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股权转让的价格可以为零。但该转让行为不得严重影响股东的债权人的权利实现。如果损害了债权人利益的,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该无偿转让的行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