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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人看过2024-01-19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予以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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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人看过2024-01-19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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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人看过2024-01-19
分情况而定,如果转让时双方签订了债务也一并转让的约定,并且债权人也同意债务转让的话,那么原企业的债务由转让后的企业承担;如果没有约定,那么需要清偿债务后再转让。这里最重要的,是“债权人同意”。公司合并分为吸收合并与新设合并两种方式,不管采用何种合并方式,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有限责任公司分立的,分立前的债权债务一般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公司不得以分立的方式逃避公司债务。由此可以看出,无论是转让还是合并,其债务关系都不会随之消失,而是转移到新的主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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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人看过2024-01-19
股东的新股优先认购权,是指公司发行新股时股东可以按各自持有的股份数的比例优先于他人进行认购的权利。公司给予股东新股优先认购权的通常做法是给每个股东一份权利证书,注明其有权购买新股票的数量,该数量系根据股东现有股数乘以特定比例求得,股东购买新股票的定价往往低于股份的市价,因而优先认股权以及作为其表征的权利证书本身亦具有市场价值。股东可以自己行使该权利,也可以通过转让权利证书而将新股优先认购权转让给他人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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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人看过2024-01-19
1、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2、依照前款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3、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六个月内,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
4、依照前款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展出其商品的展览会名称、在展出商品上使用该商标的证据、展出日期等证明文件;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证明文件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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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人看过2024-01-19
1、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3、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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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人看过2024-01-19
有下列三种情形之一,并且股东会在该股东反对票的情况下依然做出了有效的决议,该投反对票的股东才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这三种情形分别是:
(1)、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的条件。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修改章使公司存续。
作为保护中小股东合理利益的救济措施,为实现救济手段的可操作性,股东要求司收购其股权的协议期限为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如果双方在该期限内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则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寻求司法救济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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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人看过2024-01-19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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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人看过2024-01-19
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和经营范围,但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经营范围属于法律,规定必须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批准。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其中,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批准的项目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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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人看过2024-01-19
1、恶意串通是指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为牟取不法利益合谋实施的违法行为。恶意串通的合同首先是当事人双方是出于故意,其次,恶意串通的合同是为牟取非法利益。当事人订立恶意串通的合同的目的就是为了取得非法利益。
2、根据我国规定,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同时,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国家的、集体的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者返还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