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 254人看过2024-01-18
    (一)确定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二)编制建设工程监理规划。
    (三)制定各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四)规范化地开展监理工作。监理工作的规范化体现在:(1)工作的时序性。(2)职责分工的严密性。(3)工作目标的确定性。
    (五)参与验收。签署建设工程监理意见建设工程施工完成以后,监理单位应在正式验交前组织竣工预验收,在预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与施工单位沟通,提出整改要求。监理单位应参加业主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监理单位意见。
    (六)向业主提交建设工程监理档案资料。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完成后,监理单位向业主提交的监理档案资料应在委托监理合同文件中约定。如在合同中没有作出明确规定,监理单位一般应提交:设计变更、工程变更资料,监理指令性文件,各种签证资料等档案资料。
    (七)监理工作总结监理工作完成后,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从两方面进行监理工作总结。其一,是向业主提交的监理工作总结,其主要内容包括:委托监理合同履行情况概述,监理任务或监理目标完成情况的评价,由业主提供的供监理活动使用的办公用房、车辆、试验设施等的清单,表明监理工作终结的说明等。其二,是向监理单位提交的监理工作总结,其主要内容包括:
    (1)监理工作的经验,可以是采用某种监理技术、方法的经验,也可以是采用某种经济措施、组织措施的经验,以及委托监理合同执行方面的经验或如何处理好与业主、承包单位关系的经验等;
    (2)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建议。
  • 149人看过2024-01-18
    1、日期及天气情况及时准确记录当日的晴、阴、雨、雪、风力、风向、温度等。
    2、监理工作情况:
    (1)现场质量(安全)问题的发现和处理。监理人员应做好旁站、巡视、巡查和平行检验等现场工作,并做好详细的记录。
    (2)当日收发文号、收发文的主题及重要文件的内容摘要,包括收到的各方要求、请示来文和当日签发的监理指令(如指令单、通知单、联系单等)、监理报表(施工单位的各种报审表及监理签证等),并逐一说明监理落实处理上述收发文的情况。
    (3)专业有关的会议纪要及工地洽商摘要。
    (4)重要监理事件的记录。
    (5)其他。该部分可记录对监理工作及工程可能会产生影响的事件:如不可抗力的发生;停水、停电的影响;业主合同外的工程等。
    3、施工工作情况:
    (1)应记录当日施工部位(工序)、施工内容、人力、材料及机械设备的进场及使用情况,其中材料进场情况记录应填写主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所用的部位及核验情况,取样送试的委托单号、合格与否(补填)及不合格材料的处理。
    (2)本日形象进度。除应记录本日开始的施工内容、正在施工的内容及结束的施工内容外,还要记录留置的试块(试件)的编号。
    (3)重要的隐蔽工程、试验、检测等应摘要记录,以备检索。
  • 286人看过2024-01-18
    工程建设监理程序:
    1、编制工程建设监理规划;
    2、按工程建设进度、分专业编制工程建设监理实施细则;
    3、按照建设监理细则进行建设监理;
    4、参与工程竣工预验收,签署建设监理意见;
    5、建设监理业务完成后,向项目法人提交工程建设监理档案资料。
  • 418人看过2024-01-18
    工程变更的分类如下:
    一、按提出工程变更的各方当事人来分类。
    (一)、承包商提出的工程变更承包方签于现场情况的变化或出于施工便利,或受施工设备限制,遇到不能预见的地质条件或地下障碍,或为了节约工程成本和加快工程施工进度等原因,可以要求变更设计。
    (二)、业主方提出变更业主方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提出的变更。
    (三)、监理工程师提出工程变更监理工程师根据施工现场的地形、地质、水文、材料、运距、施工条件、施工难易程度及临时发生的各种问题各方面的原因,综合考虑认为需要的变更。
    (四)、工程相邻地段的第三方提出变更例如当地政府和群众提出的变更设计。
    (五)、设计方提出变更设计单位对原设计有新的考虑或为进一步完善设计等提出变更设计。
    二、按工程变更的性质和费用影响来分类:一般可分为三类:
    (一)、第一类变更(重大变更)包括改变技术标准和设计方案的变动:如结构型式的变更、遂道位置的变更、重大防护设施及其它特殊设计的变更。
    (二)、第二类变更(重要变更)包括不属于第一类范围的较大变更:如标高、位置和尺寸变动;变动工程性质、质量和类型等。
    (三)、第三类变更(一般变更)变更原设计图纸中明显的差错、碰、漏;不降低原设计标准下的构件材料代换和现场必须立即决定的局部修改等。
  • 153人看过2024-01-18

    诉讼实践中,人民法院对双方当事人已解除大包干合同但未能就已完工程价款达成一致意见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1、大包干合同解除后,因工程尚未完工,合同约定的包干费用无法适用,对承包人已完工程量应按承包人资质据实结算工程价款。
