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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6人看过2024-01-21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3.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4.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2057人看过2024-01-21

    (一)养老保险,必须累计缴满15年,达到国家法定的退休年龄,退休后才可以领取养老金。

    (二)医疗保险必须连续不间断的缴纳20年,退休后才可不再继续缴纳仍可享受医保待遇。

    (三)失业保险至少要求缴满1年,失业后才能领取。

    (四)工伤保险对年限没有要求,在缴纳期间职工发生工伤就可以申请赔偿。

    (五)生育险需交满1年才能报销,有的地方则是6个月或者10个月,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六)申请公积金贷款,一般要求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年限满半年以上。

  • 231人看过2024-01-21

    劳务合同赔偿如下:

    1、因合同解约造成的赔偿,按照合同约定确定;

    2、提供劳务中造成的人身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主要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其他费用。

    3、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 116人看过2024-01-21
    上班没签合同有工资的,是否支付工资不是看有没有劳动合同,劳动者只要提供了相应的劳动就有工资,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计算,工作多久就支付多少工资。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 153人看过2024-01-21

    1.用人单位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在发放工资日的30天内没有结算工资,即构成拖欠工资。

    2.拖欠工资,是单位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情形而不按期或者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

    3.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 111人看过2024-01-21

    1、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2、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3、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 112人看过2024-01-21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同变更劳动合同的条件一样,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哪一方首先提出解除的请求后果完全两样,劳动者首先提出解除请求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首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 114人看过2024-01-21

    1,若公司确定是因业务调整的原因,不能继续雇佣劳动者,可以按照年度月平均工资*10+代通金(1个月)支付补偿金。

    2,若公司不是因业务调整的原因,不能继续雇佣你,而是以此为借口,就是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

  • 114人看过2024-01-21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解除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应当按出勤结清工资。因为结算的是试用期工资,当然按照试用期工资标准计算。
  • 173人看过2024-01-21

    不需要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工厂干活的时候,如果误伤了工友的,误伤的一方通常是不需要赔偿的,受伤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由工伤保险赔偿。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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