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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99人看过2024-01-18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专利独占许可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专利独占许可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1、双方就独占许可内容(许可时间、费用计算方式等)达成一致后,签订独占许可合同。

    2、合同签定之日起三个月内提交备案申请,办理独占许可合同备案可以去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及其各地方代办处办理。

    3、合同备案申请人应提交下列材料:

    (1)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申请表;

    (2)合同副本(一个专利一份);

    (3)专利证书或者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4)让与人身份证明;(让与人为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加盖公章;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签字)

    (5)、委托办理的,需出具委托书。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

    是指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或者专利局代办处对当事人已经缔结并生效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加以留存,并对外公示的行为。

    解释的关键点:

    a.专利局具体负责专利许可备案的处室为初审部发文处;目前已经开业的30家代办处均可以办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涉外许可合同备案除外)。

    b.合同的生效日不一定是合同的签订日,以合同中明确约定的生效日期为准。

    c.对外公示的手段目前为通过“专利公报”进行公告和记载在可查询的“专利登记簿副本”中。

    以上就是关于专利独占许可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网站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

    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 303人看过2024-01-18
    一般不可以,特殊情况下可以。
    在公司欠债的情况下是不可以起诉股东的,因为股东只要完成了出资义务,通常情况下对公司的债务并不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如果股东恶意转移资产,或者在清算的时候没有履行告知义务等等情况的股东要承担连带责任。
  • 126人看过2024-01-18

    定金担保作为特殊的金钱担保,与保证、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存在着本质区别:

    1、性质不同。

    定金担保是种特殊的金钱担保,当事人依据定金获得的只是一种补偿性的担保,担保因主合同义务未得到履行而可能受到的损失,并不能保证其所享有的合同的利益的必然实现。而其他几种担保方式则是债务清偿的担保,当事人据此所取得的权利是清偿请求权或者是直接支配权,这几种担保都不具有惩罚性。

    2、实现方式不同。

    定金担保债务履行的方式是定金罚则的适用,定金罚则具有惩罚性,通过对违约方的惩罚的威慑作用,迫使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保证是通过要求保证人履行主合同来实现债权人权利,在抵押、质押、留置担保的情况下,债权人则是通过处分担保物的形式来实现权益的。鉴于定金特殊的担保性质,在订立合同之时,当事人要仔细把握定金与其他担保的区别,特别是在实现方式上的不同,这样才能更好的保护当事人的权益。

    3、目的不同。

    保证、抵押、质押、留置担保的目的,都只在于确保债权人一方的利益,对债务人不提供任何保障。定金担保虽有确保债权受偿的效力,其根本目的却在于确保合同履行,对合同双方当事人均提供履行保障;特别是在合同当事人不完全履行合同或者迟延履行合同时,即便合同履行的结果使得当事人的债权获得清偿,但是定金担保的违约制裁效果在当事人不完全履行合同或者迟延履行合同时已经发生。

  • 148人看过2024-01-18

    不能·。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从本条规定可以看出,合同当事人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的情况下,如果一方违约,对方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即对方享有选择权,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也可以选择适用定金条款,但二者不能并用。现实中,有些当事人在合同中既约定违约金,也约定定金,在一方违约时,对方要求违约金与定金条款并用。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或定金条款,就可以达到弥补因违约受到损失的目的;违约金相当于一方由于对方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一般说来,守约方根据违约金条款,就可以补偿自己因对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当然,在定金条款对守约方有利时,守约方也可以适用定金条款,按照定金罚则弥补自己的损失。

    从法理上进行分析,定金罚则具有惩罚性,违约金也具有惩罚性,如果同时并用,则有违公平原则的基本精神。对于违约方过于苛刻,另一方则获得不应该获得的收入。

  • 120人看过2024-01-18
    1、确定股东资格的依据;
    2、确定股东联络地址的依据;
    3、确认股权转让效力的依据;如果股权转让后没有变更股东名册的,公司可以不承认其股东会出席权及表决权,不承认其出资受益权。
  • 112人看过2024-01-18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 121人看过2024-01-18

    合同的形式应当以书面形式为主,口头等其他形式订立协议应当注意保存证据。

    一般来讲,传统的合同是指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或协议。但是除了书面形式外,还有很多订立合同的方式也是合法有效的。

    1、口头合同的效力:

    以口头形式订立合同其实占有合同的绝大多数。因此,口头合同也是有效的。当然口头合同存在举证困难的问题,一般来讲,如果双方对口头合同是否存在发生争议,如果通过其他证据,比如录音、人证、电子邮件、聊天记录、其他书面记录等能够确定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标的和数量的,一般应当认定合同成立。

