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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人看过2024-01-19
担保人的权利包括如下内容:
1、主张主债务人对于债权人所有的抗辩或其他类似的权利。
2、保证人还享有追偿权。即保证人依法履行了保证的义务之后,可以依法向债务人追偿。
3、基于保证人地位特有的抗辩权,即先诉抗辩权,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此项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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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人看过2024-01-19
保证人求偿权的成立要件:
1、保证人已向主债权人承担了保证责任。
保证人必须以财产上的给付代为履行或承担责任,这是求偿权成立的基础。如果保证人未为清偿行为,即使由于保证人力劝债权人免去主债务人的债务,因而债权人免去债务人的债务,保证人的求偿权也不发生。
2、保证人履行了保证责任后使得主债务消灭。
这是对保证人的履行行为与债务受偿结果之间因果联系的要求。保证人的清偿行为无论是使全部债务还是部分债务归于消灭,均可成立求偿权,保证人的清偿行为,可以发生在主债务清偿期届满前,也可发生在主债务清偿期届满后,均可成立求偿权。
3、保证人的履行无过错。
是指保证人在履行保证债务时尽到了自己的注意义务而使主债务人的利益没有受到不应有的损失。保证人在履行保证债务时负有一定的注意义务(如:通知义务、对债权人的抗辩等),如果保证人未尽到注意义务,致使主债务人遭受损失的,保证人丧失求偿权。如保证人在履行保证债务时对债权人应行使抗辩权,但由于其过错未行使,而向债权人承担了可不承担的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则丧失了对主债务人的求偿权。又如:保证人在清偿后,应当及时通知主债务人。如果怠于履行通知义务,致使善意的主债务人重复履行的,保证人对主债务人丧失求偿权,只能依不当得利请求债权人返还其已为的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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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人看过2024-01-19
安全生产许可证申办的办理分为两步,主要流程如下:
1.向当地安检站申报。需申报资料有安全三类人员和十三项。
2.考核通过后,上报各地市安检站,通过审查的会上报建设厅。当地建设厅会组织专家继续审查,通过的可以打证,没有通过的需要尽快整改继续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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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人看过2024-01-19
不能担任保证人的主体如下:
1、主债务人不得为保证人。
如果主债务人同时为保证人,意味着责任财产未增加,仍然只是主债务人以自己的一般财产作一般担保,保证的目的落空。所以,主债务人不得同时为保证人。
2、国家机关一般不得为保证人。
国家机关法人是公法人,具有政权性,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外,一般不得担任保证人。如果许可国家机关从事经济活动,许可国家机关以国家预算拨款为他人偿债,这样不仅会干扰国家的经济秩序,而且会影响国家机关的管理职能的行使。
3、公司不得成为个人债务的保证人。
依照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不得为个人债务作担保,董事、经理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该保证对公司不发生效力,应由董事、经理个人承担保证责任。
4、法人的分支机构和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法人的分支机构和职能部门是法人的组成部分,不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只能在法人的授权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因
5、公益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由于担任保证人具有极大的财产风险,这些单位从事的是公益事业,而不是以经营活动为主要目的,而保证行为属于经营活动,并且这些单位的活动经费主要来自国家预算拨款或者捐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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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人看过2024-01-19
保证合同的方式如下:
1、主、从合同的形式
所谓主合同,是指独立存在,并为保证合同担保履行的合同,而起担保作用的保证合同就是从合同。
主、从合同的形式就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订立单独的保证合同,作为主合同的从合同。这是建立保证法律关系的典型形式。
2、主、从条款的形式
就是保证人与债权人并不专门订立一个单独的保证合同,而是由债权人、债务人、保证人三方共同订立一个合同,在这个合同中,写上一个保证条款,注明保证人所承担的保证义务和责任。
3、保证人单方出具担保书的形式
即保证人向债权人出具书面担保书,表示愿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承担保证义务。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债权人接受担保书并且没有提出异议,则保证法律关系成立;如果债权人不接受,则保证法律关系不成立。
4、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身份签字或盖章的形式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对保证的内容没有明确的约定,所以要按法律的规定来推定保证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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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人看过2024-01-19
共同保证的成立条件:
其一,保证人为二人或二人以上。
至于两个以上的保证人是自然人、法人抑或其他组织,在所不问;数个保证人是与债权人共同订立保证合同还是分别订立保证合同,各保证人之间有无共同提供保证的意思联系,甚至是否知晓另有其他保证人,均不影响共同保证的成立。但如果两个保证人所提供的保证一为有效、一为无效的,不能成立共同保证;两个保证人发生合并,或者债权人于不损害其他保证人利益的前提下放弃对某一按份保证人的权利的,原来的共同保证也相应地转化为单独保证。
其二,两个以上的保证人所担保的债务须为同一债务。
至于其为同一债务的全部或部分,是相同部分还是不同部分,均不影响共同保证的成立。一个保证人为同一债务人的数个债务分别提供保证以及对数个债务人的同一债务提供保证,或者多个保证人分别对一个或数个债务人的不同债务提供保证的,均不符合共同保证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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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人看过2024-01-19
保证人求偿权的概念:
保证人的求偿权是指保证人履行保证债务后,从而取代债权人的地位向主债务人请求偿还的权利。保证人之所以对债务人享有求偿权,从根本上说,是因为保证人履行保证债务,实质上是代他人即债务人履行债务,而并非履行自己的债务。因此,在履行债务过程中支付的代价,自应向受益的债务人追偿。基于此,各国法律无不规定保证人的求偿权。
我国《民法典》第七百条明确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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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人看过2024-01-19
保证担保的责任如下:
一、一般保证责任
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二、连带保证责任
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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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人看过2024-01-19
保证担保的当事人范围如下:
保证担保的当事人包括债权人、债务人和保证人。
保证人须是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人,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或公民。下列单位不可以做保证人:
(1)、国家机关不得做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而进行的转贷除外;
(2)、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做保证人;
(3)、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做保证人,但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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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人看过2024-01-19
侵权之债能设定担保。但只能是在侵权行为发生之后设立担保。
依据《民法典》,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因此,当事人可以为因侵权行为而产生的损害赔偿金等费用设定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