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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人看过2024-01-01
合伙企业的设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合伙人只能是自然人,不能是法人。人数上限没有限定。
有书面合伙协议。包括: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合伙的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入伙与退伙;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违约责任。
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可以是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出资,甚至可以用劳务出资。对出资的评估作价可以由合伙人协商确定,无需验资。
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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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人看过2024-01-01
(1)通过集中托管、代理分红、代办转让等服务,监督各非上市公司实行同股同权同利,维护所有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2)在安全、高效、顺畅的流通市场实现资本有效流动、顺畅进出;
(3)通过公开发布公司的各项信息,增强公司的透明度,减少信息不对称;
(4)股权转让更加规范,防范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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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人看过2024-01-01
债权人会议,是在法院指导和监督下,表达全体债权人意志,代表债权人整体利益而参与破产程序的机构。在破产程序中,众多的债权人之间具有利益上的一致性,但也有差异。债权人会议是协调各债权人之间利益,维护全体债权人共同利益的临时性机构,同时,又是全体债权人对有关破产事项行使决议权和监督权的组织形式。
债权人会议享有以下三项职权:
第一,审查有关债权的证明材料,确认债权有无财产担保及其数额;
第二,讨论通过和解协议草案;
第三,讨论通过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方案。
债权人会议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宣布债权人会议职权和其他有关事项;
(2)宣布债权人资格审查结果;
(3)指定并宣布债权人会议主席;
(4)安排债务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接受债权人询;
(5)由清算组通报债务人的生产经营、财产、债务情况并作清算工作报告和提出财产处理方案及分配方案;
(6)讨论并审查债权的证明材料、债权的财产担保情况及数额,讨论通过和解协议,审阅清算组的清算报告,讨论通过破产财产的处理方案与分配方案等;
(7)根据讨论情况,债权人会议讨论的内容应当记明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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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人看过2024-01-01
综合公司、债权人以及社会利益的角度考虑,以下这些种类的债权不适合适用异议权:
1、合并公告登出后产生的债权,不享有提出异议的权利。因合并公司已履行其告知义务,债权人已知或应知债务人的合并,仍与其发生债务,视为自愿承担相应风险。
2、公司内部职工对公司享有的劳动债权不宜享有对合并的异议权。职工的劳动债权是应予充分保护的,但对此种债权的清偿及对职工的安置,一般均属于合并合同的重要条款,通常已在合并中予以解决,加之其在清偿顺序中处于优先地位,故不宜再给其提出异议的权利。
3、税务债权以及其他相似的国家债权亦不宜享有异议权。这些基于行政关系产生的债权,通常也是须在合并中加以解决的问题,且其清偿顺序优先,已有较充分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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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人看过2024-01-01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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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人看过2024-01-01
(1)《公司(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股东会决议
(3)章程修正案
(4)《企业变更场地调查表》
(5)场地证明(租赁的出具租赁合同及产权证明/自有的房产出具产权证明)
(6)《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7)《企业迁移登记通知书》
5、迁入登记主管机关派人至企业原登记主管机关领取企业档案,并出具接收档案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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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人看过2024-01-01
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公司,经过法律程序,通过签订合并协议,不需要经过清算程序,合并为一个公司的行为。公司合并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合并登记手续,申请人应向登记机关报送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登记申请表(吸收合并的签署变更登记申请表,新设合并的签署设立登记申请表);
(二)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拟合并的公司至少有一家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应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审批,涉及上市的股份的还应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三)各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关于公司合并的申请书和公司合并协议(公司合并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合并协议各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合并后公司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合并后公司的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合并形式;合并协议各方债权、债务的承继方案;职工安置办法;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式;签约日期、地点;合并协议各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四)各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关于公司合并的决议;
(五)各公司合同、章程;
(六)各公司的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七)由中国法定验资机构为各公司出具的验资报告;
(八)各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在报纸上三次登载公司合并公告的证明;公司通知其债权人的证明;公司就其有关债权、债务处理情况的说明;
(九)各公司上一年度的审计报告;
(十)各公司的债权人名单;
(十一)合并后的公司合同、章程;
(十二)合并后的公司最高权力机构成员名单;
(十三)登记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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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人看过2024-01-01
公司分立,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经过股东会决议将一个公司分立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分立有利也有弊,公司相关负责人应当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公司是否进行分立。公司分立应当严格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否则会影响到公司分立的效力。
公司分立的决议必须经过股东会的表决,而且必须经过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决议通过后,才对全体股东产生效力。如果没有达到享有表决权股东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的,公司分立决议不生效。如果公司享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同意公司分立的,即使其他股东不同意,也不能阻止公司分立。对于公司分立决议不同意的股东,可以通过向其他股东或者其他人转让股份的方式收回出资,或者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从而退出原来的公司。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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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人看过2024-01-01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有限责任公司未就股东转让股权召开股东会的或者股东会决议未能由全体股东签署的,应当提交转让股权的股东就股权转让事项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其他股东的答复意见,其他股东未答复的,须提交拟转让股东的说明。
5、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由转让双方签署,股东或发起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或发起人加盖公章);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7、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公司营业执照副本。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划转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书,无须提交第3、4项材料。公司变更股东,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按相应的提交材料规范提交相应的材料。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股东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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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人看过2024-01-01
法人治理结构是一种对公司进行管理和控制的体系。是指由所有者、董事会和高级执行人员即高级经理三者组成的一种组织结构。
现代企业制度区别于传统企业的根本点在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或称所有与控制的分离,从而需要在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形成一种相互制衡的机制,用以对企业进行管理和控制。
现代企业中的公司治理结构正是这样一种协调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关系的一种机制,它涉及到激励与约束等多方面的内容。简单地说,公司治理结构就是处理企业各种契约关系的一种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