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员工不服从调岗公司不可以辞退,否则视为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单位调动工作岗位的需要与员工一致协商签订变更劳动合同书,员工不同意变更的,不能以此为由将员工辞退。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上如何认定员工不能胜任工作
1、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的,可以通过以下几方面认定:
(1)、企业的规章制度的规定
企业在规章制度中,应当对不胜任工作着一模糊性的法律概念,基于自己企业的实际情况,作出细致性地表述,要具体罗列出哪些行为属于不胜任工作的表现,有了这个,对于后期对不胜任工作的认定,会有很大的帮助。
(2)、对员工的考核结论
不胜任工作,需要有员工的考核结论作为依据,而且这一考核结论需要对员工进行告知方可。没有告知的考核结论是没有法律效力也没有证明效力的。员工可以不认可考核结论,但是企业不能不告知员工考核结论。
(3)、员工工作中表现的具体罗列
对于员工不胜任工作这一结论,需要从员工的工作表现中具体体现。所以企业要对员工的工作表现做一个概括性的表述,这一表述要体现出员工的哪些行为,使企业认为不能胜任工作。这些表现无需员工认可,但是企业应当进行总结,以求在后期仲裁或者沟通的过程中。使企业的不胜任工作这一结论,能够足够的实际表现支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
可以。
1、公司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辞退员工,必须提出相应的证明,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不能胜任工作”是指劳动者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用人单位不得故意提高定额标准,使劳动者无法完成任务。
3、对于不能胜任工作的员工,不能直接辞退,要先进行培训或挺调岗,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符合条件可以开除。
不胜任工作是指,在用人单位无故意提高工作定额的情况下,劳动者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的情形。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就无法达成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目的。因此,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下下单方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那么,是不是一旦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可以立即以此为由单方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呢?答案是否定的。用人单位以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如果用人单位是生产经营需要的调岗,且调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惩罚性质,工资待遇不降低,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之间存在相关性,则调岗有效;作为劳动者应该遵守。当然,调整岗位的合理性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反之,用人单位是基于迫使劳动者离职而调整岗位,劳动者是可以拒绝的。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服从安排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本人工资。
工作不能胜任,不能立即辞退,而是要经过调岗或者进行培训,再次考核,如果还是不能胜任,才可以辞退。此时辞退合法,无补偿。不能胜任和不符合录用条件是不同的概念,不符合录用条件只能用于辞退试用期的员工,试用期满后正常合同期内,就不能再用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了。至于考核标准,第一次考核标准没啥问题,工作无非就是靠产出或者靠熬时间。后来上调考核标准,如果没有履行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的民主程序,就不能拿来作为认定员工考核是否合格的依据。所以,如果是频繁调整考核标准,并且按照调整后的考核标准认定员工考核不合格做出处理决定,很可能就违法了。
可以。
1、公司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辞退员工,必须提出相应的证明,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不能胜任工作”是指劳动者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用人单位不得故意提高定额标准,使劳动者无法完成任务。
3、对于不能胜任工作的员工,不能直接辞退,要先进行培训或挺调岗,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不服从调岗辞退是合法的,但是必须是劳动者自己本人不能够胜任现有的岗位,但是又不接受其他的一些调配,用人单位是可以进行辞退的。
如果用人单位是存在着一些非法的理由,故意对于劳动者进行刁难进行调岗,不能够辞退。
劳动合同是员工与单位之间的协议,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都应该遵守。单位不能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工资、劳动环境、岗位等,需要与员工协商一致之后才能变更。劳动者有权根据原合同的约定履行,用人单位协商调岗不成的,不能单方面进行,否则属于违法,劳动者有权到当地劳动局免费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工作岗位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因此如果用人单位提出要进行岗位调整,属于对劳动合同的变更,合同变更当然需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不可以,未经协商,未经员工同意,单位单方面调岗降薪是违法的。
1、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
2、如果用人单位是生产经营需要的调岗,且调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惩罚性质,工资待遇不降低,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之间存在相关性,则调岗有效;你作为劳动者应该遵守。当然,调整岗位的合理性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反之,用人单位是基于迫使劳动者离职而调整岗位,劳动者是可以拒绝的。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服从安排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违法解除;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本人工资,即2N;
3、如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也是有权调整岗位的。当然,用人单位主张劳动者不胜任工作也是需要提供证据的。劳动者拒绝调整岗位的,用人单位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合法解除,但是用人单位也是应该支付经济补偿,即N。
在没有经过劳动者的同意,用人单位私下进行调低劳动者的薪资待遇是属于违法行为,那么劳动者可以到劳动局进行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如果不可以适应当时的工作岗位,用人单位可以跟劳动者进行调动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