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修理修配是16%.
目前船舶行业税收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造船企业生产周期长、库存材料多,税款界定难.造船企业的原料购进与产品交货存在时间差,一般造船企业在按合同交货时才开具发票,原材料却是长期购进,由于船舶生产周期长往往造成企业长期无税可缴.而受征管水平的限制,对船舶吨位测算、耗用钢材计算、边角废料率、销售成立时间与计税价格的确认以及来料加工、自营加工等问题目前也难以准确界定.另一方面,大量外包工程队在船厂承包造船业务,有些船厂为了达到减少成本的目的,就把支付外包工程队的工程款纳入本企业工资科目进行核算,无形中也延缓和减少了税款.
(二)对中小造船企业税款征收难.中小造船企业财务核算相对不够健全,按双方协议合同生产,有时仅凭口头协议,在购买钢板、发动机等船舶物资时不索取发票,销售也不开票,大量现金交易.同时,由于修理维护保养船舶业务的不确定性,客观上给这些小规模船厂造成偷税漏税之机.
(三)船舶大量出口影响地方税源实现.由于自营出口船厂增值税按"免抵退"计算应纳税金,船舶大量外销直接造成地方可实现税源大幅减少,部分企业长期无增值税可缴,并增加地方财政退税负担,给地方财政收入的增长带来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