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增资属于规定的特殊决议事项,如果章程没有另外规定的,公司增资须经持有公司股权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同意,形成有效股东会决议即可。大股东的股份占比已经达到这一比例的,就不需要小股东的同意。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