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内部转让不需要其他股东同意,所以流程较为简单:
1、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2、公司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该项修改无需股东会表决);
3、缴纳税款,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2、当事人需要到银行开设临时存款结算帐户,办入资,并到会计事务所办理验资报告;
3、到工商局约号办理营业执照;
4、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5、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6、到银行开立基本户。
1、在公司登记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网站进行公司法人变更预约;
2、在公司登记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网站上下载相应的资料,并如实填写;
3、带上材料到登记机关取预约号,交材料;
4、若材料有疑问或当地登记机关还要求其他证明,则补充材料(一般下次来无需再预约);
5、若材料无疑问或补充完毕并通过则领取变更通知书;
6、再规定时间去登记机关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7、到刻章公司刻制新的法人章;
8、带着新的营业执照和所有印章到开户行更换开户许可证和印鉴。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股权变动须经历股权转让合同的签订及其履行,公司内部登记使受让人依法取得股权,公司外部登记使受让股权产生对抗力三个阶段。股权转让后,有限责任公司需履行后两个阶段的手续:
1、内部变更登记
1)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2)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2、外部并更登记
即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公司变更登记。
1、股份变更:在香港,任何公司任何股东,只要在双方同意之下,都可以进行股份转移或股份买卖,股份买卖将会产生印花税。
2、名称变更:香港公司注册成立后,如果觉得公司名称不好听或不吉利,可以向公司注册署提出更名申请。一般两周可办妥。
3、董事、秘书变更:公司董事/秘书委任/辞退是有限公司经常发生的商业活动。作为有限公司的经营者,可以随时向注册署提出更改
4、更换财政年度结算日:如果客户认为现在的年度结算日不符合公司的要求,可以更换年度结算日。
5、变更注册地址:在香港注册公司必须有注册海外的地址,代理公司提供的地址一般可作注册地址之用,也可作营运地址之用。公司地址可以随时作出更改。如需更改地址,必须提前通知代理公司。
6、香港公司转让:公司转让指的是把一家已经完成的公司通过赠送或出售给第三者。公司转让可以是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公司转让可以通过更换股东或转移股份来完成。
7、香港公司暂停:香港公司注册以后,如果觉得暂时派不上用场,可以向政府部门申请暂停。
股权转让主要涉及4种税,分别是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
1、增值税
股权转让增值税的纳税主体是股权转让方。不过并不是所有股权转让行为都要缴纳增值税,个人和个体户转让上市公司股权免征增值税。任何持股主体,转让未上市公司的股权都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只有公司、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作为持股主体转让上市公司股权时,才需要按转让金融商品缴纳增值税。
金融商品转让的增值税税率:一般纳税人为6%,小规模纳税人为3%。
股权转让的增值税公式为:应纳税额=(股权转让收入-股权购买成本-转让过程中所支付的相关合理费用)/(1.6%)乘6%
2、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股权转让还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或者个人所得税,至于到底是哪一种税,就要看持股主体是企业还是个人了。企业作为持股主体转让股权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而个人作为持股主体转让股权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公式为:应纳税额=(转让股权收入-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转让过程中所支付的相关合理费用)乘税率20%
股权转让的企业所得税公式为:应纳税额=(转让股权收入-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转让过程中所支付的相关合理费用)乘税率25%
3、印花税
股权转让肯定要签股权转让合同或者协议,而法规规定交易合同必须要贴花缴纳印花税。与其他税种不同,股权转让时印花税的纳税主体是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股权转让的印花税公式为:应纳税额=股权转让合同所载金额乘税率5/1000
(一)贸易类公司经营范围:日用百货、化妆品、食品、保健食品等;
(二)服务类公司经营范围:电脑图文设计、制作、喷绘、包装盒的设计等;
(三)建筑安装类经营范围:室内装潢及设计、园林绿化、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建等;
(四)科技类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销售,计算机、电子、生物、医药、汽车技术领域内的四技服务,生物工程及生物制品研制等;
(五)咨询类经营范围:商务信息咨询、房地产信息咨询、旅游信息咨询、财务信息咨询、家政服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等;
(六)生产类经营范围:涂料生产加工、食品生产加工、机械设备制造加工等;
(七)外高桥保税区企业:国际贸易、转口贸易等。
1、确定总量。商务部依据“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根据各地相应经济指标等确定调控总量和材料上报时间。
2、接收材料。申请人根据《典当管理办法》的要求,向拟设典当行所在地设区的市(地)级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收到设立典当行或者典当行申请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后,设区的市(地)级商务主管部门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初审,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将审核意见和申请材料报送商务部。
3、商务部审查。商务部组织成立典当行联合审批工作小组对上报材料进行复核。
4、办理批件。根据典当行联合审批工作小组会议纪要,对于符合要求的设立申请,商务部向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下发批复,并颁发《典当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批复和典当经营许可证到有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不予核准的,通知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并说明理由。
5、企业持商务部批准文件和《典当经营许可证》,经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初审后,向市(地)级公安机关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持上述批件及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
办执照:企业持商务部批准文件、《典当经营许可证》和《特种行业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