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专利法保护的对象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三种不同的保护对性授予专利的条件也不相同。
1、授予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条件是授予专利的客体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三大条件。
新颖性是指申请专利的发明或实用新型是现有技术中没有的,未被公知公用的,不同于现有技术,同时不出现抵触申请。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之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实用性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创造或使用,并能够产生实际效果。
2、授予外观设计专利,该外观设计除具有新颖性和实用性外,还应具有美感,且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之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流程:
1、申请人提供原始技术资料和个人(单位)信息;
2、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签定委托代理协议,撰写一份符合专利法要求的专利申请文件;如果需要,可先行检索
3、向国家专利局提交该专利申请文件,取得专利申请号,并按规定交纳专利申请费用;
4、进入初步审查经审查合格后,于申请日起的18个月后,将在专利公报和网站上公开该发明专利申请;根据申请人的要求,也可以在申请日起的15个月内随时要求提前公开;
5、进入实质审查(实审)阶段:申请人自申请日起的3年内可随时向专利局提起实审,也可以在该专利申请公开后提起实审,提起实审须按规定交纳专利实审费用;
6、经实质审查,该专利符合发明的实用性、新颖性、创造性,授予专利权,按规定交纳专利申请维持费、当年年费、印刷费、证书工本费,取得发明专利证书;授权的发明专利将予以公告。
7、如果要求在先发明专利申请的的优先权,则应当提供在先申请的相关情况。
公司出了问题,股东一般不要负责。如果是公司拖欠的债务,则股东只需要以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承担有限责任。而公司是以公司的全部财产对公司承担责任。
根据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发明人、申请人、专利权人,可以是同一个人,其发明人必须是自然人,申请人则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工矿企业、大专院校、事业单位。
申请人是专利人权(自然人、工矿企业、大专院校、事业单位),发明人不一定是专利权人。
如某企业申请专利,申请人是该企业。
如某人申请专利,申请人、发明人填写的都是该自然人,而发明人和专利证书上体现的专利权人是同一个人。
专利证书上,不会体现申请人字样,只有专利权人,专利证书上的专利权人,就是专利申请人。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帐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