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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8人看过2024-01-17

    办理分公司选择主体核算与非主体核算的区别有以下几点:

    1、首先,定义不同。

    独立核算的意思是,某一会计主体对其资金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全面、系统的会计核算,根据《会计法》第二条的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必须依照本法办理会计务。也就是说,这些单位均属于独立核算的会计主体。

    非独立主体核算又称报帐制,通常是指独立核算的会计主体下设的内部会计主体,它们通常没有银行账户,不单独设置账套,不设置会计部门和人员。由上级单位拨给运营资金,从事业务活动的支出由上级单位报销,收入上缴给上级单位。

    2、其次,权力的大小不同。

    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允许自己单独设置账套、会计人员、独立报税,享有较大自主权。非独立核算的公公司则不能自己报税,没有自主权力。

    3、最后,特点不一样。

    非独立主体核算单位的特点是一般由上级拔给一定数额的周转金,从事业务活动,一切收入全面上缴,所有支出向上级报销,本身不单独计算盈亏,只记录和计算几个主要指标,进行简易核算。

    独立主体核算单位的特点是在管理上有独立的组织形式,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在当地银行开户。独立进行经营活动,能同其他单位订立经济合同。独立计算盈亏,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并配备会计人员,并有完整的会计工作组织体系。



  • 100人看过2024-01-17

    出资转让其实也是股权转让,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 100人看过2024-01-17

    股权转让实务操作方式

    1、股权转让的实施,实践中可依两种方式进行,一是先履行上述程序性和实体性要件后,与确定的受让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使受让人成为公司的股东,这种方式双方均无太大风险,但在未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前,应签订股权转让草案,对股权转让相关事宜进行约定,并约定违约责任即缔约过失责任的承担;另一种方式转让人与受让人先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而后由转让人在公司中履行程序及实体条件,但这种方式存在不能实现股权转让的目的,以受让人来说风险是很大的,一般来说,受让人要先支付部分转让款,如股权转让不能实现,受让人就要承担追回该笔款项存在的风险,包括诉讼、执行等。

    2、相关内容:股权转让的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

    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

    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这两种形式在条件和程序上存在一定差异。

    (1)内部转股:出资股东之间依法相互转让其出资额,属于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可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等即可发生法律效力。一旦股东之间发生权益之争,可以以此作为准据。

    (2)向第三人转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时,属于对公司外部的转让行为,除依上述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相关文件外,还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

  • 100人看过2024-01-17
      对于未足额出资的股东,其股东权利是否应当受到相应限制,我国公司法也未作出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也无相关的司法解释。但是,《公司法》第34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从公司法的规定看,股权分红的权利和优先认缴出资的权利均依据其实缴的出资比例行使,若某股东虽然认缴了出资,但并未实际出资,或者未足额出资,则该股东只能以其实际出资所占比例行使上述权利。《公司法》第42条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虽然该条并未明确该出资比例是认缴的出资比例,还是实缴的出资比例,但是,参照《公司法》第35条的规定,此处也应是指实缴的出资比例,因为虽然股东出资不到位并不影响其股东资格的取得,但是,民事主体的权利义务应当是对等的,股东享有股东权利的前提是承担股东义务,与出资义务相对应的股东权利只能按照实际出资比例来行使。因此,从《公司法》的立法精神看,对于出资存在瑕疵的股东,其股东权利应当受到限制。当然,在司法实践中,对此同样也存在较大争议。
  • 100人看过2024-01-17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出资的,就会构成出资违约,除了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所谓开除或除名股东,就是通过强制的方式,让某一股东转让其在公司所持有的股份或股权,进而取消其股东资格让其退出公司的一种行为。开除股东适用条件: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出资不足或抽逃部分出资的不适用股东除名)。

      开除股东程序:

      1、公司要求股东在合理期间内缴纳出资或者返还全部出资;

      2、该股东逾期仍不履行出资义务;

      3、股东会决议开除股东;

      4、公司办理减资或者由其他股东或第三人出资的手续。

  • 1186人看过2024-01-17

    不同的形式条件不同:

    1、有限责任公司: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1)股东为一个自然人或一个法人;

    (2)一个自然人只能注册一个一人有限公司。

    (3)一人有限公司注册资金须一次缴足.

    3、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4、个体工商户: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

    (1)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可以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

    (2)申请人必须具备与经营项目相应的资金、经营场地、经营能力及业务技术。

    5、个人独资企业: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6、私营合伙企业: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 152人看过2024-01-17
    1.办理企业名称核准
    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备用名称若干及相关材料,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第三步: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形成公司章程
    可以在工商局网站下载“公司章程”的样本,修改一下就可以了。章程的最后由所有股东签名,并署名日期。
    3.申请公司营业执照
    时限:受理后5个工作日可领取执照。
    4.刻公章
    企业办理工商注册登记过程中,需要使用图章,由公安部门指定刻章公司办理: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合同章。后面步骤中,均需要用到公章或财务章。
    5.办理代码证
    企业法人代码登记办事机构(代理机构)
    时限:受理后4个工作日
    提供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公章;
    (3)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法人单位提交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集体、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非法人单位提交上级主管部门代码证书复印件;(5)单位邮编、电话、正式职工人数;(6)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办理税务登记证书
    办理事项:税务登记(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办理)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财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5)公司或企业章程原件及复印件;
    (6)房产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7)印章;
    (8)从外区转入的企业,必须提供原登记机关完税证明(纳税清算表);
    (9)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材料。
    7.开设公司基本帐护
    凭营业执照正本、税务登记证正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及法人身份证、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去银行开立基本帐护。
  • 200人看过2024-01-17

    1、打开电子税务局,输入信用代码,用户名、密码,点击登录;

    2、点击要查询;

    3、点击一户式查询;

    4、点击设立登记查询;

    5、在登记注册类型后面,就是税务登记类型了,按此类型填写即可。

    税务登记表中登记注册类型指的是登记注册的类型,如个体、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等。是按照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对照表来进行填写的。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税务登记表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业主姓名及其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的号码;住所、经营地点;登记类型等。

  • 100人看过2024-01-17

    《办法》第三条规定了七类情形为股权转让行为:(1)出售股权;(2)公司回购股权;(3)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被投资企业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以公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4)股权被司法或行政机关强制过户;(5)以股权对外投资或进行其他非货币性交易;(6)以股权抵偿债务;(7)其他股权转移行为。

    以上情形,股权已经发生了实质上的转移,而且转让方也相应获取了报酬或免除了责任,因此都应当属于股权转让行为,个人取得所得应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 100人看过2024-01-17
      我国法律规定,对于股东出资不到位的法律责任,一般对内可能需要承担的责任,不但有按公司章程约定出资义务,还应该对其他股东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对外来说,没有完成实际出资义务的,应该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的债务责任。对于抽逃出资的,一般属于是一种严重损害股东利益的恶劣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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