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义不同
子公司是指在一定协议的影响下,企业一定比例的股份为另一家公司所拥有或实际控制,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能够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是总公司下从事经营活动的分公司。分公司虽然含有“公司”二字,但实际上分公司并不是的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不具有的法律地位,不能承担民事责任。
2.税收不同
子公司作为的法律主体,可以从事经营活动,并可以在企业注册务机关缴纳企业的和所得税。
分公司不是一个的法律主体,虽然也可以从事经营活动,并可以在业务注册地的税务机关缴纳但分公司的所得税需要由总行征收计算缴纳。
3.风险承担的不同
子公司作为的法律主体,拥有自己的法人财产,享有的民事责任和义务。因此,在遇到经营风险时,需要以自己的财产承担有限责任。
分公司不是一个的法律主体。如有业务风险,由总行承担全部责任,分公司与分公司的关系不限。
4.不同的表达形式
子公司可以有的名称、章程、注册资本等。
分公司只能以总公司命名,不具备章程或注册资本。
(一)含义不同股权融资含义:股权融资也是所有权融资,是公司向股东筹集资金,是公司创办或增资扩股是采取的融资方式。股权融资获得的资金就是公司的股本,,由于它代表着对公司的所有权,故称所有权资金,是公司权益资金或权益资本的主要构成部分。发行股权融资使大量的社会闲散资金被公司所筹集,并且能够在公司存续期间被公司所运用。债权融资含义:债权融资是指企业通过借钱的方式进行融资,债权融资所获得的资金,企业首先要承担资金的利息,另外在借款到期后要向债权人偿还资金的本金。债权融资的特点决定了其用途主要是解决企业营运资金短缺的问题,而不是用于资本项下的开支。
(二)特点不同股权融资特点:长期性股权融资筹措的资金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不需归还。不可逆性企业采用股权融资勿须还本,投资人欲收回本金,需借助于流通市场。无负担性股权融资没有固定的股利负担,股利的支付与否和支付多少视公司的经营需要而定。债权融资特点:拥有资金使用权债权融资获得的只是资金的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负债资金的使用是有成本的,企业必须支付利息,并且债务到期时须归还本金。提高资金回报率债权融资能够提高企业所有权资金的资金回报率,具有财务杠杆作用。控制权清晰与股权融资相比,债权融资除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下可能带来债权人对企业的控制和干预问题,一般不会产生对企业的控制权问题。
1、有证据证实公司发生变更的股权系股东明确表示赠与员工的股权,但为便于工商登记变更而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约定有股权转让价款的,应认定该《股权转让合同》系双方通谋的虚假意思表示,不能拘束双方。
2、如果股权转让会议记录和股权转让协议是为办理股权变更而编造的材料,股东签字亦系他人仿写,则该股权转让会议记录和股权转让协议的内容不成立,不具有法律效力。
3、工商登记所载股权内容对外部第三人具有公示力,股东不能以工商登记内容不真实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但若为内部股东因两份内容不一致的股权转让协议而产生的纠纷,应考量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以作出判断。系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的股东会决议和股份转让协议未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若受让方已按协议约定及时履行了付款义务,可以认定该股东会决议和股份转让协议对各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国有企业也可以做股权激励。
股权激励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产物。现代企业制度的典型特征是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股权激励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这一矛盾。随着股权激励的实施,公司原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发生了变化,其实质是由原来的雇佣关系转变为双方股东的关系。
在与公司签订股权激励合同并满足行权要求后,经营者真正成为公司股东。公司和经营者之间的关系不再是雇佣和雇佣。经营者具有一定的所有者角色,拥有一定的剩余索取权,并承担相应的风险。
公司注册的一般流程包括:
1、进行公司名称核名;
2、核名通过后申办营业执照;
3、拿到营业执照后,去已经备案的刻章点刻章;
4、到税务部门备案登记;
5、到银行开立基本户。
1.股东与公司之间发生人格混同,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
2.恶意逃避债务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出资不足的补足
4.抽逃出资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于公司的债务只以其出资额为限负有间接责任,即股东不必以自己个人的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4、出资填补义务;在以下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承担出资填补的义务:在公司设立时,如果某股东不是以货币出资,而是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进行评估作价后如其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中评定的价额,则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差额,其他股东应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5、追加出资义务;追加出资,就是股东除了按照各自认缴额出资以外,股东会还可以作出决议,要求股东超过其出资金额再次缴款。追加出资义务在公司章程中属于任意记载事项,即《公司法》并不列举其内容,但一经记载,就应发生效力。
6、在公司核准登记后,不得擅自抽回出资;
7、对公司及其他股东诚实信任;
8、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义务。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公司属于人合兼资合公司,与股份公司纯资合公司的最大的区别在于:有限公司可以同股不同权,而股份公司必须同股同权。
对于持股比例是否可以与实际出资比例不同,《公司法》并未作出明确的规定,一般认为有限公司股东的出资比例与持股比例及表决权比列原则上应当相同,但由于其人合因素导致有限公司的股东在例外情况下,出资比例与持股比例及表决权比例可以不同,以适应司法实践的具体需要,最重要的根据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判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