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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8人看过2024-01-21
    虚假出资罪的判刑规定如下:
    1、自然人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227人看过2024-01-21

    1.企业的法律地位不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财产也为该投资人所有,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故其不具有法人资格;优先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是企业法人,具有法人资格。

    2.企业设立的注册资本的要求不同。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对个人独资企业的最低注册资本并未作规定,也没有规定最高限额;公司法中却明确地规定了优先责任公司的股东出资必须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按其类别和经营方式不同,可以分别是10万元、30万元、5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

    3.投资人的人数和主体身份不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是一个人,而且是自然人;而公司中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人(股东)为2人以上50以下,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人(股东)则不得少于5人,投资人可以使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4.企业事务管理的组织机构不同。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也即投资者可以自认企业的厂长、经历,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聘用其他人员挂美丽企业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则要求要有完整的企业法人组织机构,它主要设有股东(大)会、董事会(或董事)、监事会(或监事)、经理等几个部分。

    5.投资人承担债务的责任形式不同。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投资与个人财产是不分离的,故其承担的是无限责任;而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仅以其出资额或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 163人看过2024-01-21
    承运人的主要权利
    一、承运人的留置权。
    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及其他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物流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旦承运人根据合同约定的内容,完成运输义务而托运人或收货人不支付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可以留置该承运的货物。留置物属于担保物权的一种,其功能在于以被留置物的交换价值来担保债权的实现,留置权的本意是扣留被运输的货物并拒绝交还,来督促托运人或收货人尽快清偿运输费用。运输合同、保管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的债权人享有留置权,当然如果货物运输合同双方当事人对承运人能否行使留置权等问题另有约定的,双方则遵守此约定。留置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的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留置权人应当妥善保管留置物,否则要承担民事责任。留置权人留置财产后,应当通知对方在两个月内履行相关义务,两个月后对方仍不履行义务,双方可以协商,以留置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留置物。
    二、承运人的提存权。
    收货人不明或者收货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货物的,承运人可以提存货物。在履行运输合同过程中,收货人拒收物流,或收货人不见踪影的事时有发生,造成债务履行受阻,严重影响承运人的经济利益,也造成承运人的财产关系不稳定,法律创设的提存制度的目的正是为了使这一不稳定的财产关系得到稳定,提存的目的是使债务归于消灭。
    提存的方式是承运人向接收货物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公证,由公证机关指定存货场所,其效果是免除承运人因继续占有货物可能带来的风险。提存与清偿发生同等消灭债权的效力,债权人即托运人或收货人对承运人给付货物的债权因此而消灭。货物在提存期间,其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的保管费用及其他费用亦由债权人负担,而提存物的收益应为债权人享有。
    三、收取承运费的权利。
  • 121人看过2024-01-21
    股东表决权是在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按其持有的股份对公司事务进行表决的权力。股东表决权的大小,取决于股东所掌握的股权。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 118人看过2024-01-21
    《公司法》明确规定股东是不能随意撤资的,因为股东一旦对公司履行完出资义务,就成了公司的注册资本,公司的注册资本是不能随意抽回的,如果股东抽逃出资的话会构成抽逃出资罪的。但股东可以通过正常渠道转出:一为股权转让;二为减少注册资本注销股份。股权转让如对外转让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并享有优先购买权,同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的股权转让手续,并备案。后者需召开股东大会,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并编制相关报表、通知债权人。公司减资的基本流程:1、股东会决议。
  • 155人看过2024-01-21

    不能。

    在解除合同之时并不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是自愿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双方签订的《劳动关系解除协议》并不存在显失公平之处。要求确认劳动关系解除协议无效并恢复劳动关系于法无据,因此,不能恢复劳动关系。重大误解系对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民事法律行为相对人及标的物本身产生错误认识。

  • 116人看过2024-01-21

    (1)股票质押登记申请书;

    (2)质押双方签定的质押合同(须经公证);

    (3)出质人的股票帐号;

    (4)质押双方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等身份证明文件;

    (5)质押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质押双方法定代表人及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7)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文件。

    质押股份为国有股东持有的,出质人应当取得省级以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质押备案表。

  • 113人看过2024-01-21
    公司股东都享有以下权利:
    1、股份转让权、分红权、表决权;
    2、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
    3、公司股东享有的其他权利。
  • 113人看过2024-01-21

    1、共同制定章程的权利;

    2、签订股东协议的权利;

    3、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有追究未按章程规定缴纳出资股东的违约责任;

    4、获得出资证明书的权利;

    5、股东获得记载于股东名册的权利;

    6、股东可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的权利;

    7、及时请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股东身份登记或变更登记的权利;

    8、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

    9、合理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权利;

    10、提请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权利;

    11、按实缴出资比例或按约定分配红利和优先认缴新增资本的权利;

    12、获得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

    13、要求公司按照章程分红权;

    14、参加股东会的权利;

    15、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权利;

    16、义务主体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义务的,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的权利;

    17、有监督股东会按程序正常召开的权利;

    18、对股东会会议记录记载真实性进行监督的权利;

    19、有按出资比例或按章程规定行使表决权的权利;

    20、股权依法转让权;

    21、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享有优先权;

    22、反对决议的股东享有要求公司收购权;

    23、公司不收购股权向法院起诉权;

    24、股东资格继承权;

    25、百分之十以上表决权股东请求法院解散公司权;

    26、参加清算组的权利。

  • 277人看过2024-01-21

    依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专利排他许可合同是要备案的,但并不是强制备案,不备案不影响许可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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