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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93人看过2024-01-21
    公司破产法人不承担公司的所有债务,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和股东对公司享有股权,对公司债务,以其对公司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不论是公司的原股东,还是新股东,只要向公司全额缴清出资,都不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如没有缴清出资的,应当承担继续缴清出资的责任。
  • 121人看过2024-01-21

    原则上是不可以使用,但出质人和质押权人在合同中有约定可以使用的除外。

    按质物不同,质押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我国《民法典》只规定了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该财产称之为质物,提供财产的人称之为出质人,享有质权的人称之为质权人。质押担保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质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区别于以往认为质押合同是实践合同的观点,新的观点认为质押合同也应当是诺成合同),质押合同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的内容基本相同。

  • 113人看过2024-01-21
    1、进入清算程序除因合并、分立而解散外,在其他解散的情形下,公司均需进行清算。通过清算,结束解散公司的既存法律关系,分配剩余财产,从而最终消灭其法人资格。
    2、公司仍存续,但应停止积极营业活动在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积极的经营活动,即其活动限于与清算有关事务。
    3、解散公司在特定情形下仍可恢复,我国未作规定。
  • 142人看过2024-01-21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原则和投资方案;

    (二)选举、更换未由职工代表聘任的董事、监事,并就董事、监事的报酬问题作出决定;

    (三)审查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查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查和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计划和最终结算计划;

    (六)审核利润分配;

    (七)决定公司注册资金的多少;

    (八)发行债券的有关规定;

    (九)对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 143人看过2024-01-21

    可以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专利是可以依法转让给子公司的,转让专利给子公司时,要经公司股东或者董事会决定同意,并且要办理登记手续。

  • 132人看过2024-01-21

    一、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

    债权确定期间是指确定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实际数额的时间。最高额抵押权人为了防止抵押人任意行使确定债权额的请求权,而使自己处于不利地位;抵押人为了防止自己的抵押物所担保的债权长期处于不稳定的状态,一般都愿意在最高额抵押合同中对债权确定的期间进行约定。所以,对确定债权的期间进行约定是最高额抵押合同的重要内容。当事人约定的确定债权期间届满,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额即自行确定。这里需要区分两组概念:一是当事人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与最高额抵押权的存续期间。前者是指最高额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之间约定的,用以确定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债权额的时间;后者是指最高额抵押权担保债权的期间,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也就是说,最高额抵押权的存续期间与主债权的诉讼时效一致。

    二、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请求确定债权

    实践中,当事人可能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即使有约定,但约定的期间不明确。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决定最高额抵押所担保债权确定时间,没有约定确定债权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请求确定债权。

    三、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

    在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的情况下,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额也确定。这里的“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主要包括两种情形:一是连续交易的终止。二是最高额抵押关系的基础法律关系消灭而导致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这种关系终止时,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额自然也确定。在这种情况下,债权额的确定时间也不受当事人约定的或者法定确定期间的影响。

    四、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

    在最高额抵押权存续期问,抵押财产被法院查封、扣押的,其有可能被拍卖或者变卖

    五、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

    在最高额抵押权存续期间,债务人、抵押人有可能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

  • 125人看过2024-01-21
    股滥用股东权利,是指公司股东故意违反法律或章程的规定,不正当地行使股东权利。公司法赋予股东广泛的权利。本着权利、义务平等的原则,公司股东在享受各项权利的同时,负有正当行使权利的义务。其正当行使权利受法律保护,滥用权利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股东在行使权利时,一是要遵守法律有关权利行使的规定,二是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行使。
  • 133人看过2024-01-21

    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和独立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对其资产享有所有权,公司的股东仅按占有公司股权的份额而享有资产收益等股东权益,两者内涵截然不同。

    公司与股东财产相互独立,是公司具有独立人格的基础,也是股东承担有限责任的前提,因此公司的法人财产不等同于股东财产。股东对公司享有的资产收益依法通过行使包括股息红利分配、公司清算后取回剩余财产等股东权利实现。在公司没有进行清算以确定有剩余财产前,直接将股东确定为公司财产的所有权人,与股东和公司财产权相分离及公司法人独立人格地位的基本规则不符。

  • 137人看过2024-01-21

    一、明确抵押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时,抵押合同也无效。目前我国法律是禁止企业间进行借款的,而对个人之间借款没有此规定,故在签订抵押合同时要特别注意主合同的有效性。

    二、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三、抵押合同中不能约定“在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没有清偿债务能力时,就将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人所有”。此约定没有法律效力。

    四、用必须办理抵押登记的财产比如房产、土地、汽车等作抵押物的,应向有关部门申请抵押登记,不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抵押合同不生效;用其他财产作抵押物的,可以自愿向公证部门申请抵押登记,并且只有办理了抵押物登记手续的,才有对抗第三人(抵押合同以外的人)的效力。

    五、注意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法定部门。

  • 142人看过2024-01-21
    除非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公司不得回购股东股权。

    1、对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在三种情况下股东不满股东会决议可以请求公司回购股东股权: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2、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在四种情况下可以回购股东股权:

    (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3)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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