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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分公司选择主体核算与非主体核算的区别

2024-01-17159次浏览 举报

1法律解答

办理分公司选择主体核算与非主体核算的区别有以下几点:

1、首先,定义不同。

独立核算的意思是,某一会计主体对其资金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全面、系统的会计核算,根据《会计法》第二条的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必须依照本法办理会计务。也就是说,这些单位均属于独立核算的会计主体。

非独立主体核算又称报帐制,通常是指独立核算的会计主体下设的内部会计主体,它们通常没有银行账户,不单独设置账套,不设置会计部门和人员。由上级单位拨给运营资金,从事业务活动的支出由上级单位报销,收入上缴给上级单位。

2、其次,权力的大小不同。

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允许自己单独设置账套、会计人员、独立报税,享有较大自主权。非独立核算的公公司则不能自己报税,没有自主权力。

3、最后,特点不一样。

非独立主体核算单位的特点是一般由上级拔给一定数额的周转金,从事业务活动,一切收入全面上缴,所有支出向上级报销,本身不单独计算盈亏,只记录和计算几个主要指标,进行简易核算。

独立主体核算单位的特点是在管理上有独立的组织形式,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在当地银行开户。独立进行经营活动,能同其他单位订立经济合同。独立计算盈亏,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并配备会计人员,并有完整的会计工作组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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