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了以下三种情况为效力待定合同:
(1)主体不合格的效力待定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2)无权代理人订立的效力待定合同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必须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才能对被代理人产生法律拘束力,否则,后果由行为人承担。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1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3)是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权利而订立的合同,经权利人追认才有效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合同有效。
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采取直接到江北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工商窗口方式提交申请。
1、申请人依法申领、报送《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和其他有关材料;
2、登记机关收到登记申请后,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根据情况不同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需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予以核实。经核实后,提交“申请材料核实情况报告书”,根据核实情况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4、登记机关决定予以受理的,应当出具《受理通知书》;
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注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5、对决定受理的登记申请,分别情况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登记机关作出准予公司变更登记的,应当出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6、发照。
不适用
1.提起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应属确认之诉,而不属于诉讼时效的客体范围。
2.无效合同的确认是一种事实确认,合同当事人或法院在任何时候都可提出,时间的经过不能改变合同无效的法律性质。
3.对无效合同的确认适用诉讼时效,不符合诉讼时效制度设立的目的。
4.无效合同的确认不适用诉讼时效,并不会必然影响交易安全。
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可以进行出质。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以出质的权利有下列类型:
(一)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二)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
(三)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四)依法可以转让的债权。
(五)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公路渡口等不动产收益。
其中就包含专利权中的财产权。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不属于有效合同,而是属于可撤销的合同,合同被撤销后自始无效。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误解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因此,当事人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合同内容,也可以申请其撤销合同。
股东变更需要有以下几个程序: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工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工商部门审查申请材料后,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给申请人发放《登记决定通知书》;
3、申请人凭借《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证窗口换取《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4、完成变更登记并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