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分公司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所以分公司一般是不具有股权的,不能进行股权质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1、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
2、法院受理后指定财产管理人;
3、通知或公告通知债权人;
4、制定和批准债务人的重整计划草案;
5、重整程序开始,债务人执行重整计划;
6、执行完毕,企业恢复正常运行。债务人不能执行或不执行重整计划,经权利人申请法院宣布企业破产。
企业重组的方式有很多种,例如:合并、分立、兼并、收购、等。不同重组方式下原有债务的处理并不一致。
1、企业合并的,其债务由合并后的企业承担;
2、企业分立的,原则上由分立后的企业连带承担,但是另有约定的除外;
3、如果是收购,那么原企业并不灭失,所以债务仍有原企业负担。
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1、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要经过股东会讨论决定;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
2、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转让股权的权利和义务做出具体规定;
3、凡涉及国有资产的股权转让,都应进行资产评估;
4、对于中外合资或中外合作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要报原审批机关审批同意以后才可以办理转让手续;
5、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书;
6、修改股东名册和公司章程,并向工商局进行工商变更登记。至此,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完成
(1)具有独占性。所谓独占性亦称垄断性或专有性。专利权是由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发明人或申请人的申请,认为其发明创造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条件,而授予申请人或其合法受让人的一种专有权。它专属权利人所有,专利权人对其权利的客体(即发明创造)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具有时间性。所谓专利权的时间性,即指专利权具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也就是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我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3)具有地域性。所谓地域性,就是对专利权的空间限制。它是指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所授予和保护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或地区的范围内有效,对其他国家和地区不发生法律效力,其专利权是不被确认与保护的。
分为三类:
(一)以资产清偿债务。即债务人转让其资产给债权人以清偿债务。
(二)债务转为资本。债务转为资本是站在债务人的角度看的,如从债权人的角度看,则为债权转为股权。
(三)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的债务重组。采用这种方式进行债务重组,会出现两种不同的情况:一是在修改后的债务条件中涉及或有支出或有收益二是不涉及或有支出和或有收益。这是指在债务重组以后也许会发生某种事项而引起支出或收益。这是一种假设,据此来计算确定债务人的债务重组的收益和债权人的债务重组损失。修改其它债务条件的债务重组一般包括减少债务本金、减少债务利息等。
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包括知识产权涉外事宜;没有直接处理和调解专利纠纷的行政执法权力;具有指导地方法规制定和执法业务,以及指定管辖的职能)
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地方知识产权局没有审查和授予专利权的职能)
2、地方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设置:
省级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直辖市知识产权局)
地州级(含)以上人民政府(各省、自治区首府城市知识产权局;计划单列市知识产权局;各地(州)级市知识产权局;直辖市各城区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