    2、由于已按实际工程量和承包人资质据实取费,已经对承包人的实际付出给与了完全的补偿,所以双方有关大包干基础上调整工程价款的协议内容不应再予履行。
    3、如果包干总造价由工程款和包干风险费组成,则包干风险费是由承包人包干使用的费用,发包人应向承包人全额支付该笔费用,不受包干合同解除和工程尚未完工的影响。

  • 1179人看过2024-01-18
    1、公司拖欠企业所得税,法人代表个人的账户一般是不会被查封的。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属于法人组织,有独立的财产权,公司以公司的财产承担民事债务。
    2、公司如果是恶意拖欠企业所得税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是属于单位犯罪的情形,对公司的负责人员、主要管理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3、公司法人代表如果滥用职务权利侵犯公司利益,或者是属于股东有抽逃出资、虚假出资等情形的,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是具有独立财产权利的,公司拖欠企业所得税的,税务机关会通过强制执行公司财产的方式追回拖欠的税费,但一般是会冻结法人代表银行账户的,如果构成犯罪的,法人代表要承担刑事责任。
  • 174人看过2024-01-18
    可以结合以下相关情形认定是否属于内部承包:
    1、合同的发包人为建筑施工企业,承包人为建筑施工企业下属分支机构或在册的项目经理等本企业职工,两者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行政隶属关系的;
    2、发包给个人的,发、承包人之间有合法的劳动关系以及社会保险关系的;
    3、承包人使用建筑施工企业的建筑资质、商标及企业名称等是履行职责行为,在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和监督下进行项目施工,承包人根据承包合同约定向建筑施工企业交纳承包合同保证金的;
    4、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或其他现场管理人员接受建筑施工企业的任免,调动和聘用的:
    5、承包人组织项目施工所需的人、财、物及资金,由建筑施工企业予以协调支持的;
    6、承包人在建筑施工企业统一管理和监督下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承包人与建筑施工企业按照承包合同约定对经营利润进行分配的。
  • 196人看过2024-01-18
    发生洪灾属于不可抗力,合同约定工期内发生的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①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②承发包双方人员的伤亡损失,分别由各自负责;
    ③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④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⑤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⑥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 165人看过2024-01-18
    1、检查施工企事业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2、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
    4、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 129人看过2024-01-18
    工程索赔的处理原则:
    1.索赔必须以合同为依据。
    遇索赔事件时,监理工程师应以完全独立的身份,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依合同为依据审查索赔要求的合理性、索赔价款的正确性。另外,承包商也只有以合同为依据提出索赔时,才容易索赔成功。
    2.及时、合理处理索赔。
    如承包方的合理索赔要求长时间得不到解决,积累下来可能会影响其资金周转,从而影响工程进度。此外,索赔初期可能只是普通的信件来往的单项索赔,拖到后期综合索赔,将使索赔问题复杂化(如涉及利息、预期利润补偿、工程结算及责任的划分、质量的处理等),大大增加处理索赔的难度。
    3.必须注意资料的积累。
    积累一切可能涉及索赔论证的资料,技术问题、进度问题和其他重大问题的会议应做好文字记录,并争取会议参加者签字,作为正式文档资料。同时应建立严密的工程日志,建立业务往来文件编号档案等制度,做到处理索赔时以事实和数据为依据。
    4.加强索赔的前瞻性,有效避免过多的索赔事件的发生。
    监理工程师应对可能引起的索赔有所预测,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避免过多索赔事件的发生。
您的企业遇到问题了吗
免费咨询专业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