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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74人看过2024-01-20
    商标注册申请在核准前要经过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两道程序。商标注册申请在核准前要经过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两道程序。商标审 查是商标核准登记前主管机关对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符合商标法的规定所进行的一系列活动。对申请注册的商标是核准注册还是不予 注册,都要经过商标主管机关即国家商标局审查之后确定。所以,商标审查是国家商标局是否决定授予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专用权的 前提。
  • 162人看过2024-01-20
    1、专利发明人可以更改,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因漏填或者错填发明人而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全体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和变更前全体发明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证明文件。
    2、因发明人更改姓名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3、因漏填或者错填发明人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由全体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和变更前全体发明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证明文件。
    4、因发明人资格纠纷提出变更请求的,可以参照“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转移该如何处理”的内容。
    5、因更改中文译名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发明人声明。
  • 149人看过2024-01-20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1、科学发现;
    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4、动物和植物品种;
    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6、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 133人看过2024-01-20
    专利申请要注意的问题是申请要及时、证书不等于保护、申请专利要在技术转让发生前、要找专业人士处理。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
  • 290人看过2024-01-20
    注册软件著作权好处是:
    1、可以起到保护版权(即著作权)的作用;
    2、可以作为著作权纠纷的直接证据;
    3、可以体现作者的自我价值,或提升企业的发展价值、商业信誉;
    4、软件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无相反证明,在软件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开发者。
  • 134人看过2024-01-20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篷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捐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香阅。
  • 197人看过2024-01-20
    软件著作权申请方式有两种:
    1、自行通过“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官网进行办理。
    2、通过有授权资质的代理机构办理。
    自主通过官网办理,需要自己下载并整理好资料预约到中国版权中心或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申请,整体流程不熟悉的话就会变得问题重重。所以现在很更多人都会选择通过找专业的代理机构办理,这样可以更加快速便捷的拿到证书。
  • 143人看过2024-01-20
    1、虚假出资:是指宣称其已经出资而事实上并未出资,其性质为欺诈行为,如以无实际货币的虚假银行进帐单,对帐单或者以虚假的实物投资手续骗取验资报告和公司登记;
    2、抽逃出资:是指在公司成立后或资本验资之后,将缴纳的出资抽回,其性质亦属欺诈。
    3、迟延出资:是指股东不按章程规定的期限交付出资或办理实物等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4、出资不足。所谓出资不足,是指在章程规定期限内,股东仅仅部分履行了其所承诺的其出资义务,且至今未能补足出资的情形。出资不足是股东违反出资义务中最为普遍的现象。
    5、瑕疵出资:是指股东交付的非货币财产实际价值显著低于评估价值,造成财产实际价值降低的。
  • 153人看过2024-01-20
    1、任意解散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有限责任公司经持有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通过,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可以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2、强制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公司一旦受到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行政处罚时,必然引起公司解散。司法解散。司法强制解散公司,是一种以公权力为主导的司法干预制度,其目的是通过司法权的介入,强制公司解散,以保护在公司中受压制的小股东和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 156人看过2024-01-20
    发起人在公司设立时的责任如下:
    1、公司不能成立时,对债务和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2、公司不能成立时,需返还已缴纳的股款,支付利息;因过失损害公司利益的,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虚假出资,未支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让财产权,欺骗债权人和公众的,处以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3、抽逃其出资的,并处以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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