    2、信件、往来商务函、传真、电报、电传、电子数据交换、网络交易、电子邮件等形式也可以订立合同。随着现代科技的日新月异,除了传统的书面、口头合同外,不断有新的订立合同的方式。只要是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原则上都属于合同的范畴。

  • 142人看过2024-01-18

    可以转让。

    具体按以下两个方式解决:

    1、不同意股权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2、如果故意刁难其股权转让的,可以诉诸法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但不同意的股东又不购买的,应当认定其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其他股东主张转让股东应当向其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转让股权的同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 133人看过2024-01-18

    一、合同订立的主体应当具有订约资格或合法授权。

    合同的主体最少应当为两个主体。如果存在多个主体的,应当以“甲方”、“乙方”、“丙方”等等代称分别区分。

    在企业签订合同时往往双方都有代表签字盖章,这个代表称之为“签约主体”;合同具体权利义务的承受者为“合同主体”。签订合同的主体有自然人和法人的区分。

    1、一般自然人作为合同主体签约,需要其本人亲自签名或者摁手印(当事人在合同书上摁手印的也应当认定其具有与签字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必要时可保存签约人的身份证号或复印件。签约的自然人一般要是年满18周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合同方为有效。

    2、法人如企业公司作为主体对外签约的,必须是合法存在的法人,一般需要查验对方的营业执照,如果不存在吊销、注销执照的情况,均可作为签约主体。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必须加盖企业的印章,印章必须与营业执照的名称相符;

    (2)企业法定代表人应当在合同上签字或者加盖名章;

    (3)非法定代表人签约的,必须查验对方持有合法的授权委托书,审查签约人是否有签约的授权。

    3、委托他人代理签约的情况。

    如果签约人或者公司法定代表人无法亲自签约,则需要委托他人代理签约。一般做法是由公司或者法定代表人签发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人、委托事项、期限等,必要时还需要对授权委托书办理公证。因此,如果对方是委托签约,则需要审查对方的企业公章的加盖以及委托签约人是否有合法的委托代理手续,以及委托人是否在委托书授权的权限范围内行使权利。

    4、分公司及企业内部部门签约的效力问题。

    在企业对外合同中,常常出现对方分公司或者企业内部部门,如行政、财务部门加盖分公司或部门业务章的情况,那么这类合同是否有效呢?一般来讲,这类合同可以从代理角度来认定为有效。因为分公司或者部门加盖公章的情况,对企业外部人员来讲,是有理由认为该分公司或者部门获得了企业的授权,如果出现分公司或部门擅自盖章的行为,应当是该企业内部的管理机制问题,而不应当由企业外的其他企业或个人承担责任。当然,如果合同的内容明显超越了分公司、部门的业务范围,或者签约人明知该分公司或部门没有签约权的则不能认定为合同有效。

    二、合同的形式应当以书面形式为主,口头等其他形式订立协议应当注意保存证据。

    一般来讲,传统的合同是指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或协议。但是除了书面形式外,还有很多订立合同的方式也是合法有效的。

    1、口头合同的效力:

    以口头形式订立合同其实占有合同的绝大多数。因此,口头合同也是有效的。当然口头合同存在举证困难的问题,一般来讲,如果双方对口头合同是否存在发生争议,如果通过其他证据,比如录音、人证、电子邮件、聊天记录、其他书面记录等能够确定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标的和数量的,一般应当认定合同成立。

    2、信件、往来商务函、传真、电报、电传、电子数据交换、网络交易、电子邮件等形式也可以订立合同。随着现代科技的日新月异,除了传统的书面、口头合同外,不断有新的订立合同的方式。只要是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原则上都属于合同的范畴。

    三、合同的内容应当尽可能完备和详细。

    合同的内容是对双方权利义务的具体描述,因此极为重要。合同的内容根据双方的交易需要而千变万化,

    一般来讲,一份规范的合同需要包含如下内容: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业务需要根据上述标准内容予以取舍,制定自己需要的合同。当然,如果企业合同量较大,可以制定合同范本,供企业各部门参考。

  • 145人看过2024-01-18

    公司成立清算组不用开股东会。

    一、有限公司成立清算组,成员由股东组成。负责人由清算组成员进行选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没有自行组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未经依法清算的,不得注销。

    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需要召开股东会,但是如果公司章程有规定的要遵守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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