东滥用公司的有限责任制度侵害债权利益,为自己谋取不当利益等,在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 100人看过2024-01-17
      依法宣告破产的公司由法院依法组织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破产清算。破产债务的清偿顺序如下:1,清偿破产费用,破产费用包括了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招聘工作人员的费用;2,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企业职工的权利首先应当得到保护,以满足职工基本生活需要;3,企业破产所欠税款。税收是国库的收入,税收的多少直接影响国家的财政收入,关系到国家的利益;4,破产债权。破产债权是指的欠其他个人或者组织的款项。
  • 100人看过2024-01-17
    1、专利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具有巨大的商业价值,是提升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2、企业将科研成果申请专利,是企业实施专利战略的基础。

    3、专利的质量与数量是企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的体现,是企业在该行业身份及地位的象征。

    4、企业通过应用专利制度可以获得长期的利益回报。

    5、企业拥有专利是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基金等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必要前提条件。

  • 100人看过2024-01-17
    股东私自转让股权,如果是在公司内部股东之间进行转让的,则是合法的;如果是将股份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的,则私自转让不合法,因为法律规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份的,需要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否则不得转让股份。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100人看过2024-01-17
    1、股权转让合同成立后,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而受让人起诉出让人,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可以先将该诉讼情况通知公司,让其在一定限期内征求其他股东对该转让合同的意见,其他股东在期限内有超过半数以上股东作追认或不作相反意思表示(通知转让而不作否认,视为同意转让),且不同意转让的其他股东又不购买该转让出资的,或仅欲以低于转让合同价格购买的,判令转让合同双方当事人继续履行合同。

    2、公司要求确认股东出让的股权无效。在审理中,应由出让股权的股东负责举证,在期限届满前如其能举证证明已向公司提出转让其所拥有股权并征求其他股东意见的请求,公司过半数股东同意转让,且不同意转让的股东未作购买该股权的意思表示,或其所报价格的要求劣于现股东以外受让人所出价格条件的,则该转让合同有效。

  • 100人看过2024-01-17

      一、破产财产清偿的先后顺序:

      1、破产费用

      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2、共益债务

      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

      而发生的债务。

      二、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额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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